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市容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2/19 颁布日期: 2009/02/19
颁布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市容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2/19
颁布日期: 2009/02/1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完善城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创建成果,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按照市、区迎世博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区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街道(镇)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方案》为依据,以迎世博600天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街道(镇)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挥各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以下简称“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市容景观质量,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08年斜土街道率先创建成上海市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的基础上,2009年全面推进责任区管理创建工作,年底前力争各街道(镇)全部创建成上海市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镇)。   通过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环境卫生承诺、抄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和整改,形成各责任主体主动承担环境卫生责任、维护环境卫生秩序的机制,通过管理部门与全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长效管理目标,全面提高区域环境卫生水平。   三、具体要求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依托区、街道(镇)市容联席会议平台,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区市容联席会议牵头协调功能,发挥各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镇)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区市容联席办负责协调推进与督促落实,各街道(镇)负责落实所辖范围内的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   (二)注重结合,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加强责任区管理工作与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建设工作的结合,巩固“三类区域”的创建成果;推动责任区管理工作与菜场有关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结合,标准化菜场和责任区管理同步推进,确保菜场内外卫生管理、周边自行车停放、菜市场尾巴整治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参与。开展“清洁城区,从门前做起”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全面动员各责任主体推进市容文明,加强自律,共同参与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制   1.充分发挥各街道(镇)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的牵头协调、综合管理和有效监督的作用,强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   2.加强各街道(镇)市容联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区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条块联动,群策群力,层层落实,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3.区市容联席办负责统筹安排,各街道(镇)要细化组织,建立健全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不断丰富日常管理运作的形式和内容,确保责任区管理无盲点、全覆盖;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阻碍工作落实的突出矛盾与问题。   (二)加强协作,完善工作机制   1.例会制度。各街道(镇)要按路段分区包块,由各街道(镇)市政科负责牵头,每月召开工作例会。   2.双向告知制度。市容管理所与城管分队要对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事项等进行及时双向告知协调。   3.市容管理指导员制度。组织市容环境责任区指导服务组,每组配备两名市容管理指导员,由各街道(镇)市政科、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统一进行培训,负责责任区内各责任主体日常响应活动的服务工作。   4.上门服务制度。各街道(镇)市容管理所负责每季度上门了解、汇总、复核责任主体的变更情况,及时更新,明确责任。在发现新增责任主体10天内送达责任告知书。   (三)加强考核,完善自律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及街道(镇)两级检查、督促和考核体系,做到检查工作有制度,督促整改有措施,考核规范有实效。   1.各街道(镇)通过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市容协管队等多种途径,每月整理更新重点整治单位(商家)名单,建立责任单位(商家)责任区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档案,突出重点,督促整改。   2.各街道(镇)牵头组织协调开展经常性的责任区管理联合执法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尤其要针对早、晚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管理较为薄弱的路段开展分析研究,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管理,落实措施,消除管理和执法盲区,努力在常态长效管理上下功夫。   3.区市容联席办负责牵头汇总责任区管理工作的相关数据。各街道(镇)每季度考核并报送区相关委办局落实责任区管理的工作情况。各街道(镇)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每月梳理汇总并报送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联合统计并报送门责违章的具体情况和数据。   区市容联席办每月通报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季度通过徐汇报、区有线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曝光;每半年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列为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完善巡查机制   各街道(镇)要健全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组织框架,将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依托区、街道(镇)网格管理平台,建立各街道(镇)市容管理街面快速呼叫系统,确保及时掌握市容动态情况,做到快速反应。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和责任区管理的要求,合理配置市容管理(协管)、城管(市容)执法等管理、执法力量,分片包块组成联合网格巡查小组。   (五)加强预算,完善投入机制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加强经费预算,逐步建立城区市容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区市容联席办要在年度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经费中适当配置资金,对各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各街道(镇)要落实好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经费,特别是加强对街面业态调整的经费投入,确保“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 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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