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专题规划
颁布机构: |
南京市环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机构: |
南京市环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6/04 |
颁布日期: |
2006/06/04 |
南京市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专题规划
根据南京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为了体现和突出“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更好地把南京市创模工作和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优化紧密结合,发动市区各街道、社区、小区参与创模,支持创模,形成市区共建的创模工作格局,结合小区新建、出新,与十大环境建设工程和五大环境管理工程同步实施“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创建工作,逐步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清洁、清新、安静、优美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创模的成果和实效。根据这个指导原则,编制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创建工程的专题规划。
一、城市人居环境发展现状
1.城市自然环境条件及优势
南京是一座融山、水、城、林于一体,地理风貌独特,自然景色优美的滨江城市。长江穿市而过,秦淮河、金川河分布城南与城北,玄武湖、莫愁湖镶嵌城北与城西,全市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11.8%;城市四面丘陵起伏,栖霞山、紫金山切入城区和边缘,低山丘陵占全市面积的64%。南京属于北亚热带,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长期营造的林木绿地,浓荫蔽日,风格浑厚,功能显著,朴实无华,一直享受“绿城”之誉。近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力度加大,一批与城市相融的绿地广场、滨河绿化,点线面结合的绿化体系的建成,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人均占有绿地8.8平方米,居全国前茅,成为国家园林城市。这一独特优美的自然环境,为人们长期聚集、居住、生活提供了优越的人居环境基础与条件。
2.城市功能优化和居住环境的基础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南京城市建设两个三年计划的实施,对城市进行了规模空前的改造和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旧城改造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城市区域功能特征更趋明显,工业集中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等功能区逐步形成。确立了城市新区、产业发展基地和生态环境调节圈的发展方向,中心城市功能初步得到发挥,实现了从生产型城市向服务型中心城市的战略性转换。近几年,居住区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10平方米;建设了一批花园式小区、小康示范区、节能小区、智能化电器化小区、生态小区;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在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人居环境面貌也得到不断地改善。小区出新面积年平均达400万平方米,居住区及周边环境的庭院化、广场化、绿地化等景观的配套建设,为营造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最佳人居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3.城市污染企业的搬迁出城为人居环境创优打下良好基础
南京市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基本实现二产主导型向二、三产业兼举型的结构转变,全市三类产业结构比例已呈5.3:48.4:46.3。特别是城市污染企业结合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和技术改造,从1992年起实施大规模污染企业搬迁的“腾笼换业”工程,已有107家企业搬迁出城,加快了一批公共活动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地段、风景名胜区用地性质的转换,基本改变和消除了工业企业在城市中的不合理布局和工业污染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工作基础
1.大区域的环保达标区建设,为创建绿色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南京市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市区范围建设了一批大区域的环保达标区,包括烟尘控制区、环境噪声达标区、机动车禁止鸣号区、餐饮娱乐业环境管理示范街道和小区等,这些区域的面积分别达到273平方公里、117平方公里,60平方公里和10条主要街道、10个生活小区,对改善城市总体环境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创建绿色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功能的优化和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这些环保达标区的要求、水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变化和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小区域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环保达标区进行新标准、新要求的重要整合,形成绿色人居环境规范标准和要求,原有的工作基础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2.地方性法规为实施和推进创建绿色人居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律和法规,包括《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燃煤烟尘控制公告》、《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实施意见》、《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绿化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等,为开展绿色人居环境示范区的创建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和依据。
三、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创建工程是创模工作的主体工作之一,是深化城市环保工作的一次创新。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城市环境保护“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市区共建、公众参与的方针,更加突出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保护,突出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突出人居环境的绿化、优化、美化,为把南京建成布局较合理、绿视较高、舒适度较好、城市生态功能显著的生态城市奠定绿色人居环境的基础。
至2003年主要目标:
1.6个城区30%的街道、40%的社区、50%的小区达到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标准和要求
2.4个郊区10%的街道(乡镇)、20%的社区、30%的小区达到片区的标准和要求
四、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主要任务
绿色人居环境片区主要任务,即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5个方面:
1.洁清能源片区。所辖区域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4吨以上暂未实行改造的锅炉,全部使用洁净煤,并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烟尘排放达标;居民炊事、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全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
2.安静洁净片区。所辖区域内,按所属功能区类别标准,昼夜环境噪声达标,区域内无固定工业噪声源,无噪声扰民的维修、娱乐、商业等噪声源。进出行驶及停靠机动车严格实行禁鸣;基本无噪声扰民的投诉与纠纷。区域内全部实现垃圾袋装化,定时集中清运,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辖区内河道及岸边保持整洁。
3.绿化美化片区。所辖区域内按绿化的要求与标准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建设和护养,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率、人均公共绿地达到相应的标准,500米服务半径内有一处1公顷左右的公共绿地,区域内无裸露地面。道路、河岸无违章搭建。
4.餐饮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达标片区。辖区内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审批率达100%,餐饮(包括单位食堂)油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污水排放、风机及空调器噪声达到环保规定要求,流动饮食摊点达到市容规定要求,基本杜绝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使用,基本无三产污染扰民的投诉。
5.建设施工环保文明片区。所辖区内的建筑及市政建设施工工地,在作业工期内实行封闭施工,严格控制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环保申报管理手续,基本无夜间违法施工的噪声扰民,基本杜绝焚烧建筑垃圾和污水排入河湖的现象,工地饮事使用清洁能源等。
创建绿色人居环境工作从相对独立单元的片区到社区,再扩大到整个街道范围,条件成熟的区域要同时实现“5个片区”的标准,条件暂不具备的区域,从部分“片区”入手,逐步扩展到全部片区的标准。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的工作主要涉及各区委、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绿色人居环境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将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的工作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佳人居城市的主要载体和主要模式,列入区委、区政府加强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创建绿色人居环境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和长期目标,纳入政府的主体工作之一,当作民心工程、造福工程去抓;三是,对市区52个街道、500多个社区及其它居住片区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设计论证,分期组织实施。
2.实施创建目标责任制。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工程作为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之一,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区政府与街道政府签订相应的责任书,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定期召开由各责任部门组成的推进创建工作的协调会,研究、协调、检查、创建的各项工作。
3.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创建绿色人居环境工作涉及规划、环保、园林、市容、建工、公安、工商、开发等诸多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形成创建的联动与合力,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职责。同时,创建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参与,发动街道、社区直到物业管理部门的共同参与,真正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局面。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确保创建成效巩固与提高。一是,不断完善规范绿色人居示范区的标准与要求,建立可操作性、可实现性的考核办法和标准体系,使示范区的创建建立在科学的、与现阶段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基础上。二是,建立环保行为公示制、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的街道、社区及小区要公示创建的目标与任务,实现绿色人居环境的片区要公示环保行为公约;建立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和环保志愿者队伍,促进示范区的实效。三是,综合执法,严格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在绿色人居环境街道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对环保、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严格执法。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创建要以宣传为先导,发动广泛宣传,使绿色人居环境片区的创建深入人心。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益宣传牌等阵地,不间断地宣传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的意义,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结合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建设的宣传,广泛联络妇联、团委,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推动绿色人居环境创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