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7/03 |
颁布日期: |
2012/07/03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7/03 |
颁布日期: |
2012/07/03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
为了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保障上海城市安全运行,为上海 “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等,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上海消防发展情况和未来消防安全趋势
(一)“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加大消防安全综合投入,并把消防安全纳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力推进。上海消防安全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积极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奥运会上海赛区和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圆满成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工作服务保障了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消防法制机制建设推进有力。市人大、市政府制定修订、颁布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9部地方性消防法规、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25个规范性文件制发施行。消防工作政府目标考核、公安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等工作机制有效推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全面开通,消防行政许可程序进一步简化,消防技术中介服务和行业管理组织健康发展,公众聚集、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得到推广,社会消防前端管理、消防执法稽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等消防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全市新建、迁建、改建陆域公共消防站48个、黄浦江水域消防码头1个,全市公共消防站总数达120个(含7个水域消防码头)。建成投用消防指挥中心大楼、上海市229工程,全面启建上海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新装、修缮市政消火栓2.4万个,全市消火栓总数达6.5万余个。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消防快速响应、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建成智能化的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和三级消防视频会议系统,城市消防硬实力不断增强。
3.消防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持续完善。全市增编现役消防警力1650人,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1600人,消防部队兵力达到8800人;企业和乡镇专职消防队达214个、队员3869人,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为老式居民楼安装简易灭火、逃生设施,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实施“厨房改造”、“社区消防达标创建”等政府实事工程,滚动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消防整治等平安建设项目。4600余家重点单位联网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6项分获公安部、市科委技术创新奖的火灾技防软课题研究成果推广运用,城市火灾防控能力逐步加强。
4.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市、区(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挂牌成立。灭火救援、消防装备、火灾调查等专家组成立并发挥智力支撑作用;高层、地铁、船舶、化工等54个灭火救援专业队发挥攻坚作用;基地化、多点式、全天候、内外合作联勤的消防综合应急保障体系初步建成;近600辆各类消防车、3艘消防船艇、42万余件(套)消防器材装备得到优化组合,消防攻坚克难实力大增。1.6万多个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1890个抢险救援和反恐排爆类型预案编制完成,消防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上海消防部队出色完成“5?12”汶川抗震救灾等应急救援任务24.8万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3.2万人,保护财产价值81.5亿元,代表中国消防首次参加在俄罗斯举行的国际救援联合演练并获殊荣。
5.消防人文环境努力改善。消防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之一的上海消防博物馆、《东方消防》科普杂志、《东方早报》消防专版、“96119”热线、消防文工团、消防学校等消防宣传教育载体作用凸显,“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世博”行动富有成效,20余万名群众加入消防志愿者行列,31.5万名群众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2.5万名群众获得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消防宣传教育受众近千万人次,群防群治的社会消防格局不断拓展,市民群众的火灾报警率和初起火灾的控制率有所提高。
(二)消防工作存在的“瓶颈”和“短板”
2010年11月15日胶州路728号高层公寓大楼特大火灾,造成58人遇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害,教训极为惨痛。这起特大责任事故,暴露出城市公共安全方面存在深层次问题,反映出对城市快速建设中的巨大风险隐患认识不足、准备不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特种装备的配置率、安全逃生自救知识的普及和演练等方面存在不匹配、不适应、不重视等问题。在城市现代化、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上海也进入了火灾等灾害事故的高风险期,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1.城市建设的消防安全“老毛病”与“新问题”并存。当前,上海既面临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老式民宅等全国各地都有的消防安全“老毛病”,且因城市规模大、发展快,风险和隐患大量积聚,易集中爆发,消防工作的困难和压力更大;又面临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项目及人口老龄化等衍生出来的“新问题”,消防安全管理和救援能力还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上海在用高层建筑达1.5万余幢,其中100米以上的逾500幢。目前,许多高层建筑尤其是住宅类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标准较低,设施老化,改造难度很大,并且一旦发生火灾,救援难度极大。地下空间方面,不仅有已投运的12条地铁线路、282座地铁车站,里程长达425公里,日均客流逾500万,还有13条越江隧道,包括集公路、铁路、地铁、电缆通道等于一体的长江隧桥工程。快速发展中规划前瞻不够、管理经验不足,制约消防应急救援“下得去、联得上、救得出”的因素还很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漏、渗水等重大灾害事故,后果难以预料。本市各类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数量多、分布散,还有大量为这些企业服务的易燃易爆物品槽罐车、运料车,诱发火灾、爆炸的不确定因素多。此外,上海外来人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已占全市2300万总人口的39%,外来常住居民与户籍居民二元结构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比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消防安全矛盾更尖锐。
2.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业病”与“社会病”相互交织。尽管全市上下保持着“铁腕治火”的态势,但建筑、房屋使用、危险品管理等领域的安全管理“行业病”仍然多发,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为降低成本不注重安全技术和人力投入,对事故隐患心存侥幸;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薄弱,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些特殊岗位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定,存在违章动火动焊等“习惯性违章”,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履职能力不强;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居民楼走道堆物及疏散通道堵塞,应急通道被私家车挤占,私搭乱建,擅自改变设计、使用性质等问题仍然突出。这暴露出整个社会基础教育体系中消防教育“缺席”,社会公众预防、避险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遍不足,以及日常消防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消防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公众的参与度不够高等“社会病”。
3.经济发展的“增长快”与消防基础设施“保障慢”形成反差。上海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人口规模持续膨胀,但与之相应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城市规划中有时忽略消防水源和通道建设,消防站布点不足尤其是中心城区消防站点“落地难”。一些消防站保卫面积过大,消防站营房设施陈旧,黄浦江上游消防码头还是空白,扑救处置高难度火灾的“杀手锏”装备捉襟见肘,消防通讯设备老化等,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亟需。加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应急物资和财力投入不足,经济增长越快,这方面的“逆差”越凸显,快补缺口、不欠新账的任务越艰巨。
4.对象“高度集约”与手段“相对单一”造成消防应急管理难。上海已建成投用集航空、地铁、高铁、高速公路交通于一体的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和以精细化工生产为主的上海化学工业区等重大项目,正在建设集游乐、度假、休闲一体化功能的迪士尼国际旅游度假区。功能越集约,风险越集中,消防应急管理的难度越大。上海改革开放“大变样”的30年跨越了国外发达城市几百年的现代化历程,由此积聚了大量风险和隐患。上世纪90年代初集中开建的一批高层、地下建筑和居民小区,随着时间推移,设施、设备和材料老化等问题开始集中爆发,迫切需要跟进“集约式”消防应急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科学设防、科学施救水平。
(三)消防安全趋势预判
未来5年,上海消防工作压力将愈来愈大,“十二五”末消防年接处警量将比现在增加4成以上,达到年8万-10万起;火灾诱因更加错综复杂,不仅小火趋于频发,而且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概率可能上升;交通事故、化学灾害、洪涝等非火灾处置任务和各类救人行动的比重趋高,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更重、难度更大。
1.“后危机”、“后世博”衍生消防安全副产品。
(1)“后危机”时代,市场竞争加剧,商务成本激增,倒逼各经济体压缩成本、节能增效,势必影响消防安全等非生产性投入;粗放生产型、原始代工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存空间缩紧,难免产生更多的厂房闲置、转租、群租,并衍生出消防设施失修、安全管理失控等社会消防问题。
(2)“后世博”时代,社会面大量建设工程集中开工复工,赶工期、抢进度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种公共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极有可能以火灾形式爆发出来,由此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相当尖锐。
2.发展模式“范式转变”潜伏消防安全新风险、新要求。
(1)上海正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先发展以虹桥商务区、迪士尼、世博园区后续开发、大飞机、大型造船基地、大型金融数据库、大型物流中心、大型游乐设施、大空间会展场所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以环保材料、节能设施、新型能源、智能技术为代表的“低碳”经济,这对防范火灾风险、加强灾后处置,对打造节能型消防设施和环保型灭火药剂提出了新要求。
(2)在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同城效应”作用下,上海的大交通、大物流、大客流呈新一轮提速,城市化、工业化加快推进,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和城际高铁等现代交通工具频繁运营,新的火灾防控难题和更多的长三角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任务将接踵而来,市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补缺”任务更加紧迫。
(3)由于能源储备能力的增强,城市火灾荷载势必又添新量,优化、落实新能源储备基地的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综合保障措施,以及改造、完善上海老化工基地消防安全设施的任务十分繁重。
(4)上海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要求城市火灾技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消防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更加注重扶持民族消防产业,实现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
3.体制改革涉入“深水区”催生消防行政服务新需求。
(1)公众对消防公权力依法、透明、规范、高效运作的心理预期提高,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消防简政放权,深化消防政务公开,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合法空间,引导中介等消防服务产业充分、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2)公众对丰富拓展、公平共享公共消防产品的期望值加码,要求加快提升城市消防站点、消防警力、消防装备、消防技战术水平等消防安全综合实力,加紧实施中心城区老式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改造,加强市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监护等;同时,公众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日趋强烈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新建消防站落地周期将进一步延长。
(3)公众消防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多元化消防利益格局悄变,消防部门实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排爆处置等行政作为的风险更大,完善消防立法,建立各种利益的表达、诉求、博弈和协调机制,前端稀释、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重。
4.社会转型、生态变迁提出消防应急管理新挑战。
(1)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易叠加、易“井喷”,并且极可能以跳楼、纵火、自焚、爆炸等“泄愤型”暴力表现出来,使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反恐排爆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2)未来几年,台风、雷暴、洪涝、地震、地陷等极端自然现象出现频率可能加大,加之特大型城市在重大灾害面前的脆弱性,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任务会更趋繁重。特别是随着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上海消防将承担更多的重大自然灾害跨区域救援甚至国际性消防救援任务。
(3)上海正在积极打造绿色、宜居城市,森林、植被面积将不断扩大,森林火灾发生机率加大,配套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特种消防装备,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准备等,需要提上议事日程。
二、“十二五”期间上海消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传承奥运会、世博会消防安保工作经验遗产,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法制和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五大”活动和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行动,综合治理源头性、动态性火灾隐患顽症,城乡结合、软硬并举、远近兼顾推进消防安全建设,不断提升上海消防安全综合实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受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强力攻坚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坚持管建并举、管理为重,助推特大型城市内涵式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规划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城市防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有效维护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具体是:
--全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织密各级政府领导下的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行业联席会议和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属地化的消防安全维护和监管体系。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新建并竣工投用公共消防站30个左右,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消防站达到150个左右,公共消防站布点更趋完善。瞄准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水域、空勤等特殊复杂灭火救援亟需,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水、陆、空”立体化消防装备体系。全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消防水源覆盖率和市政消火栓网格化管理力争达到100%。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充实现役消防警力和政府合同制消防员,组建一批乡镇政府和超高层建筑综合性商务楼、地铁维修基地及换乘站、特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类商市场专(兼)职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协管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
--“智慧消防”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消防科技和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全市重点单位、重要目标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全覆盖,实现城市火灾预警自动化、应急救援智能化、部队管理精细化。
--消防安全人文环境全面优化。“高于国标、契合实际”的地方消防法规、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市民群众防灾减灾、自防自救等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源头防治。
--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走在前列。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部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消防发展的主要任务
重点完成好6个方面、23项消防建设任务: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
1.织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等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固定场所设施、专门队伍、经费保障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研判和通报本地区火灾形势,部署和督办消防安全重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把消防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和基础单元。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消防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与管理、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等方面的责任。
2.完善地方消防法规、规范和标准。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按法定程序适时制定、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包括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在内的《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暂定名)》等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城市综合体防火规程》、《会展建筑及布展消防设计防火规程》、《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等系列地方标准,强化依法治火,提升火灾设防等级。
3.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制定、修订、施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老年人福利机构、展览馆、轨道交通、水上单位等9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社会单位基础能力建设消防安全标准。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数据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会单位重点和特殊岗位就业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培训的内容,强化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等高火灾风险场所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广泛开展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工作,全面提高本市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4.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和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区(县)为单位的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等安全和维护的监管体系。加强消防安全专业指导和监管,细化落实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日常消防管理职责,采取“民筹公助”的办法,解决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缺损且缺乏维修基金的难题。加强建筑市场、建设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监管,明确和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推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项目经理、工程总监负责制,严格管理施工动火。完善建筑节能系统防火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高层建筑、地铁、隧道、石化、水域等重点场所,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物资的消防安全监管。完善落实重大火灾危险源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以及消防安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联动协查等机制。加强森林公园、外环绿带、郊区大型片林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红外探火、遥感监控、生物防火林带等技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应用,完善森林火灾预警体系。
5.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滚动实施中心城区老式居民楼、危棚简屋、“城中村”、“农夹居”、“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简易水喷淋安装、逃生绳配发、老化电线更换、厨房灶台改造等消防实事工程。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居民家用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在高层住宅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在超高层住宅内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加强市郊区域砖木结构保护性建筑集中的城镇、村庄的综合治理和缺水地区、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消防集中整治。探索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等制度。不断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基础。
6.创新消防行政监管和服务。建立完善 “全警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督办等机制,强化消防安全全过程监管,依法从重处置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以“责任消防”牵引“全警消防”,带动“全社会消防”。深化消防政务公开、消防行政许可改革和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出消防便民利民新举措。各级建设、规划、工商、交通、安监、质监、文化、城管等部门在行政许可前,要严格依法审批消防安全事项。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考核评议范畴,实行消防安全否决制。探索建立防消联勤排查火灾隐患的工作机制和消防安全等级评定体系,将消防安全等级评定结果主动提供信用征信机构,供相关金融机构查询,建立火灾责任保险费率浮动、银行信贷、企业发债等信用评估与消防安全防范之间的联动机制。做实火灾隐患公众举报平台,制定工作标准和处置流程,第一时间受理、研判、分发、核查、消除、反馈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跟进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措施,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消防工作的渠道。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公共消防站建设。修订《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进一步完善本市规划消防站的布点选址,预(保)留消防站建设用地。 “十二五”期间,在推进“十一五”已批待建的恒丰、中兴、武宁、延安、徐镇、化三、光华、南站、唐镇、杨行、洪庙等11个消防站的基础上,再规划建设江镇、华夏、五洲、迪士尼、大团、芦八、中新泾、横港、提篮桥、广中、江浦、淞沪、金汇、庄行、吕巷、张堰、嘉定新城、望新、朱桥、马桥、颛桥、浦江工、紫竹、西工一、泗泾、叶榭、春潮、园沙、东平、新河、庙镇、石洞口、罗南、城中等34个陆域消防站(含结合崇明地区消防站建设设置的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消防站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公共消防站达到150个左右。结合本市大型居住社区、旅游度假区、商务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并配套建设公共消防站。在黄浦江上游闵行段推进规划建设1个水域消防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动迁情况,对消防站进行迁建或改造。按照“5分钟消防”的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探索在中心城区繁华地段建设小、微型消防站。
2.消防水源建设。推动市政给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同步建设,将全市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区域的整治工作列为重要项目加以推进。将市政消火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和单位增建消防码头、消防水池等设施,督促高楼管理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水泵接合器、消火栓,保障消防应急用水。
3.消防应急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区域道路网,在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开辟必要的应急通道,满足消防力量和车辆装备灭火救援行动所需。根据黄浦江、苏州河的开发及长江沿岸的产业调整,科学规划水上、海上消防船艇通道。结合城市低空领域开发,综合规划空中消防直升机通道和起降点(包括临时起降点),在超高层建筑屋顶、广场、运动场、中心绿地、公园等场所,规划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加紧落实市政府追加增配特种消防车辆装备。5年内,全市各类执勤消防车总量增长50%,突破760辆。进一步提高主战消防车灭火救援功效。全面普及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比例达到40%以上,进一步优化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防化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后援消防车等专勤消防车布点,增配大功率高喷消防车、高层供水消防车、远程供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洗消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新建站点消防车辆装备,满足特大型城市消防灭火救援实战需求。针对老城厢、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特点,研究配置适用于狭窄里弄、复杂道路和农村地区灭火救援的“小、灵、巧”车辆装备。
2.特种消防装备。(1)消防攻坚装备。配齐、配强安检、排爆、侦检、破拆、救生、通信、排烟、照明、堵漏以及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高压强磁堵漏装置等。(2)水域消防装备。整合江、河、湖、海沿线消防站点装备,在黄浦江水域增配消防艇,为沿江水域消防站增配冲锋舟等各类水上、水下专勤装备。(3)空勤消防装备。依托上海市政府飞行队(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配置重型消防直升机,填补消防空勤专业队伍装备建设方面的空白,逐步优化消防空勤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结构,努力使空勤消防装备力量由地面向空地结合方向拓展。
3.个人防护装备。按照国家新技术标准,逐步加大个人防护装备的升级换代力度,提升个人防护等级。为隧道、地铁、化工、地下空间等建筑、装置密集区域的消防力量增配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等特种防护装备和数字化单兵装备,提升单兵攻坚克难和安全防护的水准。
(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
1.完善城市应急救援联动联勤联训联保机制。加强本市综合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区县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救援职责。构建“条块结合、一管到底”的综合应急力量网络。制订和完善市应急救援相关预案,建立综合应急救援数据信息查询平台。组织全市各路应急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训练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包括市政、交通、安监、民防、海上搜救和消防等在内的市、专业、区(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定点分储、统一调用的物资保障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建设上海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提升特种消防车辆装备技术保障水平。
2.发展多种形式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针对特大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和新建消防站点警力缺口,进一步充实现役消防警力和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在灭火力量存在盲区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立专职消防队,落实人员、装备、车库、经费保障等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大力发展消防协管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大型火力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专业码头、大型修造船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在超高层建筑、综合性商务楼、地铁维修基地及换乘站、特大型商市场组建兼职消防队。
3.提高消防应急救援攻坚克难能力。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进一步掌握辖区道路水源、重点单位、灾害类型、建筑消防设施等情况,建立高层、地铁、化工、船舶等48个灭火与应急救援专业队,依托特勤支队组建消防空勤应急救援队和搜救犬队,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建立由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组,推行公安消防部队战训岗位双轨制,开展基层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培育高层、地下、化工、船舶灭火救援和核生化爆应急救援指挥、消防装备管理等专业人才,扩大基层消防部队士官编配比例,推广士官担任中队长助理,推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建立用于地震等应急救援的大型机械社会储备库和应急调用及补偿机制,形成遍布全市、富有专攻、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消防应急救援专业专勤力量体系。
4.建成投用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成投用建筑消防设施、声光、泄漏等模拟系统,消防现场急救、耐热、心理、火炙、烟热等训练设施,特种消防车辆停放、体能训练、受训人员休整等设施,以及旨在增强市民群众消防体验、提高逃生意识和能力的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核生化爆灾害现场处置、模拟接警指挥、初级战斗员训练、消防员心理拓展训练、消防试验测试等实训平台和国际消防应急救援实训交流平台。跟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联训机制,加强高层、地下、化工、空勤、水域等重点课目模拟实训,提升特殊复杂环境下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五)打造“智慧消防”,提高火灾防控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1.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嫁接“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信息技术,整合消防应急预案、现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和其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研究开发集智能采集、汇总、分析、发布及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的 “智能化消防数字平台”。依托重点目标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探索扩大城市远程火灾自动报警终端的覆盖面,拓展在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监控、消防控制室操控人员管理等方面功能。研究开发3G无线图像传输、视觉模拟训练、战勤智能保障系统,完善高点监测、热线受理、风险评估等火灾预警设施。依托“金盾工程”,加强计算机指挥系统、通信网络等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适时配备1套消防移动接入系统,研究为浦东、金山、崇明、青浦等郊区各配备1辆卫星通信车,逐步推广应用消防指挥、现场执法和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完善浦东消防分指挥中心和灾备中心,更新完善全市各消防站接处警设备。
2.加强消防科技项目研究应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作用,不断加强消防科技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消防综合统计分析信息分类与代码》、《地铁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标准。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灭火剂供给技术、地铁火灾防控技术、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技术的研究。加快转化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等消防软课题研究成果。推广运用电气防火限流检测系统、消防用水监测装置等现代火灾技防技术。
3.革新消防装备器材。研发消防高新技术装备模拟训练装置,研制大流量、多功能泡沫挂钩,统筹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装备配备。推广进口底盘国产组装消防车,推进国产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用。普及轻型软质吸水管、高层建筑灭火用水带夹箍、多功能腰斧、雷达生命探测仪等高、精、尖的实用型器材装备。
(六)优化消防人文环境
1.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消防传统文化,吸纳世界消防先进经验,广泛传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安全理念。在消防部队中,大力践行 “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以法治、德治并重的文化化人,催生公众消防安全人文自觉;将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测评、公布全市各区域公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推进城市消防文明新进步。
2.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国家8部门制订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本市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学校、单位、媒体、公民的日常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作”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完善消防宣传固定载体、教育基地和公众体验设施,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介,免费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预警提示,落实“微博互动、舆情引导、直播访谈、新闻发言人”等工作机制。加强火灾风险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火灾危险性、逃生自救、消防设备使用等消防安全“三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居(村)委负责人、保安员、外来务工人员、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单位、居民楼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落实全市各类学校每学期2课时以上消防教育和1次以上逃生疏散演练,普及避险逃生知识和技能,提升演练实效。
3.加强消防产业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管理。强化消防协会在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消防产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消防中介组织管理规定,拓展和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咨询审查、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检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指导、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论证等消防中介服务,提高其责任、质量、诚信、自律“四种意识”。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打伪劣产品。
4.深化国际消防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消防安全理论与实践的研讨与交流,积极借鉴国际先进消防安全理念和成功经验,结对国际大都市消防同行,定期互派专家学者和中初级消防指挥员访问交流和培训,提升上海消防工作的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四、“十二五”期间上海消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宏观掌控
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一并加以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规划实施的指导。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按照消防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的布局要求,做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规划》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消防局共同审核同意后,报请市政府审批。
(二)强化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市、区(县)政府建立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应急救援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并制订落实《上海市消防业务经费管理办法》,加强消防业务经费统筹管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查督办
严格对本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和居(村)委抓好消防规划的落地,并发动辖区单位、居(村)民参与和监督。新闻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作用,发动全社会力量推动消防规划落实。
(四)实行考核问责
各级政府把消防规划的落实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和创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城区的评选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十二五”期末,市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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