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轮胎制造等橡胶制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4/08/20 |
颁布日期: |
2014/08/20 |
颁布机构: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4/08/20 |
颁布日期: |
2014/08/20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轮胎制造等橡胶制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批复
(渝环〔2014〕185号)
两江新区环保分局:
你局《关于轮胎制造等橡胶制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请示》(渝环两江文〔2014〕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因《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发布时间晚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2)(以下简称“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在《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地方标准编制中“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橡胶制品工业应执行国家行业标准GB 27632-201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