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市容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市容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日期: |
2012/03/08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城〔2012〕15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暨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抢救性保护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古树名木、风景名胜资源抢救性保护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创建、提质、增绿、保护”为主线,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大力推进城区增绿提质工程,加快绿道绿廊建设步伐,精心组织古树名木和风景资源保护工程,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上水平,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园林城市创建。新增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5个以上,沧州、邢台等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初评和申报工作,其他市县抓好创建提升工作。
--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城镇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普查、鉴定、登记编号、挂牌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古树名木分级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每株古树名木纳入管理范畴。
--风景资源保护。完成风景名胜资源的普查、评定和分级工作,达到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准的要申请纳入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建立河北省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控。
--城区增绿工程。城镇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万亩,完成植树1000万株,新建公园、游园160个以上,各设区市新建精品公园1个以上、景观街道2条;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8%、38.4%、12.1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8平方米。
--绿道绿廊建设。完善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方案,加快建设进度,建成绿道绿廊660公里以上,规范设置各类标识、标志,完善驿站等服务设施,提升功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的宣贯工作。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深刻理解和领会主要精神和要求,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市民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绿线管理、违法占用绿地、破坏城市树木和公园绿地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二)组织开展全省城镇古树名木保护行动。按照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暨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初步确定古树名木的位置和数量;8月底前完成古树树龄的鉴定,登记编号,落实保护责任;12月底将每一株古树名木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全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保护规章制度,对濒危古树名木尽快制定保护方案,实施病虫害防治、根部保护、土壤改良等复壮措施,尽可能延长成活时间。
(三)组织开展全省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行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开展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省所有风景名胜资源开展普查、评定和分级,达到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准的纳入省级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内破损严重的文物、碑刻等进行抢救性修复,对景区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修复受损的山体植被,改善景区生态环境;建立河北省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监控。
(四)抓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修订《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内容;所有设市城市全部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计划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2013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的市、县,2012年6月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评工作。
(五)抓好园林城市创建提升工作。4月份组织专家对2012年计划创建省级园林城、省级生态园林城42个市、县(名单附后)进行技术指导。省市都要加强培训、指导、调度,具备条件的随时验收,全部验收工作在9月底前结束,
确保全年完成15个以上省级园林城创建任务。已命名的园林城市(县城)重点从园林绿化质量、景观效果、文化品位、服务功能、强化便民服务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各市园林绿化部门要在8月底前对辖区内园林城市(县城)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六)强力推进城区增绿提质工程。一是加快老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步伐。继续开展“五进”( 进机关、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把增绿任务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具体地块上,通过“五进”,为百姓身边增绿。各市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增绿活动,优选本地树种,多种大苗,确保年内新增大规格苗木万株以上。二是加大重要部位绿化改造力度。按照生态化、林荫化、景观化的要求,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迎宾线、出入口、车站、广场、码头、机场等重点部位、重要节点,以绿为主,多种乔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双排、多排种植,增加层次感和厚重感。加强垂直绿化,使单位内部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
(七)抓好全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上半年召开绿道绿廊现场会,督促各市绿道绿廊规划编制步伐,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市完成绿道绿廊60公里以上,对已建成的绿道绿廊进行提升完善,做到驿站设置合理,服务设施健全、标识统一规范的标准,探索建立绿道绿廊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八)抓好“十佳公园、星级公园、十佳景区”评选和评定工作。继续开展“十佳公园、星级公园”创建活动,组织专家指导各地搞好城市公园的提升、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设施,提升管理水平,打造精品公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河北省“十佳景区”评选办法和标准,组织全省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推动各景区进一步提升景区面貌和服务管理水平。
(九)办好河北省首届园林博览会。加强调度、精心筹备,确保河北省首届园林博览会如期开园,组织好园博会期间各项专题活动和评奖工作,力争把首届省园博会办成一届高水平园林博览盛会。
(十)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加快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步伐,完成嶂石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配合涞源白石山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做好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评审论证和报批工作。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和执法调研,拆除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对景区内道路、步游路、卫生环境、标志标牌、住宿餐饮设施、安全保护措施、消防设施、停车场等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设立。
(十一)强化督导、调度和培训工作。3月中旬在重庆市举办全省园林局长培训班,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题培训;4月和8月组织专家赴各地对创建园林城、十佳公园、星级公园工作进行专家指导;5月份在沧州市召开创建园林城现场观摩会,实地观摩园林城创建工作;8月份召开全省创建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评审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附件:2012年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计划统计表
市县名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省级园林城市 省级园林县城 备注
石家庄 辛集市 新乐市 平山县、元氏县、赵县
张家口 张北县、怀来县 崇礼县、万全县
承德 滦平县、承德县、兴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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