欧盟“碳关税”主要内容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下简称CBAM)于2023年10月起进入试运行阶段,并将于2026年正式启动,其实施将对全球经济和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长远影响。其主要是指欧盟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征收的特别关税,其本质是带有贸易保护含义的单边贸易措施, 目的是保护欧盟产品的竞争力。
欧盟“碳关税”征收范围
CBAM首批覆盖行业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行业,并可能扩展到间接排放、某些前体和下游产品,下一阶段将覆盖交通运输、炼油等行业。欧洲议会对CBAM的修正草案还建议将行业范围扩大到塑料、有机化学品、氢和氨。
出口企业对策建议
在全球碳中和行动加速开展的当下,积极应对“碳关税”政策以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是必由之路。要利用好过渡期,加强有关知识科普和技术应用,通过加快绿色资源建设、构建和提升碳市场体系以及加快对接国际碳市场规则等,主动应对和克服挑战。
企业如何应对“碳关税”
1、把握过渡期,模拟评估正式征税影响。过渡期间企业暂时免于承受成本压力,应抓紧总结以往数据、通过“碳盘查”对产品和供应链进行分析,分阶段明确CBAM对企业产品的实际影响。预估未来趋势,结合自身定位与发展战略模拟评估欧盟碳关税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提前为CBAM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同时,未处在目前征收范围内的企业也要未雨绸缪,密切关注CBAM适用范围的再扩大以及CBAM对自身的影响,随时准备采取措施,应对挑战。
2、明确碳关税缴纳流程,减少不必要支出:
注意识别交易方资格,只有经批准的“授权申报人”方能开展相关进口产品的数据申报和费用清缴。
明确CBAM证书费用承担方,如部分成本是否会被转嫁给出口企业或由双方共同分担,在合同约定过程中也要明确对编制CBAM报告的核查费用等其他相关支出。
理清自身行业认证需求,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比如过渡期内,水泥、电力、化肥3个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而钢铁、铝和氢3个行业的碳排放只计算直接排放。
3、建立核心出口产品清单、建立供应链碳足迹数据披露规则、建立高质量本土化LCA碳足迹数据库。
4、申报前数据准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首次申报策略。在企业内部以及供应商环节积极建设和协调碳排放数据追踪和收集体系,以满足CBAM在过渡期对的碳排放数据的报告要求,且及时测算和评估“碳关税”实行后可能对出口造成的成本压力。
5、与ESG的耦合与机会。有效的ESG实践对企业降低“碳关税”负担、提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会产生积极作用。公司可考虑从环境(E)维度切入,针对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生产能耗、减少污染排放、循环经济利用以及加强碳捕捉、固碳技术等多个层面制定具体的改善举措,将降低碳排放总量的目标切实地纳入企业的ESG战略。
6、加快碳排放核算及减排。根据ESG报告要求的范围三碳排放标准开展核算与盘查,加快建立碳核算模型框架和碳数据收集系统,为CBAM正式施行打好基础。
7、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及应用。有效加强绿电项目建设,参与绿色电力产业投资,汇聚屋顶光伏、分布式风机等分散化绿电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合规网团队在不断追求卓越的道路上,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我们拥有专业的碳管理团队,现在就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为您打造专属的应对解决方案,或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合规网首页 (csrcare.com),了解更多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