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仓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颁布机构: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8/23 颁布日期: 2007/08/23
颁布机构: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8/23
颁布日期: 2007/08/23
关于印发《太仓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太安监﹝2007﹞55号 各镇安监办、港区、新区安监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安监局《苏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太仓市危化品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太仓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各镇、港区、新区要抓紧对《细则》的贯彻落实,于9月中旬前组织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人员学习和培训,熟悉并掌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 2、各镇、两区安监办要向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推动企业按照《细则》的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自本细则发布之日一个月内,将《细则》送交签收给每个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3、全市在化工专项整治活动确定的化工生产企业都要按《细则》要求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新建的化工生产企业也要按《细则》执行。 附件:太仓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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