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颁布机构: |
南京市环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机构: |
南京市环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日期: |
2006/06/04 |
南京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一、导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议(决定)》的精神,在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城市环境保护“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要求,即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标准,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模对南京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南京是副省级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要把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融古都风貌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滨江城市。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南京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的要求。创模正是从这个城市的基本定位和要求出发,促进城市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这是实现新世纪发展宏伟蓝图的重要支撑和标志,是提升南京城市地位与形象的需要,对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创模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着眼提高城市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最大的办实事。
“九五”期间,南京的经济社会得到全面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变化。城市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绿化、供水等环境建设得到的全面提升,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从物质条件、基础建设等方面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时机和良好的基础。为此,中共南京市委在编制“十五”计划建议中,以及在市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上通过并正式公布的“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使我市在综合实力、基础设施、社会文明和生态环境等方面进入全国先行行列,同时,明确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今年初,市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这一目标。创模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将成为我市新世纪环境保护的一项标志性工程。
创模不是目的,而是以此为抓手,去推动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进而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把着力点放在创模的过程和效果上。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们编制了南京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其内容包括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规划、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整治专题规划、工业污染防治专题规划、创建城市绿色人居环境专题规划,以及创模宣教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等7个部分。总体规划体现创模的两个指导原则:一是,“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市区共建、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重点、阶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使整个创模工作在《总体规划》蓝本的指导下,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与优势
(一)城市的区位与环境优势
南京市位于长江下游的重要区段,东距长江入海口约300公里,西靠皖南丘陵,北接江淮平原,南临太湖水网地区。处在沿海开放地带和长江流域的交会部,是我国国土规划中沪宁杭经济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境内绵延宁镇山脉西段,低山丘陵占全市面积64.5%。水资源丰富,水网纵横,水域面积占全市面积的11.8%。长江横贯东西,南京段长约94公里;城内主要水域有内秦淮河、金川河和玄武湖。南京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季风明显,降水丰沛,四季分明的气候特征。其山、水、城、林独特的地理风貌和钟灵毓秀的自然景色,凸现出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
南京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江苏省省会,是江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公元229年东吴建都始,南京曾十次成为京都,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现辖11区4县,总面积6597平方公里,人口1544.89万人。其中城区6个区总面积200.44平方公里,人口198.75万人。2001年江宁县撤县改区,使得南京主城面积达到2549.35平方公里,人口增至356.06万,南京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新格局的框架拉开和形成。
(二)经济基础与发展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市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产业优势基本形成。“九五”期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2.4%,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全省1个百分点。2000年GDP达到1020亿元,人均GDP达1.85万元(约2230美元),比1980年翻三番,财政收入达164.6亿元。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基本实现二产主导型向二、三产业并举推动型的结构转变。2000年,全市三类产业结构比率为5.3:48.4:46.3,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比重上升,过剩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得到有效压缩,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南京在全国宏观生产力布局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已形成以电子通讯、石油化工、汽车制造为主导的综合性工业体系。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223家,居全国第五位,电子、石化、汽车工业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均居全国前列。
(三)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与优势
“九五”期间,城市建设得到空前的发展、成效显著,城市基础设施能力已从滞后阶段进入基本适应阶段,城市功能初步实现了生产型城市向服务型中心城市的战略性转换。市政府加强了道路、绿化、小区出新、市民广场、煤制气等方面的建设,这为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了显著的功能作用。全市新建、改造主要交通干道70多条,市区已形成“经五纬八”的城市道路新框架和由隧道、高架等组成的立体型交通和快速通道,加上对交通秩序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不仅缓解了城市交通拥挤阻塞的状况,同时也为减轻机动车怠速状态下的尾气排放提供了条件。
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全市近几年新增绿地123O公顷,建成了鼓楼、新街口、汉中门、中山门等2O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总面积达40万平方米的市民广场和太平北路、光华门等、1O多处风格迥异的小游园。相继建成开放了红山森林动物园、花卉公园、月牙湖公园、白马公园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园林景区。目前,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率达38%,覆盖率达41%,列全国前茅。这些绿化工程不仅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场所,同时为调节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发挥显著的功能作用。
城市燃气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建50万立方米油制气工程和储气柜,城市居民燃气气化率已接近1OO%,工业用气量成倍增长。建成和完善了水阁、轿子山、天井洼等3个大型垃圾处理场和26座垃圾中转站,城市垃圾处理率接近1OO%。6个城区全部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的省级考核,这些环境基础设施成为改善省会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2000年,江总书记、朱总理分别两度来宁,对南京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南京市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提高了城市的地位和品位,先后获得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第五名,中国城市投资硬环境“40佳”城市之一、“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以及两个三年度的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十佳城市等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也反映了南京市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地位和水平。
(四)环境保护发展基础与优势
工业污染防治取得历史性进展,实现了主要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染防治的能力与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九五”期间,全市投资近10亿元,建设了700多台(套)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燃料废气消烟除尘率、工艺尾气净化率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分别达90.3%、98.7%、79.5%和81.5%。特别是1997―2000年,分4个阶段完成了全市3284家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主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其中有1063家企业因工艺落后、治理无望、濒于破产、国家明令和限期淘汰等原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关停并转迁,使得全市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8.5万吨,其中水、气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9.4万吨和19.1万吨。“九五”期间,全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全过程管理、严格污染物排放的审核、调度、平衡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的支持下,在全市GDP平均递增率达12.2%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比1995年末削减20%以上,实现了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针对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实施了玄武湖综合整治和内秦淮河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实现了湖、河的全面清淤和污水截流,完成了34.7公里长的污水截流管和截流沟截污系统的工程建设,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每日30万吨满负荷运行。建成了玄武湖引水补水工程,使得长江源水经玄武湖后再补内秦淮河,为实现江河湖生态用水的循环,使“死水变活”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水质初步得到改观。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质量的决定》,启动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城区512台1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了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与拆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0吨,烟尘数百吨。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实行了机动车汽油无铅化,新车新标准准入制,超标尾气机动车强制净化,400辆机动车实现液化石油气(LPG)清洁燃料运行,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
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实施城区污染企业搬迁的“腾笼换业”工程,共有151家企业列入搬迁计划,已完成107家的搬迁和“退二进三”任务,老城区60平方公里无污染企业的目标可望实现。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高淳、溧水两县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试点,在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进入实施阶段。秣陵镇、栖霞镇等6个镇建成省级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完成了一批生态农业的示范试点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自然名胜风景保护区面积得到扩大,已占全市面积的8%以上。77家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的15小乡镇企业实行了的关停取缔,15家乡镇企业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环境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九五”期间,制定和修订了与国家环保法规相衔接配套的《南京环境噪声管理条例》、《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办法》、《禁止使用和销售含铅汽油》、《机动车尾气防治办法》等9个法律法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为环境的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实施执法责任制,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得到明显加强,五年中,组织近20次全市性的环保执法行动,查处环保违法案件2500多件。
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有了新的提升。“九五”期间,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监测、监理、科研、宣传的队伍。全力推进环境监测和监理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环境监理支队在全省及全国率先实现标准化建设。市中心站形成242项的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自动化水平,成为全国最先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和日报的城市。建成代表国家水质监测发展方向的长江首座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了第一批20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远程自动监控系统,迈出了监管手段现代化的重要一步。建成全省首家水质实验室,一批环保最佳实用技术被国家推荐。全国首家环境科技馆建成并对社会公众开放,成为江苏省的环境教育基地。
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可行性分析
目前国家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标体系由27个项目组成,包括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既体现了城市可持续发展要素,更侧重于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符合现阶段的实际。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分析,南京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已初步具备。
(一)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条件分析与预测
国家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确定了3个前题条件的指标,即申报城市首先必须满足: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国前列;2、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验收;3、环保投资总额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
目前,南京市已初步具备申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1999年度,在全国城考中成绩名列第七,(已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除外),2000年城考自评总成绩83.85分,比上年增3.46分,24项考核指标中有17项指标获得满分,城考名次继续保持前列的水平,列全国第二。在此前的城考中,曾连续获得两个三年度的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十佳城市。1999年,通过了国家组织的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综合检查的检查,核查成绩名列全国第一;2000年,城区6个区全部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的省级考核,已初步具备接受国家考核验收的条件。1999年和2000年,全市环境保护总投入分别达14.59和20.8亿元,分别占当年GDP的1.63%和2.04%。从南京市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最后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验收是近期需要抓紧组织落实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申报的其它2个基本条件还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分析和工作重点
国家考核评价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共设四大类24项,包括5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4项环境管理指标。对照指标分析,南京创模的重点工作主要是:
1.提高水环境治理能力和质量是创模的重中之重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水环境质量和综合治理能力方面的指标分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内无超五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5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0吨/万元左右)。2000年,南京市上述5项指标分别为86.1%、98.6%、21.1%、86%和 约120万吨/万元。5项指标中,除饮用水源水质已达标外,其它4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差距。尽管全市已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的目标,但这仅是阶段性的初步达标,城市地面水质的有机型污染和富营养化状态还比较明显,水体自净能力脆弱,阶段性污染突出;工业废水排放量大,成份复杂、结构性污染突出;城市生活污水总量大,处理设施和截污系统的建设相对滞后,对河湖水质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些对水环境构成一定的污染压力和污染的发展潜势,从指标上也明显反映出来。所以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和综合治理能力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一位的任务。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加大节水的力度,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是创模工作的重中之重。
2.城市环境空气的综合治理和质量改善工作有待加强
综合反映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与环境建设指标的分别是: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API周达标率),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吨/万元),城市气化率大于90%,集中供热率大于3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90%。
对照上述5项指标,突出的问题是前两项。2000年南京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年均为80,达到一、二级标准天数为全年的80.1%,周达标率为86.5%;单位GDP能耗为2.6 吨/万元,尚未满足创模的标准与要求。其它3项指标均已达标,并保持较好的提升趋势。
近几年,南京市环境空气开始显现出煤烟与交通混合型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时段性影响明显。由于能源结构中燃煤基数仍较大,机动车数量增幅还在上升,城市建设中二次扬尘尚未完全得到有效的控制,再加上新实行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和气象因素的影响,加大了稳定达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仍是创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3.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提高临界标准的指标
目前,我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并无危险废物排放等5项指标分别为69分贝、56.5分贝、68%、96%和80%,基本控制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的标准内,但有的指标处于标准的临界状态,有的指标还缺乏过硬的措施保证达标的稳定。特别是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的处理的能力与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比国家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以确保达标的空间。
4.高标准地保持和提高各项指标,提升环境综合水平
除上述6项未达标指标和4项临界指标,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和稳定外,其它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14项指标已完全满足并超过国家的考核验收标准。但国家对这指标的考核是连续的,并不断加以复核,特别是进入“十五”后,国家根据整体发展的要求和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将进一步调整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用更严格的尺度规范环保模范城市,南京市在对照国家现有创模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高标准地保持和全面提升26项考核指标,不仅要合格,要力争创出一流水平。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在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把南京建成天更蓝、水更清、居更静、地更绿的环境优美城市。
――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实现GDP年均增长10%的目标,人均GDP提前达到3500美元,产业结构基本实现“三、二、一”的格局。
――城市主要地面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区域环境噪声的污染状况得到有效地控制,较稳定地达到所属功能区类别的标准,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较明显的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综合防治能力与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60%以上、100%和43%。
――巩固和提高环保“一控双达标”的成果,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削减8%以上,其中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削减25%。降低工业能耗,提高工业循环重复利用水量,使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现城区无工业污染企业的目标;在建成区范围内,30%的社区达到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标准。
五、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务
南京市创建国家环保城市的主要任务建立在全市“十五”计划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创模的指标,针对突出问题,贯彻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突出过程与效果。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一)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1.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高新技术改造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壮大提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车辆制造等支柱产业。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提高环保效益为主的新工艺和新技术的运用,推动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增强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围绕国家的环保政策、利用我市有机加工和化工优势,以环保综合新技术为依托,发展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工业废气处理装置、汽车排气净化、城市垃圾处理设备等。抓住国家实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西部开发重大工程的机遇,大力发展燃气轮机机组、大型电站设备等装备产业。
2.调整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布局。以主城为核心,突出南延东进,加强沿江开发,初步奠定“江在城中、山在城中”的现代化都市建设框架,进一步完善主城、都市发展区、市域三个层次的规划布局。主城内第二产业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提前完成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地段,风景名胜区内的工业搬迁或用地性质的转换。以城市新区、产业发展基地和生态环境调节为发展方面,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美化人居环境。
3.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增加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南京地铁一号线工程,南京长江三桥,主城“一环两纵”快速干道系统,“经五纬九”干道网等交通道路骨干工程,以及一批区域性疏解道路系统。建设管道天然气接入工程,发展天然气用户;建设龙潭燃气电厂,加快建设城市供热工程。加快建设城市生态防护体系,完善钟山、夹江两岸、幕燕、雨花台四大片绿地,继续建设312国道、沪宁、宁杭、宁高等入城干道绿化带,初步建成明城墙风光带、绕城公路绿带和主城滨江绿带,构成内外环绿带与入城楔形绿地相结合的园林绿地体系。
(二)实施环境建设十大工程
1.城市污水处理与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建成日处理能力30万吨的城北城市污水处理厂与污水收集系统;在完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建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实施江心洲每日64万吨的扩建改造工程,将一级处理提高为二级处理;开工建设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城东污水处理厂系统工程。完成高新技术、南京经济技术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总的日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完成城东、内秦淮河支流、河西新区的污水截流收集工程,内秦淮河流域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基本形成较完整的城市污水处理与收集系统的框架。
2.城市河湖整治工程。实施上元门水厂每日20万吨的引水补水及玄武湖引水配水工程,实现每日28万吨的净水对玄武湖、内秦淮河及金川河的补充与更换,形成长江源水引入玄武湖再导入内秦淮河、内金川河的生态用水循环系统,初步实现主城区水系“死水变活,河水变清”。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内金川河的综合整治,对外秦淮河东水关以外的河道综合整治;结合玄武湖隧道的建设,实施湖区的再次清淤整治和生态示范工程的建设。
3.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进一步扩大工业用气量,建设幕府山15万立方米气柜及输配系统,新(改)建10公里供气管网。建设龙潭燃气电厂。配合国家“西气东输”规划,建设接收门站及超高压管线和城北储配站一期工程,建设相应天然气中低压管网380公里,改建管网100公里,实现全市25%居民使用天然气。推广使用电能,每年建设10个电气化小区。
4.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在城区范围内实施1吨以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煤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的改造工程;建成年生产规模10万吨的工业清洁型煤厂;对重点工业区和重点企业的燃煤锅炉推广使用型煤、洁净煤或低硫低灰份煤种(含硫量小于0.7%,含灰量小于10%);有条件的实施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完成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企业集中供热系统,在完成城市供热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城市供热工程,供热源推广使用洁净煤、低硫低灰煤或煤气等清洁能源。
5.机动车尾气净化工程。实行新轻型汽车高标准准入制,并将车型扩大至3.5吨以下。对外地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限制进入主城区。对3.5吨以上的机动车包括柴油车实行尾气排放的年检和路检,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实施净化装置的安装。主城范围内基本淘汰经营性正三轮机动车和二冲程燃油助力车。实施绿色公交工程,改装运行1000辆使用液化石油气(LPG)清洁燃料公交车,建设20个LPG清洁燃料加气站。
6.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完成水阁、轿子山、天井洼垃圾处理厂的无害化改造及扩容工程,完成相关的污水管道、清污分流、配套设施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垃圾资源回收厂、第二建筑垃圾弃置场和日处理能力500吨的城市垃圾焚烧厂,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7.工业污染治理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在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重点在9家重点工业企业,建设18项包括工业废水、废气、粉尘和固体废物深度处理的改造工程和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工程。
8.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的建设工程。分别在江北和江南各建设一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江北处理中心建设规模3000吨/年,集中处理大厂工业区大型化工企业及周边区域高浓度有机危险废液;江南建设同等规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市区江南区域包括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
9.实施城区污染企业的“腾笼换业”工程。结合企业实施“退二进三”和技术改造,完成实施搬迁计划内的46家企业的搬迁,力争提前实现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地段风景名胜区的工业搬迁或用地性质的转换。
10.实施节水工程。重点在化工、冶金行业开展工业废水再利用工程,以减少工业用水量。建设南化公司和南钢集团公司4类工业废水处理再循环利用工程。在城市实施节水工程,对各类生活用自来水开关设备实施节水型改造,以控制自来的过量使用和滴漏,节省自来水的过度消耗。
(三)开展五大环境管理工程
1.实行长江南京段水质保护联合统一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环保监督”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定位,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江面流动污染源、沿江入口排污口等不同区域,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2.进一步强化城市建筑、市政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施工,对松散易造成污染的建材与渣土实行封闭运输和封闭堆放。建筑工程的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率达100%,工地路面及通道,特别是与周边环境相接的区域实施洒水消尘。市政施工工地实施全程围栏施工和渣土的封闭清运。严格控制城市二次扬尘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
3.强化城市交通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的控制与管理。结合城市规模的扩大,道路的建设和城市功能优化,扩大机动车禁鸣的范围,严格控制和督查鸣号的违法行为;对居民生活及办公学习产生影响的高架路路段设置隔声屏障。根据城市建设的变化,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对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娱乐服务业商业噪声,按照新修订的《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实行严格的监督执法。
4.实施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和长效管理。建立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将治理设施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管理的范畴,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执证上岗。加大设施运行的督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企业设施的远程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对设施实行年检制度,保证设施的完好率。继续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按照“十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的目标,分解指标,严格控制超标、超量排放。
5.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在加强工业类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非工业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特别是大型住宅小区的开发,城市市政建设等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从环境影响评价到环保“三同时”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工程
为在创模中更加突出和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在建成区范围内,结合小区的新建、出新,与十大环境建设工程和五大环境管理工程同步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工程。绿色人居环境社区主要包括五项标准和要求。
1.洁清能源片区。所辖区域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4吨以上暂未实行改造的锅炉,全部使用洁净煤,并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烟尘排放达标;居民炊事、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全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宁静洁净片区。所辖区域内,按所属功能区类别标准,昼夜环境噪声达标,区域内无固定工业噪声源,无扰民的维修、娱乐、商业等噪声源。进出行驶及停靠机动车严格实行禁鸣;基本无噪声扰民的投诉与纠纷。
3.绿化美化片区。所辖区域内按绿化的要求与标准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建设和护养,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率达到相应的标准,500米服务半径内有一处1公顷左右的公共绿地,基本消除裸露地面。区域内全部实现垃圾袋装及分类化,定时集中清运。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保持辖区内河道及岸边的整洁。
4.餐饮业管理达标片区。辖区内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审批率达100%,餐饮(包括单位食堂)油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污水排放、风机及空调器噪声达到环保规定要求,流动饮食摊点达到市容规定要求,基本杜绝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使用,基本无扰民的投诉。
5.施工文明片区。所辖区内的建筑及市政建设施工工地,在作业工期内实行封闭施工、严格控制各种污染超标行为,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环保申办管理手续,基本无夜间违法施工的噪声扰民,基本杜绝焚烧建筑垃圾和污水排入河湖的现象,工地炊事使用清洁能源等。
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创模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使目标变为现实。
(一)建立创模的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创模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领导定期听取创模工作汇报会制度、创模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和创模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对创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
(二)实施创模专项目标责任制
以《总体规划纲要》和《专题规划》中的十大环境建设工程、五大环境管理工程和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创建工程为主要内容,进行目标任务的部门、区县分解和年度工作进度的分解,并形成专项目标责任制,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创模目标责任状。在此基础上,由部门、区政府对目标任务的再行分解,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把创模工作实绩列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多渠道组织环保资金投入
市政府集中资金,重点投向对实现创模有影响的环境基础建设项目。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向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污染企业按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保证治理资金的筹措和落实。在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运行方面,贯彻“受益者付费”的原则,提高和征收单位与个人的应付费用,逐步减轻政府的负担。
(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为创模和依法治市提供法制保障,结合创模,政府制定和出台一批相应的法规、规章及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夹江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危险废物的管理、建设工地的环境管理、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创建等,通过法规与规章,保障和促进创模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特别是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环保法规的要求,履行本部门的环保法律义务和职责。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的履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
(五)营造创模的氛围和声势,发动社会公众参与。
建立广泛统一的创模宣传战线,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通过全市各新闻媒体,以及《南京通讯》、《南京经济》、《金陵了望》等有影响的刊物,把创模作为全市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城市的窗口地带和重点地区建立大型的创模公益广告宣传牌,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专栏,营造创模的社会氛围。结合“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和重要活动,由妇联、团委、工会、市容、街道、社区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组织创模志愿者队伍,形成“创模为我,我有责任”的社会力量。在创模宣传教育的推动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七、创模综合效益分析
创模的宗旨与目标顺应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水平的要求,同时,创模从更高的层面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南京市在创模的过程中,将在四个方面产生明显的综合效益。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成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
“九五”期间,南京城市建设总投资达300多亿元,其中直接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达71.2亿,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占60%以上。其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加12.2%。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占有一定的份额。根据创模的投资概算,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总额将近50亿元,这笔投资将继续成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将进一步营造一个包括优质环境质量在内的发展空间,可为城市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这是扩大开放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九五”期间,南京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9亿美元以上。扬子巴斯夫化工基地以及伊莱克期等千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大项目就有31个落户南京,这是得益于整体投资环境的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的改善,还可进一步推动城市旅游业、房地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南京城东月牙湖居住区的价值,随环境的改善、变美而不断升值,房价由每平方米2000元升值到5000元,这是南京房地产业中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典型。内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莫愁湖等城市水域随着创模带来的质量改善,将成为房地产业重点发展的区位。此外,创模实施的城市退二进三的“腾笼换业”工程,在已腾出数十万平方米的城区土地和变现资金数十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城市的环境与土地优势。使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互动与双赢,将是创模重要的综合效益。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削减,环境污染负荷和压力持续得到缓解
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工业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的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的提高、能源结构的调整、燃煤基数的控制等措施,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在2000年的基数上分别削减10%和25%以上,这将进一步减轻环境的污染负荷和压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为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根本性的条件。特别是在南京的大厂和栖霞两个重点工业集中地区,实施目的在于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治理工程和削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提高水重复利用量的节水工程,将可使1.76亿吨工业废水经处理后作为循环用水再利用,使得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削减27%,削减COD排放总量1920万吨。在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水资源的消耗,从而使南京单位GDP用水量,由每万元120吨下降到80吨以下。城北与城东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将使南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7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1.1%有望提升到70%以上,削减生活污水中的COD排放量4.68万吨。不仅解决了南京在创模指标体系中这两个弱项指标的难点,同时为提高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能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环境面貌、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品位、文明程度将得到一次新的提升
党和国家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十五”期间的重大发展战略,现代城市的环境,将是城市化的一个突出标志,而城市环境的宏观面貌和微观质量的提升和改善,是创模最终目标。南京创模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城市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将达到和保持在一个相对较优良的状态,而支撑这个状态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等环境建设在发挥其效益的同时,将会增大城市的环境容量,增加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而未来生态城市是需要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此外,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现代化的形象、品位和文明程度。通过创模,推动并构筑起现代化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框架,增强城市生态功能,使绿视率和舒适度进一步提高,形成对市民有凝聚力的城市新貌,从而为把南京建设成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人居环境城市、生态城市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内涵得以深化和扩展
随着南京城市规模的扩大,工业企业的搬迁出城,城市功能的进一步优化规整,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调整,需要不断赋于环境保护新的内涵。南京在创模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环保理念,在城区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示范区”的活动。开展这项工作基本思路是,从影响人居环境的环境问题入手,突出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这是城市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城市大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区域小环境质量的改善是相关联的。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基层社区,从多层面地实施环境保护,使之更具广泛性和公众性,这将丰富和深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内涵,使之更具时代性,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城市环保工作开辟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