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4/10/08 |
颁布日期: |
2014/10/08 |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4/10/08 |
颁布日期: |
2014/10/08 |
无锡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建发〔2014〕28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改革,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审批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改革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有关审批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联合审批原则及适用范围
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 按照“统一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运作,把原来分别受理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改为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统一受理,实施联合审批。
二、联合审批工作机制
(一)统一受理。实行“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统一受理建设单位向窗口申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编号,统一审查。
(二)整合职能。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分开进行的审批工作进行整合,职能处室、单位联合审批,打破原审批事项各自串联审批的现状,提高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
(三)限时办结。联合审批事项按照“审批环节少,审批时间短,审批效率高”的原则,减少重复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三、申请联合审批的基本条件
建设单位向窗口同时提交需办理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可以申请联合审批。申请联合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任职证明;
(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备案表》;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四)项目立项批文;
(五)国有土地使用手续;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需要委托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已备案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八)工程款支付保函或资金证明;
(九)现场踏勘证明;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同一个工程项目申请第二张及以上施工许可证时,已提供过的文件资料可不再重复提供。
申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如存在无证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质量安全见底材料并依法接受处理后再申领施工许可证。
四、联合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由原来的单独分开申请办理改为一次申请,联合办理,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向窗口申请以上手续和施工许可,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资料内容提交文件资料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窗口提供联合审批告知单,一次性书面告知联合审批的条件、申报资料和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向窗口提交审批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清单,待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或在受理申请后5日内,发现申请材料不符要求的,予以退件。
(三)受理申请后,由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落实专人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对符合办理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手续以及施工许可要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流转审批,待形成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办理结果后,由局行政许可服务处会同局工程建设处对施工许可证进行审批。
(四)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处室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制作审批文书,由窗口统一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批文书,办理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发放。
(五)对建设单位申报的资料审批结束后,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应当按规定要求,对施工许可事项和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等服务事项进行归档。
五、联合审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能处室和单位要站在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推进联合审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联合审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落实责任。审批服务窗口要按照一窗式受理要求,负责对联合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办理职责,协调联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操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合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将联合审批履职情况纳入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考核,从制度的落实上保证联合审批的顺利实施。
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联合审批工作流程图>
无锡市建设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