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宁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1/11/22 颁布日期: 2011/11/22
颁布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宁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1/11/22
颁布日期: 2011/11/22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南府办〔2011〕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一、前言   (一)编制依据   (二)规划范围与定位   二、应急体系建设基础和环境   (一)建设基础   (二)薄弱环节   (三)面临的形势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原则   (三)建设目标   四、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三)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五)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六)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九)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十)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十一)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   (三)加大规划落实的政策支持   (四)建立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五)加强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   附件: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略)   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前言   (一)编制依据   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广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规划范围与定位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在不改变现有部门职能分工和分类管理格局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方向、主要任务,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县区和各行业应急信息、队伍、装备、物资、技术等现有资源,重点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着重规划解决监测、预警和防范等涉及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本规划是全市未来五年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应急体系建设基础和环境   (一)建设基础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定,不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逐步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初步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本级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常设29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立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也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职能;15个县(区)、开发区已全部成立应急委、应急办和相应的应急指挥专项机构;全市125个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人员不断充实。   2.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依托城市应急联动平台,整合应急力量、共享信息资源,提高了跨部门、跨地域快速进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能力。二是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反应机制。通过加强对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同时通过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了高效灵敏信息报告网络。三是建立应急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与驻邕部队、铁路、民航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了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四是完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通过制定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加强处置单位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与媒体沟通的桥梁,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舆论引导能力。初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应急预案的覆盖率有所提高。目前,南宁市市级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9个,部门应急预案86个。15个县(区)、开发区制订的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15个,专项应急预案186个,部门应急预案552个,基层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6700多个。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应急预案的管理逐步规范。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程序,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发布和备案工作。三是突出重点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全市每年开展的市级以上综合、专项演练达10多次,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磨合了机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灾害防范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4.应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全面推进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市、县两级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市本级和12个县(区)政府都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挂牌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二是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森林消防、气象地质灾害、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卫生应急、公用事业保障、突发环境事件、水上搜救、重大动物疫情等九支专业应急队伍,不断加强物资、道路抢险、运输、通信、电力、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应急保障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救援能力。三是成立南宁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31个领域的专家50名。初步建立起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综合性救援队伍为骨干、专业队伍为支撑、基层应急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5.应急平台建设逐步推进。2001年投入试运行的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系统是中国第一个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它以“统一接警(110、119、120、122)、统一处警”为核心,在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整合警务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凸显功效,为南宁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南宁城市发展的需要,南宁市已启动应急联动系统升级项目,计划投入1.16亿元,项目主要包括:日常接处警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重大事件指挥平台和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的改造和新建。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紧急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此外,我市森林防火、水上搜救、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专业指挥系统初步建立。   6.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托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分别利用公园、广场、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公共设施规划和建设了不同规模的避难场所。南宁市投入了400多万元把南湖广场建成广西第一个应急避难场所,是国内目前能容纳人数最多、功能齐全的避难场所,对提高南宁市应急避难能力,完善城市防灾功能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救援装备建设。2010年南宁市把应急装备建设工程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投入471.27万元,为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置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排烟机器人、超高压穿墙灭火系统、氧气呼吸器等4种类型应急救援装备,为市地震局配置地震监测仪装载1辆和车载加固笔记本电脑、GPS定位仪,为市水利部门配置冲锋舟、自动充气救生衣、汽油发电机等防汛应急抢险装备,为森林消防配置了GIS野外林火监控系统、风力灭火机、扑火安全服等森林扑火应急装备设施,为市卫生局50台医疗救援车安装GPS定位系统。   7.宣教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一是深入开展科普宣教。南宁市配套专项资金196万,按照“每户一册”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发放《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手册》140万册,向市民宣传防灾避险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应急管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到示范点参观交流、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应急办多次组织举办南宁市应急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认识,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切实增强了应急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经过几年的努力,县(区)、开发区的应急管理在组织机构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值守等方面取了很大的进展,建立了机构,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人员。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提高基层应急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坚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做好协调处置工作,确保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成功应对了2008年雨雪冰冻、2008年黑格比台风、2010年旱灾等自然灾害;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410起;处置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甲型H1N1流感等局部暴发传染病疫情63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244起,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为成功举办历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民歌艺术节、奥运火炬传递、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世界半程马拉松赛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薄弱环节   1.应急体制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还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应急处置与应急日常管理工作脱节等问题。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协调衔接仍然不够紧密,信息报告不规范、共享程度差,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   2.应急队伍力量薄弱。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初步建立,但人员配备、救援装备等亟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少、装备差,结构、分布不合理。基层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明显滞后,专业培训与应急演练明显不足,实战能力较弱。   3.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应急物资仓储设施不足、条件差、布局不合理,储备品种不全、储备方式单一。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补偿机制和生产启动运行机制不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亟待提高,运输协调机制亟待完善。现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提高。应急避难设施场所建设严重不足且建设标准不统一。   4.应急平台建设滞后。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尚未建成,已建成的各专业平台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实现互联互通难度大。   5.社会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应急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公众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参与责任意识不强,应急社会动员机制不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全社会支持和投入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前所未有;随着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技术支撑条件不断成熟,为全面提高我市应急能力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各种自然、社会和技术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高风险的城市和不设防的农村”同时存在,公共安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1.自然灾害方面。我市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城市,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危害可能增加。极端天气增多,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山洪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几率增大;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历史和构造背景,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可能发生的地震造成灾害损失将成倍提高;森林覆盖率高,高温、干旱天气的持续时间加长,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受气候变化、农业结构调整、耕作栽培方式及病虫抗药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农业生物灾害常年保持重发态势,危害加重;工程建设中的切坡开挖、坑道洞室开挖、抽排地下水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   2.事故灾难方面。受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仍然高发,一些建设工地“三违”现象严重,火灾事故隐患增多,少数地方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生产猖獗,安全隐患突出;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大电网动态稳定问题成为电网安全的主要威胁;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快速增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加;随着港口吞吐量迅速增加和船舶交通流量的日益加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频率呈上升态势;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开始凸显,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地正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增加。   3.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大。输入性急性传染病和新兴的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风险不断增加,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性事故成因复杂,防控难度加大;突发动植物疫情复发、多发的风险增加;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仍然较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比重依然较高;农业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不断增大。   4.社会安全事件方面。传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有所上升。刑事犯罪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案件仍然高发,侵财犯罪、恶性暴力犯罪、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毒品犯罪向农村蔓延;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扰乱市场秩序、涉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矛盾凸显,因就业安置、工资待遇、社会福利保障、征地拆迁、库区移民、城市扩建、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对敌斗争形势严峻,恐怖袭击现实威胁增大,各类不稳定群体和人员稳控难度加大,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网络舆论传播日趋复杂,舆情监控与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效应日益增加。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科学应对,夯实基础,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应急体系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应急队伍、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参与,构建公共安全文化,全面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全市规划,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安排,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统筹现实和发展需要,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急需、最薄弱的方面。各县区要根据本辖区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以及重点事件类型在时间、空间上演变的不同特征,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防范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根据应急资源的存量和布局等方面的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规划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的建设任务。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处理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项目的关系,以现有各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信息等资源为基础,用好存量、建好增量,尽可能资源共享,使各种资源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较大的应急功能提升,防止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围绕预防监测、预警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四个环节,重点优先考虑加强监测预警系统、指挥信息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保障、运输保障、现场通讯保障等方面能力建设。   --科技支撑、统一规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传递和指挥决策水平,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应急防御能力建设,配置先进装备提高队伍救援能力水平。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国务院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内,加快建立应急管理规范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合理划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在时间上区分轻重缓急,对较大投入的项目可实行一次性总体设计,分步组织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相互联系与支持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制定动员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进应急产业特别是应急装备的发展,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局面。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与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南宁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结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市的应急防范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安全文化素养和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2.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洪水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测报网络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0.45%,农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   事故灾难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5%;全市道路干线客运、危化品和重型载货汽车辆全部纳入GPS监控,水上突发事件人命救助成功率不低于93%;全市主要污染负荷65%的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纳入监控范围。   公共卫生事件类: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100%以上,网络直报质量显著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100%,农村药品监督网乡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99%,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100%。   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基本能够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四、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按照应急管理发展的需要,明确十一项主要建设任务;针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落实相关项目,按原有渠道和程序审核、报批。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1.预案制定。进一步加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专业部门、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注重应急预案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   2.预案修订。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定期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当对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修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3.预案检验。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编制应急演练操作指南,提出应急演练频次、组织策划、现场控制、演练效果评价等方面的总体要求,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4.预案管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备案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责任主体职责,理顺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并加强衔接。   (二)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专业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全市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2.专业指挥机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应急管理专业指挥机构及其它临时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   3.办事机构。加强县(区)、重要部门、重点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中枢协调能力;加强农村及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   (三)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重点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形成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网络化应急救援力量格局。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加强洪涝、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武警部队抢险救灾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县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建设。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矿山救援、森林消防、水上搜救、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动物疫情、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监测、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充完善专业装备,提高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组建区域矿山排水抢险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有矿山救援队伍的布局,完善全市矿山灾害预防与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矿山救护装备和队伍建设;鼓励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公安特警、巡警、警航队伍建设;建设内河重点水域救援队伍及飞行、救援船舶基地;适当新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3.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大力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民航、铁路、公路、高速公路、水运、电力、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急互助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急救援队伍在区域联防、维护稳定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   4.志愿者队伍。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总工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等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和医疗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每万人中有50-100名应急志愿者;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创新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方式,明确其组建原则、组织形式、招募条件、工作职责、分类原则;建立健全应急志愿者管理制度;大力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者服务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专家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及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   重点建设项目: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3.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4.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5.森林消防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6.市政设施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7.学校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8.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   9.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   (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和保护。   1.监测系统。加大地震监测台点密度,继续推进地质活动断层调查,开展中心城市群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健全地质灾害群防体系,在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建立专业监测网络;加密农村、山洪易发区、沿江沿湖地域、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气象监测站点;加强水文监测预报,提高装备自动化水平,新建一批水文、水土保持监测站;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污染源特征污染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森林火灾防护能力建设,完善林区现有联网气象站,适当新增森林火险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矿山开采和采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装卸、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监控系统;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推进全市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库建设与应用,为突发事件监测提供空间基础信息;加强社会治安、防暴防恐、网络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等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   2.预警系统。依托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设全市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重点建设农村气象灾害、公路交通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系统;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突发环境事件等重特大事故灾难预警系统;传染病、中毒、核与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供电用电、社会治安等社会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完善邕江枯水期饮用水源安全联动机制,保证全市80%集中供水的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实现水质安全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警报器、手机短信、楼宇视频等手段,提高公众预警信息接收能力。   3.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市级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主要港口、铁路客运专线和繁忙干线、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重点建设项目:   10.应急信息广播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11.地震立体监测系统建项目   12.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   13.旱情监测预警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14.水质自动监测应急网络系统建设项目   15.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16.城市排水信息管理与排涝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   17.桥梁健康监控和桥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8.气象应急移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19.城市消防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0.社会管理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21.社会视频监控图像汇聚平台建设项目   22.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网络建设项目   (五)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充分利用应急联动系统资源,通过建设市、县(区)两级应急平台,完善专业指挥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能力,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1.市、县(区)两级政府应急平台。市级建设设施完备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县(区)建设实用的应急平台,有效整合公安、民政、卫生、安监、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地震和气象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充分满足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形成以市应急平台为中心、部门和各县区应急平台为支撑,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同时与国务院、自治区应急平台上下互联,实现我市应急指挥系统从日常紧急事件管理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延伸,提升全市应急决策指挥能力;进一步推进应急联动系统建设,采用现有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对日常接处警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重大事件指挥平台和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我市紧急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2.专业应急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体系和综合应用系统,配置移动指挥系统,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与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重点建设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完善信访、物价、能源、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加快建设银行、保险、证券等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加强市政府及重点县区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水上应急搜救指挥系统;建立全市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监控网络,完善公路通畅信息快速发布体系;建立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人防应急指挥系统资源。   重点建设项目:   23.市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升级项目   24.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项目   25.市防震减灾指挥分中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2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级平台建设项目   27.水库防洪调度和蓄水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   28.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29.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30.市粮食保障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31.重大动物疫病指挥中心(包括实验室)建设项目   32.学校数字应急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3.水上应急搜救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34.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5.社会稳定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36.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六)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知识专业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普及公众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识。   1.领导干部培训。依托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制度,开展各种专题的研讨班和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处置和指挥决策能力,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2.专业培训和公务员轮训。积极开展乡镇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工作,提高其应急管理能力;“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公务员轮训任务,用培训班、能力测试等手段大力提高公务员执法安全意识和应急管理知识水平。   3.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各级政府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培训与演练基地及设备设施建设,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医疗救治、水上搜救、反恐指挥、道路交通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等专业培训演练;多发、易发灾县(区)要强化综合性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场所建设,利用现有科技场馆和企事业单位培训资源,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职工应急教育培训、出境人员应急教育培训、基层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   4.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编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增加在校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建立媒体与各级应急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等媒体及通讯媒介对应急知识的宣教普及;利用传媒、学校等阵地以及集中宣传等手段推进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确保应急知识的宣教覆盖率达90%以上。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等现有场馆,建设一批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体验宣教基地,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重点建设项目:   37.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38.市应急技能培训与救援演练基地建设项目   39.市特警基地建设项目   40.市安全体验馆建设项目   41.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体验馆建设项目   42.市科技馆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   43.市气象应急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建立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通信网络,增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市、县(区)级应急避难场所,提高避险救灾能力。   1.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各级自然灾害应急储备中心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征用及紧急配送机制;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整合应急实物储备资源,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物资储备资源,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适时新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调整或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2.应急运输保障。依托现有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等运输能力,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力量,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运输工具征用、补偿机制,以及应急队伍、物资运输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   3.应急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统筹规划有关部门专业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实现全市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4.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将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等内容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依托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加强农村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灾抗灾能力。   重点建设项目:   44.市备灾中心建设项目   45.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46.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建设项目   47.中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   48.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49.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50.水上搜救基地建设项目   51.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52.市院前急救站建设项目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依据国家应急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管理,初步形成市应急科技支撑体系。   1.应急技术支撑。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装备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科学实验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应急技术支撑实验室,逐步建立市级应急实验室网络,提高应急领域科技研发能力。   2.应急技术研发。对常见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技术组织联合攻关,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重点开展地震、火灾、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情、生物安全及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应急装备和防护产品研发,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应急产业发展;建立城市防灾及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维稳保障新技术。   3.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国家应急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   (九)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成立风险评估机构,建立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依据国家应急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加强风险评估标准体系管理,增强评估能力。   1.建立评估机构。针对四大类型突发事件以及我市常见、多发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评估机构,开展灾害风险评估。   2.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加强风险应急能力、风险隐患评估、灾情调查、重建规划等方面的评估。   (十)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积极制定、修订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1.法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与应急响应、处置与应急救援、评估与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相关环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   2.政策制定。建立完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急准备金制度,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和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形成社会物资调度、征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介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研开发、应急产业政策的制定;形成应急管理政策体系。   (十一)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应急意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全面覆盖、救援队伍精干实用、应急工作有序进行”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县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县级政府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责任。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领导机构,健全办事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办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简明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   2.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救援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兼)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构建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建立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应急队伍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物资发放等工作。   3.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能力建设;建设或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楼、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明显的指引标识并设有物资储备室,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4.加大基层应急科普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应急科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形成应急科普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途径,编辑出版书籍、画册、挂图等专门读物,制作墙报、板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 “四进活动”。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将公共安全和应急防范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及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编制,加强人员配备,明确职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进行目标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推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确保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应急管理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应急管理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要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多发重发地区和领域倾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制度,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对应急资金预算、支出和使用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城乡应急管理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应急管理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相关资源征收、征用、调用补偿机制和政府采购相关应急产品制度。   (三)加大规划落实的政策支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发问题,及时出台政策予以支持,确保规划任务有效执行。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鼓励应急新技术、新装备研发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使其进一步介入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环节,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   (四)建立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本辖区、本行业“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适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提出对策建议,合理修订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明确规划实施各方面的责任,调动其积极性,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和目标全面实现。   (五)加强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对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应急管理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加强国际间、区域间应急管理、科技、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的工作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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