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关于印发《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等十个文件的通知

颁布机构: 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德阳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5/09/07 颁布日期: 2005/09/07
颁布机构: 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德阳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5/09/07
颁布日期: 2005/09/07
关于印发《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等十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工作,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现将《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等十个文件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1、《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2、《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3、《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准备规则》 4、《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5、《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办法》 6、《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 7、《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工作守则》 8、《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和评分办法》 9、《德阳市企业技师考评实施程序》 10、《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务工作流程》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技能鉴定 通知 抄送:市府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为规范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行为,保证鉴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制定鉴定工作计划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于每年的12月底以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鉴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鉴定人员及职业(工种)预测;鉴定范围(包括职业名称、定义和适用范围、等级);鉴定标准(包括鉴定范围所列职业在实施时所依据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实施中采用的主要鉴定考核方式);鉴定工作日程总体安排;工作事项说明(包括工作程序和重要事项说明等)。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的工作计划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以下简称鉴定所(站)]工作计划报市中心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执行中,如确需调整和变更计划的,应按管理权限提前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变动。 二、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机构应在每次实施鉴定前30日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鉴定的职业(工种)名称、级别和适用范围;各职业(工种)的考核标准、方式和使用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版本;报名时间期限、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鉴定时间和地点。 鉴定机构可以委托市中心、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公告可刊登在报刊上,或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传播,或在用人单位、学校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象集中地张贴发布。 三、组织报告 鉴定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报名,于考前12日截止报名。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申报人员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技术水平的材料、本人2吋近期证件照3张,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对本人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五、资格审查 鉴定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接受申报时,对鉴定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审查有关证件、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初审合格人员由鉴定机构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表》,并连同本人填写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考生相关申报资料于鉴定考核前10天送市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的由鉴定机构发给《准考证》,收取有关鉴定费用。 六、考场准备 依据鉴定规则和鉴定任务要求,鉴定所(站)必须提供符合鉴定要求的环境及必要的条件。主要包括考场设置、鉴定人员安排(含考场主人、考评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记分员等)、鉴定所需物品的准备和后勤服务设施的设置等。 七、提取鉴定试题 鉴定所(站)根据鉴定的职业(工种)、报名人数、报考技能等级等,按照《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向市中心申请鉴定试题。 八、鉴定实施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鉴定所(站)或指定的鉴定地点应试。 鉴定所(站)应认真做好考前准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束的各项工作,严格组织考核和评判。 鉴定所(站)负责考场管理和组织监考工作,市中心选派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现场检查督导,必要时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派人巡视。监考员与考评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九、阅卷评分 考评小组在分析研究、统一掌握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阅卷。考评小组在实施阅卷评分时,应按照工作流程,合理分工,明确各环节考评阅卷人员的职责。考评阅卷人员在分工内实施阅卷评分工作。 十、登记成绩 考评成绩由记分员负责对理论考试每题得分合计起来、将技能考核工件号码上所得的成绩转换为考生分数,并登记入考生成绩登记表,成绩登记表上考评组长、考评员、记分员等均应签字负责。 十一、呈报鉴定结果、核发证书 鉴定所(站)在每次鉴定结束后两周内将鉴定结果及主要情况报市中心核查,凭核查结果办理证书。办理证书时鉴定所(站)应提供:载有本批次鉴定数据的软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合格考生照片1张(2吋近期证件照),及高级工、技师要求上报的相关资料。 高级及以上级别的由市中心统一送省指导中心审核后,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证书;中级及以下的由市中心审核后,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证书。 十二、证书查询 全市初、中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于颁证日期次年在“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scdy.lss.gov.cn)“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栏查询。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网址:www.scpxjd.com)上查询。 十三、鉴定所(站)对鉴定对象的查询要认真对待,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更正鉴定结果的,要报市中心认可后,予以更正。 附件2: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为规范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客观和公正,确保鉴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理论知识考场规则 1、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对号入座。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文具用品。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清晰,并在试卷上正确、清晰地填写姓名、考号。若发现试卷不清晰,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参考人员应用自来水笔或圆珠笔答题。 5、参考人员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6、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在完成答题前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 7、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主动将答卷交监考人员,不得再继续答题。 8、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9、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10、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 1、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对号进人操作工位。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工具刃具,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准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参考人员要严格遵照职业(工种)程序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不得有传递、剽窃和舞弊现象(或交换原料、莱晶、工夹量刃具和成品等)。违反者,监考人员有权制止直至中断其考核。 5、参考人员要爱护考场公物,注意安全。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 6、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位)清理干净,主动请监考人员给予验收。 7、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8、除考场考评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9、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3: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准备规则 为规范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客观和公正,确保鉴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理论知识考场准备规则 1、理论知识考室必须为标准教室,须环境安静、便于管理、整洁、透光明亮。 2、每个考室考生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桌子必须摆放整齐,前后、左右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考前桌椅要做一次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早修理或调换。 3、考场、考室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相关标语、考室分布图、考试规则、考生守则及考试时间和考场说明等。考场内设考场办公室,监考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考室入口应贴有醒目的含职业(工种)、等级、座位起止序号的考场编号标志。考场点布置完毕后要检查一次,然后封闭,等待考试。 4、考试时需要用的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考生报名卡,考场主任、监考及工作人员证章、监考人员签到册、浆糊、墨水、锥子、白色线、剪刀、包封纸、粉笔等都要在考前准备好。 5、人员配备。考场设主任一人(必要时设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每一考室设监考员2人,工作人员1名。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考场主任、监考员。 6、考试前,考场主任应召集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会。学习有关文件,学习监考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卷的分发,特别是标准化考试的试卷的分发、装订、密封的方法,都必须提出具体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偶然事故以及如何防止和处理,都要考虑周全,并且定出防止和处理的办法。要特别防止作弊,试题泄密、丢失等事件的发生。 二、操作技能考核考场准备规则 1、操作技能考场环境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场内设备、设施、仪器必须完好,应备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工位的摆放、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考核的特点和安全文明规范操作的要求。 2、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距考场10米设警戒线,考试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试前一天,鉴定所(站)应在考场入口处张贴相关标语、考室分布图、考试规则、考生守则及考试时间和考场说明等。考场内设考场办公室,考评员、监考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考室入口应贴有醒目的含职业(工种)、等级、工位起止序号的考场编号标志。考室内应张贴或悬挂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警告或禁止标志,并组织考生熟悉场地、设备和工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设备和调换位置。考场布置完毕后要检查一次,然后封闭,等待考试。 4、考场设考场主任1人(必要时设副主任1-2名),考评小组组长1人,考评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的要求配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根据考核需要配备。监考员于考前4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题。 5、考试前,考场主任应召集考评员、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会。学习有关文件,学习考评守则、监考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对考核过程都必须提出具体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偶然事故以及如何防止和处理,都要考虑周全,并且定出防止和处理的办法。要特别防止作弊,试题泄密、丢失等事件的发生。 附件4: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一、考生进入理论考核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考生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计算器、手机及传呼机等。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及考试必备用具等。 2、考生不得在允许带进考室的任何文具上和手、脚以及其它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 3、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4、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室。 5、考生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能在卷面内作其他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试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考室,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和冒名顶替。 二、考生进入操作考核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考生于考前30分钟佩带《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及《考试准备通知单》要求携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进入考场对号入工位。认真检查操作工位准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考生按要求摆放工卡量具和原材料,熟悉设备待监考人员查验证件及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按照当众拆封分发的试题,开考时间一到,由监考人员统一发令开始操作。 3、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共用工卡量具、原材料等,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 4、考评及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所负责工位的考生的监督和服务,但不得对考生进行设备和考场的说明,延误时间可以由考评人员记录并顺延考核时间。 5、考生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考生做完试件交由考评人员查收,考生不得到编号现场,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 6、考生操作完毕,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无效。 7、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完成时间等。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将分别受到批评教育、由考评人员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警告、试件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附件5: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办法 为加强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客观和公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命题。国家题库和四川分库已颁布职业(工种)试题的,一律从题库中提取试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于暂未建立题库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人员统一编制,报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一次性使用。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试题保管库,保管库试题由市中心从省指导中心的国家题库四川分库取回后,确定专人保管,以备用。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试题保管库中的国家和四川分库中提取试题,组织鉴定,不能自行编制试题。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提供的试题采用保密方式以清样形式发送,发送的材料主要有: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操作技能鉴定所需设备、工具和材料的清单等。 三、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领取试卷时间:理论试卷为考前1天,操作技能试卷为考前1-3天(交通不便地区视情况定),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设备材料准备清单领取时间以最短准备周期为基准。领取试卷时应出具经市中心审核同意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四、对市中心组织命题工作的保密要求: (一)命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命题人员在考试前,不得对外公布身份; (三)命题人员及命题工作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此次考试的培训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四)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命题工作。 五、试卷印刷和保管的要求: (一)国家和四川题库及市中心组织命题的试卷印制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印刷、复制秘密载体的规定,选定试卷印刷点并派专人监印。 (二)试卷运行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并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 (三)试卷运送时必须专人专车,在运送途中,人不离卷。试卷交接过程中,双方要清点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密封、包装合格后签字负责。 (四)试卷清样不得明码传送,必须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 (五)各鉴定所(站)或相应机构应有保密装置,存放试卷。 (六)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六、试题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运转,一旦泄密,必须立即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附件6: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考评人员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三、考评人员应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考评技术业务水平。 四、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五、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必须佩戴考评人员胸卡,严肃工作作风。 六、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七、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税票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八、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九、自觉接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方针和监督。 附件7: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接受考场主任分配的监考任务,在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试卷的密封是否完好,核对试卷科目(职业)、份数。 三、监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室,要检查各座位(或工位)的考号编排有无差错,座位及周围有无纸片,检查用于操作考核物品的数量和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共用的设备设施是否完备。 四、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人员应及时组织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并监督参考人员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物品,操作技能考核时应检查参考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待参考人员入座后,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当众启封试卷并分发试卷;同时提醒参考人员检查试卷或工位的技术条件以及按要求填写姓名和考号。 五、开考后,要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的号码和填在试卷上的《准考证》号码是否一致,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同时清点考生人数,收回缺考的试卷或工件,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做好记录。 六、监考员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 七、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违纪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考评组长和督导员处理。 八、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应立即指令参考人员停止考试并组织参考人员有秩序地离开考场(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还应收回《准考证》);参考人员退场后应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依次收取试卷(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应按要求编号),然后按规定要求送考场办公室,连同《考场情况记载表》和《考场违纪记录表》(考场主任应签字验收)当场密封,多余的试卷要一并上交。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追查。 九、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十、监考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考场主任同意,有人接替后,方能离开。 十一、监考人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在考室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场。监考人员监守自盗、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8: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评分守则 一、理论知识考试和评分守则 1、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为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内容。 2、理论知识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相关知识要求,一般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对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可辅之以口试答辩等形式。 3、鉴定试卷的提取、运转按照《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办法》执行。 4、考场按《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场准备规则》的要求进行准备。 5、理论知识考试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6、开考前,由考场主任集中全体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开会,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考场规则并掌握试卷的分发、装订、密封等工作。 7、开考前当场拆卷,考试结束按考号整理后封卷。 8、鉴定机构应设立阅卷评分组,评分组负责人应组织召开评卷工作人员会议,研究掌握评分标准答案、评分程序、纪律,按流水作业的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过程中,如有疑义的问题应在评分组内讨论解决。评分负责人应负责核查和汇总分数,发现评判错误应及时改正。评分结束后应予以抽查,失误率在1%以上的,应重新评阅。重新评阅时间不计入评判的工作量。 9、发现雷同试卷、有暗示记号或其他作弊行为的试卷,经核实后,一律宣布无效。 10、试卷评阅完毕,经抽查合格后方可登记考试成绩。登记完毕后应进行核实,以防止漏登和错登。 11、评卷、登记人员要在各自负责的考试结果汇总表上签字,以备存查。 12、考评小组对考试结果核查认定,由鉴定所(站)签章上报市中心。 13、在未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前,任何人不得泄漏评判结果。 14、试卷和评判、登记分数等资料应保存半年,以备核查。 二、操作技能考试和评分守则 1、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考试为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内容。 2、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相关技能要求,采取典型工作项目的操作程序结合生产作业项目的方式进行。确实不能选用典型工作项目考核的工种(或由于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可采用模拟操作并辅之以口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3、鉴定试卷的提取、运转按照《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办法》执行。 4、鉴定所(站)、鉴定单位应按照《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考场准备规则》于鉴定前对操作技能考场环境的劳动保护、场内设备、原材料、用具的技术条件等进行充分准备和核查,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保证鉴定条件的一致与公平。 5、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安排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中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要求。 6、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规定的时间执行。 7、考核的场次、操作位置应由考生抽签决定,位置号码应在抽签前标定。 8、考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 9、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不得相互暗示或沟通。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取消评判资格。 10、需要口试、答辩的,供考生抽签的题目数量应是参考人数的5-10倍,并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11、鉴定评判结果经核实无误后可登记汇总,登记后应进行复查,以防漏登和错登。 12、监考、编号、测评、登记人员要在各自负责的考试结果汇总表上签字,以备核查。 13、考评小组对考评结果核查认定,由鉴定所(站)签章上报市中心。 14、在未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前,任何人不得泄漏评判结果。 15、试卷和成绩单等资料应保存半年,以备核查。 附件9: 德阳市企业技师考评实施程序 一、企业制定技师考评实施方案,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转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实施。 考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考评原则、考评职业(工种)、资格条件、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员使用、标准试题使用、考评地点、考评设备设施、考评时间、考评程序等内容; 二、企业在本单位内印发文件并送省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企业职工依据申报资格条件申请参加技师考评,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一、二级,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填写《四川省技师考评工作业绩考评表》(附件2),一并报企业考评机构; 四、企业考评机构对申报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企业内公布; 五、对公布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考前培训; 六、企业技师考评机构根据考评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1、理论考试(含职业道德)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2、技能考核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仿真模拟方式进行; 3、论文答辩采取现场面对面提问方式进行(附件3:《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写作与答辩评分表》,附件4:《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答辩程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在考前对考场设备设施条件进行检查,对考评过程进行质量督导; 七、企业考评机构组织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阅卷、评分; 八、企业考评机构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附件5:《四川省技师考评综合评审评分表》); 九、企业对综合评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资格证明材料、《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四川省技师考评工作业绩考评表》、《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写作与答辩评分表》、《四川省技师考评综合评审评分表》、试卷一并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报送省鉴定指导中心,由省技师评审委员会对企业上报的评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十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综合评定合格人员,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文件公布获证人员名单。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一、二级。略) 2、四川省技师考评工作业绩考评表(略) 3、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写作与答辩评分表(略) 4、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答辩程序(略) 5、四川省技师考评综合评审评分表(略) 附件10: 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务工作流程 发布鉴定公告 ↓ 市中心和鉴定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体或以文件方式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申报 ↓ ◆资格申报:考生持申报材料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考。 ◆申报材料:①《四川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④学历证明;⑤要求申报高一级资格鉴定的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⑥本人2寸近期证件照3张;⑦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对本人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 ●资格初查(鉴定机构) ●资格复审(市中心) ↓ 鉴定实施 ●考场准备(鉴定机构) ●试卷领取(市中心) ●考评员遣派(市中心) ●考场检查(鉴定机构) ●组织鉴定(鉴定机构) ●阅卷评分(考评人员) ●成绩公布(市中心、鉴定机构) ◆资格初审:鉴定机构根据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造册,于鉴定前一周报送市中心复核。 ◆资格复审:鉴定机构报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表》、考生相关申报材料。 ↓ 办证审查 ◆相关资料:①《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审批表》(加盖公章);②《四川省职业资格鉴定情况表》;③《四川省职业资格鉴定报考资格审查表》;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使用情况表》;⑤办理高级以上证书,需报试卷。 ●办证审查 ↓ 缴纳鉴定评审费用 ◆费用:根据省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 证书办理 ●高级以上送省中心审核、办证 ●数据接收、入库 ●证书打印、复核 ●证书验印、登记、发放 ◆办证资料 ①鉴定机构以软盘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本批次数据,中心根据上报数据打印证书;②合格考生相片一张(2寸近期证件照)。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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