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4/20 颁布日期: 2011/04/20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4/20
颁布日期: 2011/04/2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201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加强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工信厅安[2011]33号)要求,现将2011年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近年来,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发生3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7人。部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开展严厉打击通信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建设项目未落实“三同时”;任意压缩工程设计、施工合理工期,致使安全生产措施难以落实;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电信机房内消防、抗震和防雷接地措施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二是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违反《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是监理单位未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松散,对施工企业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未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四是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中未明确安全设施建设要求,编制的工程概预算未列安全生产费用。   上述问题暴露出一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施工违章作业严重等突出问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需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重点   2011年,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规范使用。建设单位要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施工企业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隐患治理资金。   (三)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企业要制定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各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建工程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施工企业应在每个独立施工现场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   (五)提升通信监理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按照通信监理规范做好工作并填写监理日志,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纠正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六)加强通信建设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工作,促进通信建设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全面提高。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持证上岗。施工企业一线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对非法违规建设、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施工企业要建立职工工伤保险,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职工权益。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突出预防为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通报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通知》(工信厅通〔2010〕166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按时上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季度报表》。2012年1月20日前,将本省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部(通信发展司)。   各电信企业及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加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建立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2012年1月20日前,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将总部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部(通信发展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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