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有效性评价是当前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系统性评估。有效性评价涉及合规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进行系统性的设计和安排,才能保证合规评价的效果。
一、合规有效性评价目标问题
要保证合规有效性评价的效果,首先要明确合规有效性评价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选择评价指标。总的来看,合规有效性评价目标有两个,一是科学、全面评价合规管理体系运行的效果,这是合规有效性评价的基本目标。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体系运行一段时间以后,体系运行的效果如何,是否达到了体系建设的目的,需要从体系建设、运行、结果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二是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针对有效性评价的难点问题,设置评价指标,通过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推动、改进合规管理体系,比如针对人员不足问题,将合规人员占比列入考核,针对下属企业对合规不重视的问题,将合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合规有效性指标设计、工作安排都需要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才能真正保证合规有效性评价的效果。
二、合规有效性评价指标结构问题
合规有效性评价工作关键是评价指标的设计,根据合规有效性评价的目标,合规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结构可以分成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的有效性,主要是评价体系建设的情况,按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保障体系、文化体系等几个方面,这些是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体系建设,就不可能有合规管理长期的效果。二是运行的有效性,主要是评价合规体系运行、实施的情况。体系建设只是合规管理的基础,合规管理要真正发挥作用,更重要地是,看制度地执行情况。比如已经有合规审查规定,还要考察在实践中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合规审查,合规审查的质量如何,以及合规审查结果是否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三是结果的有效性。再好体系设计、再完善的运行,最终都要体现在运行结果上,结果的有效性成为有效性评价最终指标,这类指标包括两类,一是惩罚性指标,比如公司出现严重的合规事件,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等。二是激励性指标,比如工作出色,受到部门的奖励等。
不同企业、不同时期,企业合规管理关注的重点不一样,因此几类合规评价指标权重也不一样,比如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初期,体系建设是重点,建设有效性的权重要大一点,体系运行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要加大运行有效性权重,保证制度设计的有效落地。分值的设定,要体现合规管理重点,推动合规体系总体建设
三、重点领域评价指标设计问题
和以往企业法治工作考评体系不同,在合规有效性评价具体内容上,不管是国资委,还是企业,都强调将重点领域的合规情况纳入评价体系,比如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评价除了总体评价外,还有重点领域评价,比如反垄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数据合规等等。究其原因主要不管是体系建设,还是体系运行,最终都要落实在企业具体工作上,一个企业重点领域合规如果都表现不好,总体评价意义就大打折扣。
将重点领域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主要有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指标不可能太多,否则将影响评价工作可操作性,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总体性评价指标基本到100项左右,如果每一个重点领域又按照一般性评价思路,加30-50项指标,具体指标数量太庞大,比如按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有7个重点领域,重点领域指标会达到200项以上,所以重点领域评价指标的选取要有代表性,通常在5-10以内比较合适。二是对重点领域指标选取,最好能够以业务考评指标代替法律合规评价指标,这样一是解决评价指标数量问题,二是保证了合规指标权威性问题。比如对安全生产合规的有效性评价,直接用安全生产体系内的考评指标效果会更好,比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评价结果。
四、有效性评价指标差异化问题
在合规有效性评价的指标设计上,传统的做法是一个企业基本上会用一套相同指标体系,这样会保证评价的统一性,同时也便于操作。但是在实务中不同类型下属企业、不同层级下属企业,管理内容、特点都不一样,比如制造类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而服务类企业就不是重点,同样是组织机构评价,高层级企业必须设置首先合规官,基层企业可能基本上都是兼职工作。所以在实操中必须考虑到指标差异性问题,在指标设计和具体评分上有统一原则和安排,保证对下属企业的评价的科学性。
由于指标体系差异性的存在,可以考虑按照通用指标加专项指标的评价体系来设计,普适性的指标放在通用指标体系中评价,体现企业具体特点的放在专项指标体系中完成。在建筑工程领域广泛实施的菲迪克条款结构,可以作为参考。
总之,合规有效性评价是一个系统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科学设计、统筹考虑,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来源:赛尼尔法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