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1 颁布日期: 2010/04/01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1
颁布日期: 2010/04/01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发〔2010〕20号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 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结果之年,也是谋划开启“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现将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下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2.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区镇实事项目内容 3.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考核内容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目标分类 目标内容 考核部门及办法 满分值 计分办法 环境质量 1.区镇内河水环境质量 市环境监测站统计考核 10 5x+25y(x为项目达标率,y为污染指数削减率) 2.小康断面水环境质量 市环境监测站统计考核 10 10 y(y为污染指数削减率) 环境管理 1.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100%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5 因废气排放处罚,每次扣0.5分 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5 x/100*5 3.危险固废处置利用率100% 市环保局固废中心统计考核 5 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情节严重或实施行政处罚的,每次扣0.5分 4.建设项目“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 市环保局管理科统计考核 5 按要求报送进度月报表,每缺一次扣0.1分;未经同意擅自投产的,每只扣0.5分,试生产满三个月不申请验收的,每只扣0.2分,试生产满一年未通过验收的,每只扣0.5分 5.督促企业依法按期交纳排污费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5 欠缴1万元扣0.1分 6.排污申报登记率>95%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5 比上年度少5%扣0.5分 7.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市环保局审批中心统计考核 5 违反制度未改正受处罚的,每次扣0.5分 8.执行总量控制计划 市环保局管理科统计考核 3 超量排放一次扣0.2分 9.禁止秸杆焚烧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2 卫星图片通报一次扣0.5分 10.完成环境规划修编 市环保局规划科统计考核 5 完成评审得满分 环境建设 1.环保实事项目 市相关部门考核,查资料,看现场 25 项目权重*完成率 能力建设 1.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健全市、区镇、村环境监管网络体系 市环保局办公室 10 详见《基层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奖惩事项 1.完成各类创建,获昆山级、苏州级、省级、国家级荣誉 市环保局有关科室统计考核                                                                            得0.1、0.2、0.5、1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2.生活污水主管网建设 市住建局有关科室统计考核 完成污水增量,管网每超1公里加0.1分 3.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未完成1个扣0.5分 4.由各区镇自行整治关闭进环统的污染企业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关闭一个加0.5分 5.发生污染事故造成环境影响的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不得评选环保先进 6.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区镇未作调处的 市环境监察大队统计考核 发生一起扣0.5分 注:考核断面监测项目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的,视为完成削减任务;若一个区镇涉及两个及以上考核断面的,取算术平均值;周庄、锦溪、淀山湖小康断面水环境质量考核得分以其他区镇考核最高分计分。 附件2: 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区镇实事项目内容 序号 单位 实事工程内容 分值 1 昆 山 开发区 1.完成港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30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1.25万吨 4.蓬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且运行一年内污水处理率达60% 5.工业供水工程投入运行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9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家、ISO14000认证企业9家 5 5 5 3 3 4 2 花 桥  开发区 1.完成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25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65万吨 4.开展省级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生态工业园规划 5.启动花桥污水处理厂迁址扩建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2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2家 5 5 5 3 3 4 3 玉山镇 1.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20.6公里并投入使用,完成小虞河以西重点流域断面达标整治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1万吨 3.启动原正仪区域(娄江河以南)生活污水、工业尾水治理工程 4.完成同心河区域(昆太路以北城北路以南,皇沧泾以东汉浦塘以西)生活污水截流工程 5.启动凯达电子搬迁工作,签订搬迁协议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8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家、ISO14000认证企业10家 5 5 5 3 3 4 4 张浦镇 1.完成南港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3.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8.6公里并投入使用(其中8公里由联合水质公司完成) 4. 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2万吨 5. 完成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 完成清洁生产企业4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9家 5 5 5 4 3 3 5 周市镇 1.完成陆杨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5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年处理日均增量0.35万吨 4.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5.完成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8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5家 5 5 5 3 3 4 6 陆家镇 1.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2.3公里并投入使用(含城际站台地区污水管网)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15万吨 4.实施丰安河水质提升工程,完成河两侧生活污水截流工程 5.完成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3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1家 5 5 5 4 2 4 7 巴城镇 1.完成正仪老镇区50%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8.6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5万吨 4.澄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且运行一年内污水处理率达60% 5.完成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7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6家 7.完成昆山祥盛印染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1000 吨/日印染废水处理) 5 5 5 2 3 3 2 8 千灯镇 1.完成重点流域断面达标工程,千灯浦口断面100%达标 2.完成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3.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8公里并投入使用 4.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3万吨 5.完成1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化工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民居拆迁工作 7.完成清洁生产企业5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4家 2 5 5 4 4 2 3 9 淀山湖镇 1.完成老镇区70%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8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05万吨 4.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三期土建工程 5.完成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1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2家 5 5 4 5 2 4 10 周庄镇 1.完成重点流域断面达标工程,急水港大桥断面100%达标 2.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4公里并投入使用 3.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1万吨 4.完成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5.完成围网拆除258亩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1家、ISO14000认证企业1家 5 5 5 4 4 2 11 锦溪镇 1.完成重点流域断面达标工程,朱厍港口断面100%达标 2.完成老镇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3.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6.8公里并投入使用 4.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05万吨 5.完成3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完成清洁生产企业2家、ISO14000认证企业1家 5 5 5 4 3 3 附件3:        2010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考核内容 序号 单位 考 核 内 容 1 发改委 1.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保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严格产业准入,制定适合昆山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 3.做好全市集中供热区建设管理及完善工作 2 经信委 1.把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批关 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完成50家清洁生产企业,培育1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3. 负责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 3 教育局 1.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 4 公安局 1.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协助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 2.设立黄标车禁行区域,加强建成区、主要道路车辆禁鸣管理和社会噪声管理工作 3.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4. 协同做好放射性同位素监督管理 5 财政局 1.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资占GDP 的3.5%以上 2.污染防治基金额度不低于同级(地方可用财力)的3‰ 3.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 6 住建局 1.做好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接管督查,分解落实各区镇污水管网 180 公里铺设和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5万吨任务 2.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分解落实全市48 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加强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监管,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4.继续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傀儡湖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清淤、湿地和林带建设,监控点建设及防蓝藻工程,完善落实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的具体应急计划、措施 5.监督完成张浦、陆家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改造工程 6.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30%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社会化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95%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其中阳澄湖水源水质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7.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和夜间违规施工作业监察工作 7 规划局 1.负责将环保优先纳入规划决策,通过规划调整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2.在规划选址前通过环保预审,杜绝新的工、居混杂现象 3.各类非工业小区在规划验收时确保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4.各类规划确保有环保篇章内容 8 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管理,禁止工业废料、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填埋场 2.加强城区河道整治和保洁 3.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噪声、夜间违规施工作业的执法检查 4.协助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9 交通局 1.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和使用督查,完成各水上加油站油废水回收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污水处理工程 2. 实施管辖内公交车尾气达标排放管理工作,制定公交车尾气达标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3. 负责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控制监管工作 10 水利局 1.实施全市河道清淤,完成223.2公里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2.完成昆北塘(汉浦塘至金鸡河4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3.完成长牵路港开通工程(澄湖至明镜荡1.97公里,设计底宽60米,面宽70米) 4. 完成河道畅通工程,新建桥梁25座,箱涵15座,开通坝基5处 11 农 委 1.负责推进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继续做好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3.研究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无害化建设 4.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5.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循环处理试点工作 6.分解落实全市45个村庄绿化面积95.5万平方米 12 文广局 1.加强环保政策、法规、知识新闻宣传报道与环保公益广告宣传 2.组织"六五"环境日等专题报道 3.加强娱乐业噪声管理并做好娱乐业联合审批工作 13 卫生局 1.加强医源性废水、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做好医源性废弃物集中处理 2.负责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经营场所的查处工作 3.负责做好医院放射性同位素防护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工作 4.分解落实全市50座农村公厕建设任务 14 环保局 1.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太湖、阳澄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开展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烟尘整治工作,完成禁燃区建设任务和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 3.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促全市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工作 4.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50家 5.完成150家重点污染源自动取样系统安装工程 6.完成绿色社区数覆盖率达到75%,绿色学校数覆盖率达到80% 7.辐射工作单位“三同时”验收申请率、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年度监督 检查覆盖率和废旧放射源安全及时处置率均达100% 8.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全部区镇实行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化,工业企业参评数提高10% 9.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提高装备水平,健全市、区 镇、村环境监管网络体系 10.协助督促各区镇管网铺设工作,配合做好生活污泥处理协调工作 11.协助做好剧毒危险品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12.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巩固提高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成果,通过环保部复查,完成苏州市下达的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15 安监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2.督查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在存储点建好应急围堰或应急回收池 3.做好无证照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点查处工作 16 旅游局 1.组织开展宾馆服务业环保绿色活动,创建绿色宾馆1家 2.督促、指导全市旅游区生态环境建设 17 工商局 1.负责在发放工商营业执照时,把好环保审批关 2.负责做好无证照经营扰民作业场所的查处工作 3.负责吊销不符合环保规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4.协同做好三产企业、商业门面生活污水截流工作 18 质监局 1.负责锅炉证照发放时把好环保审批关,禁止新上高污染燃料锅炉 2.做好全市懒汉炉和非法小锅炉清理拆除工作 3.做好全市环保计量器具强制鉴定工作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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