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所涉及人为活动复杂多样,部分活动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不一致情况,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如何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又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为此,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于2022年8月1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告知了以下10种“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是可以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的活动:
综上,公益活动、原住民、考古、商品林抚育采伐、旅游科普、线性基础设施、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生态修复、国界工程、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等10种活动,是可以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开展的。
查看/下载全文:《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