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颁布机构: |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洛阳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2/06 |
颁布日期: |
2012/12/06 |
颁布机构: |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洛阳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2/06 |
颁布日期: |
2012/12/06 |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洛开〔2012〕109号)
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洛阳高新区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洛阳高新区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做好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洛阳高新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新建区工业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坚持预防为主,贯彻由管委会统一指挥、各部门牵头负责、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快速有效”的救援要求,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和尽可能消除事故,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范重点
重点防范事故类型:
(一)机械伤害
(二)触电
(三)车辆伤害
(四)其他伤害
三、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指挥部。指挥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弟担任,副指挥长由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高新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创业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正职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由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组成,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事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事故抢救过程中,确保抢救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谢兴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接警后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将事故初步情况报告指挥长。
(二)一般事故由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处理;死亡事故经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启动指令由副指挥长通知有关成员和本局全体人员;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由指挥长请示管委会,启动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有关人员应尽快到达规定岗位,根据职责分工,快速有效实施救援工作。
(三)现场抢救工作,主要由事故单位根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
(四)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一般事故由副指挥长宣布终止现场救援工作。死亡事故由指挥长宣布终止现场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终止后,有关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继续做好现场恢复、伤者治疗、受害者家属抚慰、事故调查等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管委会汇报。
(五)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生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洛阳高新区新建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高新区管委会24小时值班电话,6490265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时间电话:64603192,64337596。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高新区新建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姓 名 机 构 职 务 手 机 办公电话
周东柯 管委会领导 指挥长 13938858999 64331169
张 弟 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常务副指挥长 13903791829 64313693
李世尧 孙旗屯乡 副指挥长 13707698417 64379800
王纳新 辛店镇 副指挥长 13937900021 64720068
关宇飞 高新公安分局 副指挥长 13938830050 64317156
李耀武 区质监分局 副指挥长 13937950210 64326123
杜 倩 区社会事业局 副指挥长 13937969139 64326500
杨朝晖 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副指挥长 15837951212 65196996
马元晓 区工商分局 副指挥长 13703886566 64321359
杨晓兵 区消防大队 副指挥长 13838826898 65112118
王冬冬 区环保分局 副指挥长 13525951828 64363553
邢 伟 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副指挥长 13643882381 64337026
谢兴民 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办公室主任 13373793601 6433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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