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连续自动监测水质水量设备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 |
生效日期: |
2004/07/06 |
颁布日期: |
2004/07/06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 |
生效日期: |
2004/07/06 |
颁布日期: |
2004/07/06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保水字〔2004〕356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
连续自动监测水质水量设备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及有关污水处理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口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口应当安装连续自动监测水质水量的设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其正常使用。”在今年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上,曾培炎副总理强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要严格执行有关浓度及总量控制标准。到2005年底,重点流域地区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为落实《实施办法》,贯彻曾培炎副总理讲话精神,确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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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提出如下要求:
1、各污水处理责任单位须在2005年6月底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并按基本技术要求(见附件)安装连续自动监测水质水量的设备,实现pH、CODcr、TOC、氨氮等污染物和流量自动监测,并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网。
2、请各责任单位将污水处理厂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水质水量设备的安装方案,于2004年7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市环保局水和生态环境管理处。
3、为实现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装置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顺利联网,设备选型和安装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附件:污水处理厂污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二○○四年七月六日
联 系 人:刘俊青 李振声
联系电话:68717204 6845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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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污水处理厂污水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自动取样、自动分析、自动传输数据以及可以进行等比例采样和保存样品等功能。
建设要求的基本原则是:
1.1实用稳定可靠
系统设计及建设应首先考虑实用可靠性。易于掌握、操作、管理、维护。根据自动监测仪器的要求,配备稳定可靠的采样、前处理、测试仪器等设备。
1.2 开放可扩充
为了适应未来环境监测的需要,在整个系统设计及建设上,应采用开放式的体系结构,使系统易于扩充。
1.3 符合标准
硬件设备、软件功能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保行业标准要求。
1.4 安全
系统的安全可靠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站房建设及其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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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硬件设备应达到相关安全标准。
1.5 经济
在确保技术先进、可靠的基础上,应以经济合理的价格构建并运行污水自动监测系统,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持系统运转,提供高效能与高效益。
能够监测的项目:
流量、pH、CODcr、氨氮、TOC。
根据需要留有可扩充余地:总磷、总氮等。
二、自动仪表需求及技术要求
2.1自动监测仪器应该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所选仪器应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环保局质量检测中心的认定或经过国际权威计量检定部门认证;
2、仪器的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
3、自动仪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环境部门的技术要求。
4、所有自动仪器具有RS232或RS485接口,通信协议必须公开。
5、所有设备噪声低于55分贝。
6、所有电气设备的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标准。
7、周期性分析测试仪器的样品测试频率不低于24次/日。
2.2自动仪表技术要求
2.2.1 自动COD分析仪 - 4 -
自动COD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HBC6-2001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监测仪》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2、功能要求
1)系统具有时间设定和显示功能,可以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当试剂不能导入反应器或仪器试剂不足时,系统应能报警并能显示故障内容同时停止运行直至被重新启动;
3)仪器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4)仪器应能接受远程控制修改参数和控制仪器分析、停止的功能;
5)仪器应能掩蔽4000mg/L以下的氯离子干扰;
6)仪器应能存储1年以上的分析数据;
7)仪器应有超标报警和超标状态输出;
8)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数据、参数不丢失,来电恢复后能自动恢复分析状态;
9)具有定期自动及手动校准功能;
10)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 - 5 -
3、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性 能
测量原理
重铬酸钾消解+光电比色
出水 10~100 mg/L
测量范围
进水 30~800 mg/L
重现性误差
≤±3% FS
邻苯二甲酸氢钾试验(测量误差)
≤±5%FS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实验:
相对误差绝对值的平均值
≤10%
零点漂移
≤±5mg/L(24小时内)
量程漂移
≤10%(24小时内)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2160h/次
电压稳定性(测量误差)
≤±5%
接地电阻
R≤10Ω
绝缘阻抗
20 MΩ
耐电压:无异常现象(电弧和击穿等)
施加1500V(50Hz,1min)交流电压,无异常现象
样品测量周期
≤30分钟
采样头过滤孔
0.8mm
信号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RS~232
电源
220V, 50Hz
环境温度
5℃~40℃
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90%以下
大气压力
86kPa~106 kPa
2.2.2 pH计 - 6 -
pH计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2、功能要求
1)仪器具有自动清洗功能,清洗频次程序设定;
2)电极机械强度大,抗冲击,不易破碎,耐强酸、强碱;
3)具有设定、断电保护、来电恢复、工作状态与故障及限值报警功能,以及时间、参数、测量值显示功能;
4)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
5)手动校准及自动校准功能。
3、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性 能
测定原理
玻璃电极法
测量范围
pH 2~12或0~14(0~40℃)
重复性
±0.1 pH以内
温度补偿精度
±0.1 pH
温度补偿
自动\手动,0~40℃
显示分辨率
±0.1 pH
漂移
±0.1 pH以内
响应时间
0.5min以内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2160h/次 - 7 -
(MTBF)
实际水样对比
0.1 pH以内
输出信号
4~20mA
供电电源
220V,50Hz
2.2.3自动氨氮分析
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2、功能要求
1)系统具有设定和显示时间的功能,可以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当试剂不能导入反应器或仪器试剂不足时,系统应能报警同时停止运行直至被重新启动,有表征仪器工作状态的内部参数并且具有超标报警功能;
3)仪器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4)仪器应能存储3个月以上的分析数据。
5)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数据、参数不丢失,来电恢复后能自动恢复分析状态;
6)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 - 8 -
7)手动及自动零点与斜率校准功能。
3、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性 能
分析方法
逐出-比色法或氨气敏电极法
测量范围
比色法:0.2~50 mg/l;电极法0.2~100mg/l(可任意调整)
重现性误差
±3%FS
量程漂移
±5%FS
零点漂移
无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2160h/次
线性
±5%FS
响应时间(T90)
电极法5min
温度补偿精度
±1mg/L以内
实际样品比较
±5%
采样头过滤孔
0.5mm
样品测量周期
电极法6min,比色法13~30min
模拟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RS~232
电源
220V, 50Hz
环境温度
5℃~40℃
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90%以下
大气压力
86kPa~106 kPa
2.2.4 TOC计 - 9 -
自动TOC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2、功能要求
1)系统具有设定和显示时间的功能,可以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显示内容:测定条件,测定结果,测定峰形,基线,参数设定,仪器状态和故障信息等,故障信息内容诸如:各种液体剩余量,电炉温度异常等;
3)当试剂不能导入反应器或仪器试剂不足时,系统应能报警同时停止运行直至被重新启动;
4)仪器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5)仪器应能存储3个月以上的分析数据。
6)仪器应有超标报警和超标状态输出;
7)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数据、参数不丢失,来电恢复后能自动恢复分析状态;
8)样品稀释:自动稀释 2~20倍可变;
9)自动校准:利用零标液和跨度标液自动校准;
- 10 -
10)控制功能:与PC机的双向通信,通过PC机反控TOC,实现测量开始、测量结束、催化剂再生处理、仪器校准、TOC/COD值输出、仪器故障信息输出、仪器运行状态信息输出、仪器维护信息输出、时间同步、仪器参数设定等功能;
11)水泵控制:自动控制采水泵启动、停止;
12)前处理:有样品均化功能,并利用自来水自动逆流清洗。相关零件可拆卸下来进行清洗;
13)节气功能:不测定时自动停止载气供给;
14)流路数:标准配置为单流路,最多可增加至6流路;
15)载气:250~300kPa 纯氮气;
16)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
3、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性 能
分析方法
催化燃烧法
测量范围
0~60 mg/l(可任意调整)
重现性误差
±2%FS/日以内
量程漂移
±2%FS/日以内(温度变化在5℃以内)
零点漂移
±2%FS/周以内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2160h/次
线性
±2%FS/周以内
采样头过滤孔
0.8mm
样品测量周期
≤5分钟 - 11 -
模拟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RS~232
电源
220V, 50Hz
环境温度
5℃~40℃
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90%以下
大气压力
86kPa~106 kPa
2.2.5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超声波流量计在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7111990 明渠堰槽流量计》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2、功能要求
1)具有显示瞬时流量、累计流量及累计流量计量时间的功能;
2)具有超声波自动校准功能;
3)能存储2年以上日累计流量、月累计流量、年累计流量的能力,并能通过流量计查询最近两年内任意一天的累计流量;
4)流量计必须具有RS232串行接口,能将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通过RS232接口输出;
5)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
3、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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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性 能
测量原理
非接触式测量明渠内堰槽前指定位置的水位高度,根据液位流量计算水的流量。
测量范围
0.1升/秒~10米3/秒
流量精度
与三角堰配用1~3%
与矩形堰配用1~5%
与巴歇尔槽配用3~4%
超声波最大测距
2米
测距误差
<0.4%
水位分辨力
1mm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2160h/次
响应时间
6 秒
工作环境温度
-20℃~ +50℃
信号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标准RS232串行接口
三、采样系统技术要求
3.1 采样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1、由污水处理厂出口采集污水样品,以供不同监测仪表使用;周期性分析测试仪器的样品测试频率不低于24次/日。
2、采样系统对采集的样品,按照测试项目要求进行所需的预处理;
3、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够长期有效运行;
- 13 -
4、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5、配置管路的自动清洗系统;
6、自动分配水样、自动预处理、故障自动报警;
7、采样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和来电恢复功能;
8、配备自动样品采集与保存装置;
9、采样系统具有保温、防冻、防压、防盗措施;
10、所采样品水温变化不得超过5%;对样品的预处理措施不得对水质检测的代表性和准确性构成影响;
11、系统清洗注意避免化学清洗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2 自动样品采集与保存装置技术指标
1、样品周期:1~24小时可调;
2、超标留样瓶数: 24瓶(聚乙烯材质,1L);
3、超标样品保存温度 :5±1℃;
4、供电电源:交流220V±l5%,50Hz,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5、具有远程控制进行混合样品、瞬时样品的采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超标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四、站房要求
1、具有空调功能
2、接入仪器设备电源(8kw,三相五线制)、上下水保温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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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雷击及安全防火,接地良好。
4、照明良好。
5、站房安装环境数据传感器(电压,室温,湿度),实现对站房内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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