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10/08 颁布日期: 2012/10/08
颁布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10/08
颁布日期: 2012/10/08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珠字〔2011〕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珠字〔2011〕17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主旋律,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人水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重点推进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二、目标与任务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7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0.02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5.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5m3/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m3/万元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9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2%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7%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形成,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1.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控制不合理增长,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控制工业、农业用水增长,大力节约生活用水,鼓励各地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提高用水效率。   2.严格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严禁取用地下水。   3.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全市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力争在2012年,将各地依法应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全部登记入库,并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100%,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   (二)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地方用水标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强化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重点抓好年用水量100万m3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的取水在线监管,推进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将公共供水用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水评估,并要求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研究制定我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推进用水定额动态管理体系建设。   3.推进节水改造和节水型器具推广使用。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公布有关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4.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与节水。鼓励应用海水、微咸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制定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大力推广中水回用。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1.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监督管理。加强对重要取用水户取、退水计量和入河排污口监控设施建设;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编制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并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14年,完成全市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2015年,全市水功能区监测率达到80%,基本完成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建立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的水量水质监测站网体系。   2.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制定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2013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规划编制。2015年完成我市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大力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3.加快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制定河涌、湖库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划,以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涌整治为重点,开展河涌、湖库水资源保护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应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及将省下达的各项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的方案,由市海洋农渔水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报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落实负总责,并把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海洋农渔水务局:会同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分年度下达各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考核指标。负责制定节水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局: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战略问题。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在整改期间,不予批准新增用水项目立项。负责水价调整相关工作。   市科工贸信局: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用水效率;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监察考核各区用水效率。配合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分年度下达各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考核指标。   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总量排放;协调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配合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分年度下达各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考核指标。   市统计局:提供考核所需的人口、GDP和工业增加值等有关社会经济统计指标。配合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分年度下达各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考核指标。   市监察局: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重点监察,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地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财政局: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各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情况,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市教育局:将节水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在幼儿园、学校广泛开展节水型校园建设活动,通过规范教育,倡导节约用水、保护水质的文明生活方式。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公布有关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市审计局:审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使用情况。   市质监局:对生产领域节水器具、计量设备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市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投入。各区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要求,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库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End------
相关法规解读 more+
  •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