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定义
指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制、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作为绩效分级指标,会同技术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级。
二、绩效分级类别
绩效一共分四个等级:A级(或引领性)、B(含B-)级、C级、D级。
三、申报与核定行业范围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包含的重点行业: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石灰窑、铸造、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纤维素醚、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等39个重点行业。
四、工作程序
绩效分级由企业对标自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拟评定为C级的企业进行评定、公开。对申报A级(或引领性)、B(含B—)级企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A级(或引领性)、B(含B—)级企业进行评定、公开。同时将A级企业申请材料上报生态环境部进行复核和现场核查。因此要成为A级企业最终是需要的得到生态环境部认可的。
五、特别说明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是采取短板原则,企业如在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制、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有一方面不满足绩效评级指标,均会影响最终绩效评级结果;
企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可分行业或工序分别评定,并执行相应应急减排措施,将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作为主行业,但企业总体绩效以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为准,涉及到的其他行业也应达到与申报主行业等级一致的指标要求,若有一项指标未达到相应级别指标规定的,不得评级;
对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或构成犯罪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企业、B(含B-)级企业、引领性企业和保障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