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9日前 附填报指南常见问题

时间:2024-01-16 10:35:19 浏览:156

为帮助排污单位排忧解难,保障年度执行报告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我部印发通知,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时间。请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宣传与帮扶,请排污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缓解排污单位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集中填报压力,提升执行报告填报效率,我部现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日期,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请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宣传提醒,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的帮扶指导,组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告知辖区内排污单位,鼓励错峰填报,引导合理安排执行报告填报时间,顺利完成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5日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关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自行监测结果说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达标判定分析;
  (二)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或者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的说明。

  年度执行报告可以替代当季度或者当月的执行报告,并增加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三)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五)信息公开情况;
  (六)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七)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排污单位记载在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中。

  排污单位发生污染事故排放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报告。


填报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kf157zPWaQkaZXZw3CetkQ


来源:生态环境圈、环保检测-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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