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防汛防台预案

颁布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4/05/14 颁布日期: 2004/05/14
颁布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4/05/14
颁布日期: 2004/05/1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防汛防台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金山区防汛防台预案》已经2004年4月29日第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金山区防汛防台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金山区位于东经121°~121°25′,北纬30°40′~30°58′。东与奉贤区接壤,北与松江区、青浦区相连,西与浙江省平湖市、嘉善县为邻,南临杭州湾。境内地势低平,东南略高,西北偏低,地面高程一般在3-4米,其中低于3.5米约占总耕地3.54万公顷的24%,绝大部分分布在金山西部和北部。   (二)全区总面积586.05平方公里,辖有14个镇、1个街道、1个市级工业区。总人口52.86万人(常住户),其中非农业人口20.28万人。区人民政府驻地金山新城区。中心城区的地面高程为4.1─4.2米(吴淞标高,下同)。境内有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两个特大型企业。境内铁路有沪杭线和金山卫支线,有A4、A8、A30三条高速公路、国家一级公路有320国道、沪杭、亭大、亭卫、新卫等,镇级公路遍及各镇、村。全区河道纵横成网,水陆交通便捷。   (三)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本区域的影响,及历史上上述灾害对本地区造成最大灾害的概况。   1、热带风暴(台风):本区每年汛期遭受12个台风的侵袭。1997年8月19日受9711号台风影响,金山大桥水位高达4.07米,超警戒水位0.57米,超历史最高水位0.26米(1954年8月2日,3.81米),金山嘴海洋水文站实测海潮位高达6.57米,超历史最高记录0.6米(1994年8月22日,5.97米),相邻石化水文站实测最高潮位高达6.75米。两站均超过三百年一遇频率。最大风力10级(风速28.5米/秒)。造成全区直接经济损失4500万元。   2、暴雨:全区最大年降雨量1715.7毫米(1999年),最大月降雨量593.6毫米(1999年6月),最大日降雨量210.9毫米(1991年9月5日)。1997年7月11日,全区普降大暴雨,枫泾、廊下等地日雨量均超过150毫米。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由于连续阴雨,期间总降雨量达729.9毫米,比常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创近百年来冬汛降雨记录,水位骤增,金山大桥水位高达3.79米,造成西北部8000多亩麦子、油菜田受淹,冬季排涝抗灾在本区历史上少见。   3、高潮、洪水:1999年7月2日,因受强梅雨和杭嘉湖洪水下泄、天文高潮顶托等多重影响,金山大桥水位高达4.08米,再次刷新1997年历史最高水位。汛期内超防洪警戒线103次(梅雨期内53次),是金山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4、龙卷风:1991年8月7日,我区西北部地区遭受龙卷风袭击,伤亡161人(其中死亡3人、重伤25人),民房受损3148户,16.5万平方米(其中全坍414户),企业厂房受损220家,农田5921亩。   (四)防汛设施情况(规划与现有)、存在主要工程问题及对本地区的影响。   本区主要的防汛工程有海塘工程和低洼圩区的泵闸、护岸工程。濒临杭州湾的金山区境内海塘总长25.504公里,海塘的塘顶高程最低为7.7米,最高为11米。属石化企业专用海塘长11.419公里,属区海塘所管理的国家海塘长14.085公里,其防御标准均为百年一遇,叠加十一级台风。   根据市水利防洪规划,本区以掘石港为界,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敞开式行洪区,又是本区主要低洼圩区;东片为半高地区,目前尚未完全控制。为减轻洪涝灾害,全区已建控制圩区39只,一线圩堤总长达368.0公里(其中已建护岸工程254.8公里),总控制面积达37.43万亩。圩区内共建有4米及4米以上防洪挡潮水闸401座(其中套闸89座,单闸312 座),排涝泵站217座259台套,总排水能力280.2M3/S。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区面积不断增大,对防洪除涝建设与管理、完善水利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格管理、制止各种乱填、乱堵、乱占河道等现象,确保水系畅通、确保水面积不减少十分必要。城区内下水道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要进一步加强专题论证。   2、浦南西片畅开式泄洪通道,又是市、区级重要航道,随着上游地区(浙江省嘉善、平湖地区)工情、水情的不断变化,泄洪通道水位逐年抬高,流速加快,护岸滩地冲刷严重,极少数航运船只毁坏护岸现象也有发生,虽经过区、镇两级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加以维修保养,但部分岸线的险情依然存在,特别是大泖港、掘石港、小泖港沿线的防汛隐患仍然存在。   3、近几年来,我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防汛的四条防线齐头并进,日臻完善,防汛保安体系基本完成,设施管理体制和机制也要不断创新,符合发展的需要。要规划改造一部分防汛工程和设施的修理,拓宽更新改造投入的渠道,加强养护管理,防止设备年久失修,促使防汛设施发挥应有的防灾功能。加强河道疏浚,改变部分河道淤积,提高调蓄能力和排洪能力。   4、海塘滩地存在严重冲刷。金山东片滩地围垦后,由于水流改变,近年来,金山海塘金山嘴至龙泉港出海闸段的滩地冲刷严重,已对该地段的主塘塘脚基础构成一定威胁。   二、指导思想与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充分做好防汛防台预案准备,使我区的防汛防台工作常备不懈,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一方平安。   工作要求:一般性自然灾害,所在地区不受灾、不伤人;防御标准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所在地区不出险、不死人;超标准的特大自然灾害,所在地区少损失、少伤亡;任何时候不造成人为的责任事故、重大经济、重大政治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减少财产的损失,确保金山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   三、防御标准与预案启用条件   (一)暴雨   根据《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暴雨预警信号划分为三级:黄色、红色、黑色。 级别 雨量 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 防御要求 黄色 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已经达到30毫米以上。 地势低洼地区、标准较低地、城乡结合部可能出现积水。 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气象信息。利用潮夕预降圩区内水位并关闭水闸。 红色 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已经达到60毫米以上。 降雨范围内大部分地区已出现积水。 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和内河水位,圩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排涝泵站。城区排水由区市政管理署按预案执行。 黑色 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内河水位暴涨,降雨范围内大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防汛进入紧急状态,抢险队伍、物资集结待命。圩区、城区泵站开启,防止内涝和积水。区房地局负责城区居民转移工作,不间断巡查圩堤护岸。   (二)台风   台风预警信号按照《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划分为三级:黄色、红色、黑色。 级别 风力 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 防御要求 黄色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树木残枝可折断,高空构筑物及广告牌可能倒塌。 各单位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关注台风动态,做好防台风准备。如有暴雨则按暴雨预案执行。 红色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街道树、广告牌可能出现倒伏,危房可能出现倒塌,设施农业损失较重。 各单位分管领导带班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灾害情况,及时逐级汇报。危房人员安全转移。供电、通信、市政、园林等部门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加固农业设施。如有暴雨则按暴雨预案执行。 黑色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12级以上。 陆上少见,如有则出现房屋倒塌,大树倒伏,供电、有线通信中断、损失惨重。 各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值班,防台进入紧急状态,积极组织抢险,主海塘外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带,减少人员伤亡,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三)高潮 、洪水   高潮、洪水警报发布要求,按市防汛指挥部发布指令执行。汛期高潮期间(农历三十~初四、十四~十八)。 金山掘石港潮位 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 防御要求 3.5米 (警戒水位) 低洼地区倒灌。 圩区闸门关闭,低洼地区防止倒灌。 3.8米 低洼地区倒灌,圩堤险情较多。 加强对圩堤巡查,浦南西片圩区关闭闸门,有倒灌地区开启排涝泵。浦南东片龙泉港出海闸启用。 4.08米以上 (历史最高潮位) 低洼地区倒灌,如有风浪则有漫堤可能,圩堤险情随时可能出现。 除执行上述要求以外,对有可能进水房屋、仓库的地区,进行人员、物资转移。   (四)以上4种灾害同时袭来 水 位 风力 雨量 应 撤 离 的 地 域 安置接待单位 金山大桥站 水位大于3.80米 大于10级 暴雨 全区所有的危房、棚舍和临时工作棚 由各镇(街道)的村(居委会)按就近、安全的坚固住宅进行安置。 金山嘴海潮 位大于 6.11米 大于10级 暴雨 南部一线海塘(在沪杭公路以南的地区) 由漕泾镇、山阳镇政府、金山新城区管委会负责安置。 金山嘴海潮位大于6.58米或金山大桥水位大于4.00米;当洪水、高潮、台风、暴雨同时严重袭击时 大于10级 暴雨 沪杭公路以南的海塘沿线,运石河南岸的企事业、居民住宅 全部撤至运石河以北或金山卫铁路支线以北、以西地区,由漕泾、山阳、金山卫镇政府和金山新城区管委会、石化街道办负责安置。 西北部低洼圩区和中部半低地圩区地面低于3.8米的住房、仓库、堆场 应撤至住宅地面高程在4.20米以上的安全住房内,由各镇和区有关局组织实施。   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人员转移   1、沪杭公路以南的常住人员或临时居住人员   当台风预警信号发布黑色信号后,海塘管理所、金山民兵哨所大楼,除留少量指挥突击抢险的人员和车辆外,其余人员均应撤至沪杭公路以北安全居住处。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按上级批准的预案实施。   戚家墩、金山嘴海鲜一条街的餐饮业、商店暂停营业,人员撤至就近安全地区。   2、危险房屋人员   (略)   凡预报阵风8级以上且伴有暴雨时,居住在危险房屋的人员在镇、村(街道、居委会)干部的组织下,按照人员就近安置,邻居结对子互助的原则,及时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居住处。   3、人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   (略)   (二)抢险准备   1、险段防守   当市发布热带风暴警报,海潮位超过5.5米,风力8级以上时,或金山大桥水位超过3.5米警戒水位,暴雨超过50毫米时,沿海、沿江的险工地段(薄弱地段)必须组织昼夜巡逻防守,检查险情。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把险情控制在初发阶段,以免小险酿成大灾。凡地处低洼地段而未被控制的易积水的城镇街道,应快捷组织群众采取小包围形式,挡水抽排。居住在危房简屋、棚舍中的居民、农户和施工人员,必须由其主管单位和部门动员搬迁至附近安全住处。   2、抢险队伍   (1)区防汛指挥部建立以区人民武装部为主体的,由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组成的快速机动抢险救灾队伍,共21支,总计2000人,其中朱泾镇、金山卫镇各200人,漕泾镇、山阳镇、枫泾镇各150人,其余9个镇各100人,街道、局(公司)人数分别为50和20人。由区武装部统一指挥。   (2)各镇、街道分别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由镇(街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遣,以基干民兵为主体,各地区一般不少于200人。   区有关委办局建立各自的应急队伍,由委办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遣,以本系统职工为主,负责本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一般在50-100人。   (3)地处沿海、沿江(河)一线的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由领导干部带队的抢险队伍,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制。由村委会或企业单位根据其上级指挥机关的指令负责指挥协调。   (4)区海塘管理所建立以职工为主体的150人抢险队伍,由海塘管理所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汛期内加强昼夜巡逻,维护工程设施安全,并负责防御标准内水毁工程的抢险,遇特大灾情、险情,由区防汛防台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   (5)遇超标准洪水和特大灾情时,由区防汛指挥部请示市防汛指挥部和上海警备区批准,组织驻金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3、抢险物资   区防汛指挥部直接调用的物资,分别由区供销社、区海塘管理所、区排灌管理所等单位储备。   4、交通工具   在台风警报发出后,区建委负责落实运输卡车10辆和区航务管理所巡逻艇2艘,昼夜待命备用。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均应各自储备好各类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和车辆船只。   (三)要害部位及应急措施   1、供电、煤气系统   金山供电分公司、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和煤气厂等供电、煤气部门,按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山区建委批准的防汛防台预案实施。   2、供水系统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水厂和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必须配备好用于企业内部的应急排涝设备,以确保暴雨、洪水同时袭击时,泵房内部机电设施不受淹,保障正常供水。   3、邮电通讯   区电信部门应确保下属17个分局共17.6万门电话交换机的通信畅通,配备5台车载式对讲机和20只手持机,覆盖全区范围内的通讯,同时保证应急通信车保持可使用的良好状态。区局备用工程抢修车5辆,流动油机车1辆,通信车1辆,5吨货车和吊车各1辆。   4、粮油部门   全区粮油部门建有25个防汛防台小组,27支抢险队伍,备有油布400张,草包、麻袋7万条,水泥砌块1万块,各类排水泵48台,柴油机12台,以及大量网袋、芦菲、竹签、尼龙绳等各类防汛物资。   5、园林绿化   区园林所对金山卫城区的公用绿地和城区内16280多株行道树在汛前进行普查和修整加固,汛前内坚持每月两次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养护。公路、海塘、区级河道的树木绿化管理、养护分别由区公路管理署、区林场、区河闸管理所负责。   6、环境卫生   区市政署和环卫所对城区道路的下水道、窨井和路面垃圾进行正常疏通、清运外,在台汛期间增派人员和车辆进行突击清运。   7、霓虹灯、广告牌   区建委和市容办负责对金山新城区、朱泾镇地区大型广告、环棚广告以及灯箱广告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固,确保台汛期安全。   (四)工程体系   我区的防汛工程体系主要有海塘工程、江河堤防和圩区挡潮水闸与排涝泵站。详见附表及主要工程示意图。   (五)后勤保障   生活保障由区商旅委和区供销社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医疗救护由区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治安保卫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宣传报道   本区防汛宣传由区水务局、区防汛办负责组稿,通过市、区两级新闻媒体和“上海水务报”、“金山水利”等内部刊物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并于每年3月22日-28日广泛开展《世界水日》宣传周活动,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变被动防汛为主动防汛。   (七)救灾及善后工作   本区的救灾及善后工作由区防汛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慈善基金会、区红十字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金山支公司及有关保险部门等单位,会同受灾地区的地方政府及时处理。   (八)组织指挥   1、指挥决策体系   全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系统分为区、镇两级。   (1)区级:区防汛指挥部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本区防汛防台最高指挥决策机构。在台风(含热带风暴)警报或紧急警报发布后,为了便于指挥沿海地区的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在区海塘管理所设区防汛防台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沿海镇(街道)、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的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区级有关局、区属企业的防汛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要按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救灾活动,并配合所在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行动。   (2)镇级:镇政府的防汛指挥部是本地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发生灾情时,按预案要求,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地段,组织人员抗灾抢险,排除险情,开展自救、互救,及时进行上情下达 和下情上报,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石化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企业的防汛防台救灾和城区内居民的抢险救灾、生活安置等工作。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是本公司系统的防汛指挥决策机构,负责指挥本企业内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灾害处理   一旦发生灾情,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区防汛办会同区民政局迅即赶赴受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先救人,后抢救物”的原则,主动配合地方党政领导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活动,并及时将灾情处理情况上报区政府、市防汛办、市民政局。   3、通讯联络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利用防汛信息专网,随时接收市防汛指挥部的指示、指令;收集市发布的气象、水情等信息与预测报数据和本区实测海潮位、内河水位、雨量等情况。再运用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迅捷传递给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   镇、街道、区有关委办局、区属企业将各自的汛情、灾情、抗灾情况等及时传送区防汛办公室。区防汛办将汛情汇总后迅捷传递至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同时报告市防汛办公室。   4、指挥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按金山区各级防汛机构工作职责的分工履行指挥职责。   (九)预案附则   本预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后实施。今后,年度防汛防台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等计划,需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相应作出计划调整的,由区防汛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下达年度计划。总体防汛防台工作实施本预案。   五、附件   附件1 金山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表   附件2 金山区防汛防台抗灾流程图(略)   附件3 金山区各级防汛机构工作职责   附件1   金山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 防汛职务 姓  名 单位、行政职务 总指挥 吴新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 陈永超 区水务局局长 副总指挥 刘利荣 区人武部部长 副总指挥 乐 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 周惠良 区计委主任 指挥 周惟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指挥 吴铭忠 区建委副主任 指挥 戚学民 区商旅委主任 指挥 何忠明 区经委副主任 指挥 王伟芳 区民政局局长 指挥 徐其明 区房地局局长 指挥 沈 文 区农委副主任 指挥 周 康 区卫生局副局长 指挥 黄明星 区民防办主任 指挥 夏培云 区电信局局长 指挥 龚宗德 区财政局副局长 指挥 王永康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 陈 莽 区水务局副局长 指挥 陶梅玉 金山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指挥 胡振勤 区气象局局长 指挥 蒋斯观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指挥 林 乐 中保金山支公司总经理 指挥 梅义海 海防一营营长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朱泾镇人民路510号区水务局水政所大楼内,由陈莽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月明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57311750;传真:57337485。   附件3   金山区各级防汛防台机构的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上海市各级防汛机构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各级防汛机构工作职责。   一、区、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如下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防汛工作方针和原则,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统一指挥本地区(包括防御台风、大汛、暴雨、洪涝以及龙卷风、冰雹等)突发性灾害工作和抗旱工作。   2、根据上一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及时作出有关工作部署。检查各项措施落实、贯彻、执行情况,确保本地区安全度汛。   3、了解和掌握本地区防汛防台情况,研究和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况,反馈信息。   4、组织汛期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报告防汛防台情况。汛期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重要防汛设施的安全状况。   5、认真落实非工程,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抢险救灾预备物资的落实,做到能防、能抢、能退。   6、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汛工程建设计划和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区防汛指挥部对全区水闸汛期运行负有审定运行调度计划,监督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运行职责。   二、区各有关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区各有关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在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本级领导班子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系统安全度汛各项措施,督促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储备物资落实,确保本系统安全度汛。   2、负责组织本系统汛期前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3、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各单位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区防汛指挥部汇报情况,反馈信息。   4、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做好各项防汛排涝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运行工作。检查和督促本系统各单位落实防汛、排涝工程建设计划。   三、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防汛岗位责任制,分工协作,各尽其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职责:   区计委:   1、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资金。   2、负责防汛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3、制定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建委:   1、负责城镇排水,保证排水泵站的正常运转和窨井、下水道畅通。   2、成立道路清障队伍,组织和指挥公路清障、公路桥梁抢修,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负责煤气管线的安全保障。   4、负责汛期本区内河运输船舶和竹木筏的安全管理、监督、疏散工作。   5、在紧急防汛期需要依法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时,协同公安机关实施水面交通管制。   6、成立抢险物资运输队伍,保障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与装卸。   7、对在建工地起重、升降机械安全进行管理督查。   8、制定本系统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区农委:   1、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镇落实农作物和农业园区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的技术措施。   2、负责对菜篮子工程防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   3、核实农作物受灾情况,指导善后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做好灾后的抢救、抢种工作。   4、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纪委:   1、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内所属工厂、企业的自身防汛安全工作。   2、协调系统内抢险救灾工作。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商委:   1、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内管辖工厂、企业、商业的防汛安全工作。   2、在防汛抗台时负责防汛所属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须品的保障工作。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电信局:   1、负责汛期电信保障。   2、成立通信抢修队伍,以确保全区的汛情、涝情及水文、水闸、海塘的防汛指令的电信线路畅通,以便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和指令,遇有灾情时,通讯中断应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救灾中通信畅通。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水务局:   1、负责海塘和水闸的日常管理、养护、巡堤查险,成立海塘巡测队伍。   2、指挥调度水闸运行,负责协调农田排水,做好水文测报工作。   3、负责自来水管线的安全保障。   4、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处理日常防汛业务和信息处理工作。   5、防汛工程受到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险。   6、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供电所:   1、负责汛期全区供电线路安全供电保障。要确保低洼圩区泵站供电保障,水闸用电保障。   2、成立供电抢修队伍,及时抢修供电设备、设施。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1、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危房检修、加固及住房临时转移、安置工作。   2、指导、督促各镇及有关单位危房的安全度汛工作。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供销社:   1、负责抢险抗灾物资、器材及救灾的生活品与生产用品的储备、调度工作。   2、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卫生局:   1、负责抗灾中卫生、防疫,成立医疗救护队伍,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2、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民政局:   1、负责核实、统计、上报各类灾情(与区防汛办互相协调),做好救灾后工作。   2、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1、在汛期特别是紧急防汛期,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防汛紧急情况时,负责依法实施陆上和水面交通管制。   3、组织公安干警、交巡警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人防办:   1、负责汛期化学物品安全防护,化学事故救治抢险和保障。负责人防工程设施汛期安全。   2、紧急情况时,协助做好防汛中通信保障工作。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保险公司:   1、负责对投保单位的防汛安全措施检查和督促。   2、及时做好灾后的理赔工作。   3、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气象局:   1、及时、准确地作出气象预报。在紧急防汛期,要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   2、对灾害性天气预报,及时进行气象和灾害情况综合调查分析,并报告有关部门。   区武装部:   1、负责做好民兵抢险队伍的动员、组织工作,直接参与抢险、救灾活动。   2、制定本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区财政局:   1、负责防汛防台等项目经费安排,确保各项防汛工程在主汛期前竣工。   2、根据当年灾情,按照实际需要筹措经费,保证救灾经费及时到位。   驻金部队:   1、根据汛情实际需要,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物资转移、抗灾救灾等任务。   2、执行重大防汛抗灾任务,包括执行防灾、爆破等重大任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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