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深圳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14/03/04 颁布日期: 2014/03/04
颁布机构: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深圳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14/03/04
颁布日期: 2014/03/0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4〕49号) 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服局:   根据广东省安监局2014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点,按照《深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安〔2014〕4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我委制订了《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1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为重点,创新执法监察方法,强化执法监察措施,提高执法监察水平,确保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新进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加大执法惩治力度   (一)强化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监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常态化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风险防控体系,促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对企业在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和确有现实危险的隐患,进行定期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及时执法监察,降低事故风险。   (二)组织开展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及相关人员培训、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和设施未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和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举报途径,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月和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利用各类媒体及手机短信,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转办、结案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   二、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执法监察规范化   (一)强化年度执法计划的编制实施,落实执法检查任务。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监察机构编制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市政府2014年民生实事要求完成4万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任务,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进度,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内容、重点和执法量,落实责任人,依照计划全面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做到执法监察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严格执法监察程序,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编制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引,指导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考评机制,组织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评议标准,组织全市执法监察案件办理考评活动。确保行政复议不被撤销、确保行政诉讼不败诉。   (三)完善联合行动机制,形成执法监察合力。不断完善执法监察横向联合行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把横向联合行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积极组织开展各级执法监察机构的纵向联合行动,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推动开展跨行政区域的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四)强化执法监察指导协调,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各区、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力度,强化行政处罚过程控制与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健全完善“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将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移送公安、检察部门,坚决防止以罚代刑。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一)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执法监察队伍定期业务培训机制,适时组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执法技能培训,确保新进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人员轮训达到50%以上。根据培训需求,不定期召开各类执法监察工作分析会,通过评析经典案例,研讨实际问题,现场观摩学习,不断提升执法水平,逐步把培训重点从普及执法业务知识转移到提升执法水平上来,努力建设专家型执法监察队伍。   (二)加强廉洁勤政建设,树立执法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大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执法监察人员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落到实处,确保执法监察队伍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附件2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转变思路,强化基础,严格监管,开展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输油管线专项整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实施许可管理和强化证后监管,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两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开展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按时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将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二)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安全设计过程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三)配合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加强搬迁关闭过渡期间的安全监管,规范装置设施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防止引发事故和遗留安全隐患。   (四)积极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方法的应用。将HAZOP分析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重点内容,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HAZOP分析,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烟花爆竹日常监管,组织各区安监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我市禁销禁燃的有关规定。   二、认真履行安全许可法定职责,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一)依法实施本部门承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指导各区安监部门安全许可工作,按时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督促各区安监部门加强证后管理,对取证后存在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等行为的,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二)加强安全许可工作的调研、交流与学习,及时研究解决安全许可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许可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适时组织监管业务培训,加大对最新法规文件的宣贯,及时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交流监管方式方法,规范强化监督检查执法能力。探索与社会组织开展多元化人员培训模式。   三、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一)继续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建立健全执法台帐,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保证执法检查效果,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   (二)按国家、省工作部署,开展输油管线专项治理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和督办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无证生产经营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配合市安委会逐步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等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按省工作部署,配合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   (二)督促达标企业强化标准化管理运行,严防达标后安全管理工作滑坡,巩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鼓励和引导部分管理规范、运行较好的企业创建安全生产一、二级标准化。   五、强化基础,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作业票审批,严格试生产管理、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促企业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完善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配合我市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三)推动企业依法配备符合规定专业、学历、职称或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六、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   严格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许可或备案工作。按时完成易制毒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月报、季度和年报工作。积极配合省禁毒委与公安等部门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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