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0/11/19 颁布日期: 2010/11/19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0/11/19
颁布日期: 2010/11/19
宜府办函〔2010〕256 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 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川 府办发电〔2010〕73 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继续深入 推进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工作,确保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三峡库区及 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报告)》中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深入领会,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紧急通知》内容具体、政策有力、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很强,是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重要文件。各级 各部门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 — 2 — 分认识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加大减排工作力度的现 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逐个企业抓推进,逐个项 目抓落实,逐条措施抓到位。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 法,确保减排攻坚各项措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同时,必须强 化重点企业减排的主体责任,还要强化监管,促使其加强减排工 作。 二、认真履职,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推进减排项目落实到位。减排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项 目的落实。对所有重点减排项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 加强运行管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旬调度 和月调度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及时准确地核算减排量。 (二)推进减排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减排工作必须以详 实的台帐为基础。应进一步规范各种减排基础工作台帐,严格按 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 行)》有关规定,吃透精神,抓住要领,做好台帐,杜绝出现由 于台帐不明减排效果被扣减的现象。 (三)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减排工作必须综合利用 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紧急通知》已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强的政策措施,要用足用好政策措施,特别是要通过落实好脱 硫电价与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挂钩、污水处理运营费用与 处理效果挂钩的政策,促进企业提高脱硫效果和污水处理效果。 (四)推进监控监管落实到位。减排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必 — 3 — 须依靠强化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在线监控数据的作用,指定专 人加强跟踪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要严格排污申报和排 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日常执法监管。 (五)推进部门联动落实到位。减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多个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扎扎实实推进减排的各项工作、各个项目。 三、抓住重点,推进“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切实加强已建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环境监管。一是对 火力发电和自备电厂采取在线监控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盯 紧看死,确保脱硫设施的作用全面、有效发挥。二是严格执法监 管,限制四川华电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着重加大对宜宾 纸业公司、宜宾惠美公司、宜宾天原公司用煤含硫率的监督检查, 防止燃用高硫煤,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电量增长带来的SO2 新增量。 三是对联网数据要随时跟踪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迅速处 理,充分发挥其减排作用。 (二)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重点盯紧减排发 挥重要作用的污水处理厂管理配套工作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 放等。截至目前,宜宾县污水处理厂、珙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 理能力均为2 万吨/日)中控系统仍未达到国家要求,应加快工作 进度,必须于今年11 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和建设任务。 (三)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一是对制浆造纸企业 强化日常监管。截至目前,长宁竹海特种纤维素科技公司、屏山 — 4 — 龙华纸业公司废水治理工程仍未达到国家“新标”要求,必须“下 狠招、出重拳”,重点督查督办。二是对全市COD 减排再一次全 面梳理,深入挖掘工业COD 减排潜力。三是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 在线监控,加强明查暗访,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行为,严防死 守,坚决杜绝污染反弹现象。 (四)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重点督促屏山县、 江安县、宜宾县的垃圾处理厂今年年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其余各县和市级垃圾处理厂早日通过检查验收。 四、强化责任,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职,进一步 落实责任。市政府将对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 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依照《行 政监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 时,将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减排大局的,要追 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各级各部门、重点企业在最后的攻坚阶段必须继续坚持一把 手亲自抓、负总责,有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上下要 牢固树立整体意识,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强有力的减排工 作推进格局。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 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 5 — 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73 号) 二O 一O 年十一月一日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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