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鞍山市“森林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鞍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鞍山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17 颁布日期: 2012/04/17
颁布机构: 鞍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鞍山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17
颁布日期: 2012/04/17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鞍山市“森林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业局《鞍山市“森林七进”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鞍山市“森林七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鞍山市“森林七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及大规模造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大规模造林绿化及国家森林城建设工作,在全市开展“森林七进”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森林七进”绿化工作需坚持如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全市“森林七进”绿化工作必须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开展,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部门负责原则。市政府确定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有序地推进所负责的相关绿化工作。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的“森林七进”工作负总责,要落实好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积极推动“森林七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标准化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实施,全面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三、建设内容   “森林七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进路网”、“森林进水系”、“森林进小区”、“森林进企业”、“森林进校园”、“森林进村屯”和“森林进园区”。   四、建设标准及主要任务   (一)森林进路网   建设标准:到2015年,县级以上公路绿化率要达到100%,乡村公路绿化要达到90%以上。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可采取“品字形”栽植双排胸径8公分以上的乔木;对丹海高速公路、通海产业大道等重点路段未绿化路段要进行补植补造;有条件的路段要建5-30米的防护林带,山区交通干线两侧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的山体要全部绿化。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公路绿化119条、绿化里程318公里,其中县级以上公路9条、绿化里程118公里;乡村公路110条、绿化里程200公里,栽植乔木10万株。其它年度任务由市绿化委员会当年下达(下同)。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单位:各乡镇政府、各县(市)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二)森林进水系   建设标准:到2015年,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饶阳河、大洋河、海城河、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等主要河流绿化率达到95%以上、一般河流达到85%以上、水库绿化率达到100%。市内主要河段建设绿化景观带,在不影响泻洪的前提下,河道两侧栽植一定宽度的护堤林。加强全市水库、湖泊周边绿化,要栽植胸径3公分以上的乔木,形成自然的水系森林生态系统。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水系绿地恢复18754亩,其中城区500亩、海城市5024亩、台安县10565亩、岫岩县2160亩、千山区500亩、风景区5亩。重点完成辽河干流保护区范围内绿化7000亩,其中森林浴场二期建设4000亩、护堤林补植3000亩,栽植杨柳树40万株;完成南沙河、杨柳河等12条河流的绿化及封育工作11694亩,其中绿化面积7629亩、封育面积4065亩,栽植树木4529万株;完成水库绿化18个,绿化面积60亩,栽植树木048万株。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辽河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台安县辽河局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三)森林进小区   建设标准:到2015年,全市小区绿化率达到100%,新建和已建成居民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绿化以乔木为主,实行针阔混交,乔木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50%以上;新栽植胸径10公分以上的乔木500株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应绿化面积要全部绿化,无绿化死角,无裸露泥土。由市规划局下达控规指标,市房产局按指标验收。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小区绿化102个,其中新建小区绿化61个、已建成小区补植补造41个,栽植各种乔木134万株。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各管委会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四)森林进企业   建设标准:到2015年,实现企业绿化率达到95%,企业内累计栽植乔木5000株以上,厂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栽植乔木为主的绿地要占绿地总面积的50%以上,实现针阔混交;新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的乔木1000株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进企道路或主干路每侧栽植2行以上乔木行道树;厂区四周建设环企林带。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企业绿化90个,其中海城市8个、台安县10个、岫岩县15个、千山区7个、铁东区1个、铁西区12个、立山区10个、鞍山经济开发区17个、高新区10个,栽植树木11万株。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各管委会、各企业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五)森林进校园   建设标准:到2015年,校园绿化率达到95%以上,校园内累计栽植乔木5000株以上,校园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化以乔木为主,针阔混交,乔木绿地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新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1000株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有条件的校园要建设5-10米宽的环校林带。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校园绿化205个,其中市直属学校6个、铁东区8个、铁西区5个、高新区1个、文化旅游开发区5个、鞍山经济开发区9个、海城市64个、台安县20个、岫岩县73个、千山区12个、风景区2个,栽植树木91万株。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六)森林进村屯   建设标准:到2015年,村屯绿化率达到100%,村屯内累计栽植乔木10000株以上。村屯内新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的乔木2000株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村屯主干道两侧每侧栽植不少于2行的乔木行道树,农户庭院绿化达80%以上,单位绿化达90%以上;主街全部绿化,副街绿化率达90%以上;平原地区有环村林带和农田林网,山区村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全部绿化;进村公路、环村林带、村内隙地、沟渠绿化率达到90%以上。   2012年绿化任务:完成村屯绿化200个,其中海城市85个、台安县75个、岫岩县40个,栽植各种乔木264万株。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各县(市)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七)森林进园区   建设标准:到2015年,园区绿化率达到100%,园区内累计栽植乔木15000株以上,园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以乔木为主,新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3000株以上;园区主干道两侧每侧有不少于2行乔木行道树;树木管护良好,无病虫害,无破坏绿化成果及侵占、破坏绿地等情况发生。   2012年绿化任务:全市完成园区绿化9个,分别为高新区、铁西工业园区、灵山工业园区、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海城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台安县工业园区、台安县农高区、岫岩县雅河工业园区、岫岩县前营子农高区,栽植各种树木49.9万株。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实施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鞍山铁西工业经济管委会、鞍山灵山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海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城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台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台安县农高区管委会、岫岩县雅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岫岩县前营子农高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每年任务在当年5月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森林七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森林七进”打造为我市造林绿化工作中的亮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推进。要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区、村屯、校园、企业、园区,落实到每条公路、河流,落实到部门、到人头、到地块。   (二)搞好规划设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森林七进”绿化主题活动子规划,落实年度绿化任务。市建委、林业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利局、辽河局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项规划设计,确定绿化树种、规格、数量及配置方式,确保绿化的高标准、高水平。各部门要在3月末前落实本部门的绿化任务,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严格工程管理。各绿化项目均需实行工程化管理,以规划为指导,深刻领会设计意图,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实行招投标制,按规定须开展招投标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同时实施绿化工程监理制。主管部门要加强竣工验收,综合考察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符合设计标准。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注重细部处理,把树木进行因地制宜的调配组合,达到最佳的植物景观效果。工程所需苗木要严格实行“一签两证”制度。   (四)打造精品工程。在“森林七进”建设过程中,各实施单位要着力打造一批苗木规格高、质量好、数量多的绿化精品工程,市绿化委员会将在“森林七进”建设工作结束后进行绿化精品工程评选,予以表彰奖励。   (五)认真督促检查。市绿化委员会将组成督察组对“森林七进”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对在“森林七进”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森林七进”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鞍山市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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