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
2023年10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的主旨演讲。习近平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其中包括中方将会同合作伙伴发布《“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同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廉洁研究和培训。
“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设定透明治理、廉洁反腐、合规建设3个方面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定组织建设、制度安排、效果评估3个二级分解框架。该体系采用等级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其中,引领型企业、优质型企业、特色型企业、发展型企业和追赶型企业分别对应紫色、青色、绿色、橙色、红色5个等级,以精准反映企业在推动廉洁合规建设过程中的有益经验与风险不足,进而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指南。
02 最高检第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202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充分考虑大中小微以及中外合资、外资等不同企业类型合规特点,涉及的合规类型有: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保险专项合规、中外合资企业环境保护专项合规、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及财税管理专项合规、外资企业多罪名生态环保专项合规、互联网科创公司网络犯罪专项合规。
该批典型案例主要经验做法有:合规准备工作前移,坚持全流程、系统性推进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准确把握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积极稳妥探索对重罪案件适用合规考察程序;注重理念指引,积极探索对多罪名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强化诉源治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等。
03 央企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工作会
2023年3月2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中央企业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尊法治、强合规,以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为主线,在深化提升、发挥作用上下真功、求实效。以首席合规官制度为核心,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一票否决”;以完善运行机制为关键,不断健全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业务流程管控清单,推动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以抓好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及时将合规要求内化为规章制度,点面结合切实防范合规风险;以强化案件管理为抓手,妥善处理重大纠纷案件,推进以案促管;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合规要求嵌入重要流程和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04 深圳提出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
2023年3月,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这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政策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主要包括:明确了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战略目标,要推动企业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领域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在加大企业合规制度供给、建立企业合规认证地方标准体系、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创新企业合规行政监管模式、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构建行业合规自律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在加强企业涉外合规方面,提出专门措施;在市属国企开展企业合规管理示范;在廉洁反腐、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出口管制、数据保护等领域,开展企业专项合规治理;在平台经济、地方金融、生物医药等行业,开展行业合规治理先行先试;《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培育合规文化、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05 全国首个企业合规“数字化”平台落地
2023年6月26日,在淄博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本地已建成全国首个企业合规“数字化”服务平台,开设企业端、员工端使用端口,设置合规管理能力指数评定、合规风险评估自测、合规信息发布、法律法规支持库、合规管理学习库、行业雷达等6大服务功能,免费供企业使用,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目前已有100余家企业进驻使用该平台。在市和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合规管理服务窗口,公布30名合规管理律师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合规管理服务。
06 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发出合规倡议
2023年7月31日,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支持的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召开。会上,揭晓了2023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护航行动”推选结果、发布了法治民企报告(2022-2023)和《守法诚信、合法合规倡议书》。
倡议书聚焦民营企业内部合规建设,30多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呼吁广大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做诚信守法的表率。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将合规治理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践行亲清政商交往,自觉做到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不踩红线;依法防治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厚植企业廉洁文化根基,使守法合规成为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的行动自觉。
07 最高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调研报告
2023年8月,人民法院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编撰的《关于人民法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调研报告》。《报告》披露,202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办理涉企合规案件508件,其中,一审阶段涉企合规案件495件,二审阶段涉企合规案件13件。正在审理的单位犯罪案件,有超过70%的比例适用了涉企合规整改。经济犯罪案件中,单位犯罪案件数呈明显下降趋势,相较于去年同期,2023年上半年一审审结的单位犯罪案件数下降了5.36%,成效显著。
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中,《报告》还指出了当前法院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有些法院和法官的认识不足,简单认为仅仅是涉及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减轻处罚情节适用的小问题;合规整改“后半篇”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法院在能够做好案件审判的“前半篇”文章,未能做好案件审结后的执行、监督、反馈等“后半篇”文章;配套机制不够健全,有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保障不到位,一些行政、司法工作人员甚至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缺少监管,律师介入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08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2023年9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此次《指引》为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的首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合规指导性文件。《指引》聚焦经营者集中监管特点以及企业合规需求,从合规风险、合规管理、合规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益参考。
为帮助企业更好理解经营者集中各环节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指引首次引入案例说明。这些案例都是根据过往执法经验总结出来的申报过程中最常出现的问题,提示企业重点关注,提升指引实用性。
总的来说,《指引》是一个系统、全面、规范的经营者集中竞争合规管理指导性文件,企业可以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模式、集中频次、合规体系等自身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增强合规管理能力。从而避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所导致的法律后果,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经营者集中竞争合规工作的效率,不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09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腐败形成打击闭环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案一共八条,实际修改的内容为七条,。其中四条涉及惩治行贿犯罪,三条涉及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腐败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惩治行贿犯罪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行贿不禁,受贿不止。系统治理行贿犯罪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挥刑法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本次刑法修改的内容上,进一步明确对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将党中央确定重点查处的行贿行为在立法上规定七种从重处罚情形。刑法修正案(十二)还通过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财产犯罪,实现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0 新《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法》自1993年公布以来,历经五次修改。此次修订自2019年启动,2023年12月29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公司法明确要求企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并新增了很多与合规相关的条款。如对国有企业合规问题,第177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在利益相关方合规管理方面,第20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求对原有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合规管控和优化,具体体现为包括股东认缴出资额5年内缴足、股东失权制度、“纵横一体式”法人人格否认、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权限规则、可在特定情形下不设监事会、两会及经理层法定职责调整等方面。
来源:21世纪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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