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3/18 颁布日期: 2013/03/18
颁布机构: 浙江省水利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3/18
颁布日期: 2013/03/18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水建〔2013〕2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明确全省水利安全生产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水利厅 2013年3月18日   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安监〔2013〕5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我省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实施水利安全发展战略,以预防和治本为重点,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大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和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培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引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水利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2、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   3、进一步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监管工作经费,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能力,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4、强化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逐级、逐岗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进一步明确厅安全生产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出台《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分工方案》,充分发挥各安委会成员安全专业监管职能与优势,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作用。   6、切实落实水库大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大规模水利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突出水利重点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大中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交通运输安全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   8、切实做好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用规程,加强对大坝及机电设备的安全监测与分析,做好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测,确保运行安全。加强山塘巡查,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9、加强农村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时开展汛前检查,确保工程防汛安全。通过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尽早消除老旧电站安全隐患。   10、加强水文工程与水文测验、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管理。做好水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防护以及测船定期检查维修与安全器材配备,提高施工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水利科研院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大型实验仪器与检验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存放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做好野外勘察、测量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防范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事故发生,有效避免山地灾害造成人员伤害。   11、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与信息报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2、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严厉打击水利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安全监管,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治理,继续开展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的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13、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与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措施,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出台《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人的处罚规定。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4、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浙江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水利施工企业、大中型水利工程运管单位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步开展对申报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评审、公告与授牌工作。省水利厅负责申报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评审、公告与授牌工作。   15、逐步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水利部出台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开展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防止出现安全设施先天不足。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16、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导则》、《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等,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17、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定期演练与修订完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18、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和技术措施。督促水利施工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七)强化安全宣教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9、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20、组织开展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征文等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21、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对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推进民工学校建设,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强化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切实抓好工作方案或计划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目标考核与监督检查等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做好阶段总结,加强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在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的同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既要突出水库大坝、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同时也要加强水文工程与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车船交通、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既要突出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全力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现场、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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