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文件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4/13 |
颁布日期: |
2012/04/13 |
颁布机构: |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4/13 |
颁布日期: |
2012/04/13 |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州(市)安全监管局从2012年4月13日起,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过程中指导和督促企业使用总局印发的新版文书,确保全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规范和统一。
二、各单位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新版文书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书填写说明,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
三、各使用单位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电子文本,如在执行和使用过程中遇有疑虑和问题,可向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反映。
联系人:赵源胜 联系电话:0871-8025591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