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 无锡市委、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5/08/24 颁布日期: 2005/08/24
颁布机构: 无锡市委、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5/08/24
颁布日期: 2005/08/24
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体制转轨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基础薄弱、隐患较多、门槛较低等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晶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危险化学品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全市各级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快“两个率先”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并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任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原有企业的新建项目,必须在政府规划的化工专门区域或按规定可以视同的化工专用区域内建设。 (二)严格市场准入,明确新设立企业标准。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市场。严格限制低水平、小规模、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在国家和省市地方政府未出台新政策之前,新设立危化晶生产、储存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新建项目的总投资额,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属火灾危险性甲类的不得低于3000万元,属乙类的不得低于1000万元;对氰化物、液氯、光气类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及禁化武类品种,原则上一律不再批准设立。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对危化晶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没施实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危险化学晶项目的安全审查要列入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前置条件,切实强化源头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安全监 -督检查,全面推行GPS车载终端技术,加强危险化学晶道路运输安全的全程监控,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周期和督促整改的要求。建立重点单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抓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分析全市危险化学晶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问题,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六、认真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干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以《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地区要结合深化改革,健全安监机构,配强安监队伍。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各级安监部门编制、人员、装备和经费的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安监队伍整顿和培训,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进工作创新和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安监队伍,明年1月份,组织对各地区安监队伍配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不合格地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达标。 八、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各地区及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标准,认真实施,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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