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3/23 颁布日期: 2009/03/23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3/23
颁布日期: 2009/03/23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发〔2009〕11号 市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09年 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现将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下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2.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区镇实事工程内容 3.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考核内容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目标分类 目 标 内 容 考核部门及办法 满分值 计分办法 环境质量 1.镇区内河水环境质量 市环境监测站统计考核 15 18.33-10X/9(X为综合污染指数) 环境管理 1.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100%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查监测报告 5 x/100*5 ,详见注① 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查监测报告 10 x/100*10 3.危险固废处置利用率100% 市环保局固废中心考核 5 发生一次违法转移,扣0.5分 4.建设项目“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 市环保局管理科,查资料及验收报告 5 详见注② 5.督促企业依法按期交纳排污费 市环境监察大队查应到帐和实到帐 5 欠缴1万元扣0.5分 6.排污申报登记率>95%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 4 应报未报一家扣0.2分 7.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市环保局开发科按有关规定考核 5 擅上项目经环保局查实每个扣1分,自查自纠每个扣0.1分 8.执行总量控制计划 市环保局管理科考核,查相关资料 3 超量排放一起扣0.2分 9.禁止秸杆焚烧 市环境监察大队考核 2 以卫星遥感和群众举报查实为准 环境建设 1.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 市环保局管理科考核 2 x/2*2 2.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 市环保局规划科考核 10 x/70*10 3.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市环保局规划科考核 4 x/100*4 实事工程 1.环保实事工程 市相关部门考核,查资料,看现场 25 ∑项目权重*完成率 奖惩事项 1.超额完成各类创建获昆山级、苏州级、省级、国家级荣誉 市环保局有关科室考核,查相关资料                                                                            得0.1、0.2、0.5、3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2.超额完成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企业、ISO14000 市环保局管理科考核,查相关资料 得0.1分 3.发生污染事故造成环境影响 市环境监察大队按有关规定界定 视情况扣分 4.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市环境监察大队按有关规定界定 视情况扣分 5.各区镇自行查纠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 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考核 每起加0.1分 6.生活污水主管网 会同市建设局考核 日处理增量完成后每超10%加1分 7.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 市环境监察大队考核 未完成1个扣1分 8.由各区镇自行整治关闭污染企业 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考核 关闭一家加1分 注:①大气质量投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扣1分:一是监测超标;二是应上设施未上的;三是擅上项目。 ②凡严格执行“三同时”项目未经同意擅自投产的,每个扣3分,试生产满三个月不申请验收的,每个扣0.5分,试生产满一年未通过验收的每个扣3分。 附件2: 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区镇实事工程内容 序号 单位 实 事 工 程 内 容 分值 备注 1 昆 山 开发区 1.完成蓬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精密机械园、出口加工园、港东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中华园、华恒污水处理厂合并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30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1.5万吨 4.完成苏州市级绿色社区1个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9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9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4 4 4 1 3 3 2 2 2 2 花 桥 开发区 1.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25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5万吨 4.完成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3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2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5 4 4 3 2 1 2 2 3 玉山镇 1.完成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9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1.2万吨 4.完成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创建省级生态村1个 6.创建苏州市级绿色学校1所、绿色社区2个 7.创建昆山市级绿色学校1所 8.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9家 9.完成清洁生产企业8家 10.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家 11.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12.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4 3 3 1 2 1 2 2 1 2 2 4 张浦镇 1.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0公里,完成南港老镇区、启动大市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3万吨 4.完成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创建苏州市级绿色社区1个 6.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7家 7.完成清洁生产企业5家 8.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9.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10.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5 3 3 1 2 3 2 2 2 5 周市镇 1.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0公里,陆杨老镇区生活污水接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2.完成生活污水年处理日均增量0.4万吨 3.完成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完成苏州市级绿色社区1个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6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6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5 4 4 1 3 3 1 2 2 6 周庄镇 1.第二污水处理厂投运,其他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6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1万吨 4.完成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1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1家 7.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8.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4 5 5 5 1 1 2 2 7 淀山湖镇 1.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8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2万吨 4.完成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3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3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4 4 3 3 3 2 2 2 8 巴城镇 1.完成阳澄湖、澄源污水处理厂合并工程和君子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25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4万吨 4.完成1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创建省级生态村1个 6.创建苏州市级绿色学校1所 7.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4家 8.完成清洁生产企业4家 9.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10.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11.六月底前完成绰墩山村中央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12.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3 3 3 4 1 1 2 2 1 2 1 2 9 千灯镇 1.完成千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0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3万吨 4.完成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创建省级生态村1个 6.创建昆山市级绿色学校1所 7.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5家 8.完成清洁生产企业7家 9.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10.巩固大唐村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成果,提升生态环境 11.按计划要求完成化工区内民宅搬迁 12.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13.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4 3 3 1 1 2 2 1 1 1 2 2 10 陆家镇 1.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8公里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1万吨 4.完成6个动迁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3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4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5 5 4 2 2 1 2 2 11 锦溪镇 1.完成锦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2公里,老镇区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1万吨 4.完成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2家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2家 7.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 8.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9.按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2 5 5 4 2 2 1 2 2 附件3:        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考核内容 序号 单位 考 核 内 容 备注 1 教育局 1.加强环保知识渗透教育 2.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苏州市级5所 2 工商局 1.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 2.配合做好市区无照经营扰民作业经营户查处工作 3.依法协助查处有关环境违法案件 3 质监局 1.协助做好锅炉审批工作 2.做好全市懒汉炉和非法小锅炉清理拆除工作 4 水利局 1.实施全市河道清淤,完成年度计划 2.组织实施农村河道长效管理 3.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5 文广局 1.加强环保政策、法规、知识、新闻宣传报道 2.组织“六五”等专题报道 3.加强娱乐业噪声管理并做好娱乐业联合审批工作 6 建设局 1.做好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接管督查工作 2.继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3.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4.加强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监管 5.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整改达到一级A标准 6.制定饮用水水源地蓝藻暴发的具体应急计划、措施 7.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7 规划局 1.在规划立项前通过环保审批,杜绝新的工居混杂现象 2.各类非工业小区在规划验收时确保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3.各类规划确保有环保篇章内容 8 农林局 1.继续做好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2.组织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3.完成张浦镇白米村养猪场、周市镇向阳奶牛场资源化、能源化示范项目 4.做好禁止秸秆焚烧工作 5.拆除围网2000亩 6.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9 公安局 1.严格按规定进行机动车登记,禁止排放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2.在中心区域干线设置禁鸣标准,加强建成区车辆禁鸣管理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4.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监督管理 5.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规划建设并获得省环保厅委托资质证书 10 交通局 1.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和管理 2.加强管辖公交车辆尾气达标排放管理 3.协助做好航道省界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工作  4.完成公交车辆执行欧3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的督查,完成各水上加油站油废水回收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污水处理工程 6.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11 环保局 1.协助督促各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铺设工作 2.配合做好生活污泥处理协调工作 3.督促全市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工作 4.协助做好剧毒危险品管理工作 5.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6.按要求组织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12 卫生局 1.加强医源性废水、废弃物处理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医源性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工作 2.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工作的管理 13 经贸委 1.把好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批关 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完成清洁生产企业5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家 3.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14 发改委 1.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保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联合水质公司完成生活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15 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管理,禁止工业废料、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加强城区河道整治和保洁 3.加强对公共场所噪声的执法检查 4.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5.启动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建设 6.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16 财政局 1.污染防治基金额度不低于同级(地方可用财力)的3‰ 2.从新增财力中安排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 17 旅游局 1.组织开展宾馆服务业环保绿色活动,创建绿色宾馆3家 2.督促、指导全市旅游区生态环境建设 18 安监局 1.协助做好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19 爱卫办 1.协助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按要求开展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工作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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