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颁布机构: |
兰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兰州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6/22 |
颁布日期: |
2011/06/22 |
颁布机构: |
兰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兰州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6/22 |
颁布日期: |
2011/06/22 |
(兰政办发〔2011〕163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2011年5月20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分布
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不利的地形地貌、日益加剧的人类工程活动以及降雨等因素相互作用,使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895处,威胁人口66.7万,威胁财产达2600多亿元,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人口稠密区。
(二)2010年度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2010年我市突发小型地质灾害21起,其中滑坡12起,崩塌9起,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共127.9万元。
主要开展了七方面防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并执行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制度和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二是扎实开展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三是加大了隐患排查检查力度,多次组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巡查和检查;四是对发生的20余起地质灾害都进行了妥善处置,修订完善印发了《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五是组织实施了12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和九州石峡口滑坡、姐姐沟等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了8项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六是积极开展长效防治机制建设,组织编制完成了《中国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兰州科学试验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七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在多个媒体上宣传播放了专题宣传资料,积极开展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为旧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居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主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工程建设向市区坡脚台缘地带延伸,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加剧之势;三是部分工程建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大量灾害隐患;四是防治资金严重短缺,经费落实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监管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三)2011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诱发因素活跃程度预测
我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降水、冻融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本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
⑴ 降雨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2011年1~10短期气候预测,预计今年我市降水偏少,1~10月全市降水在190~330mm左右,较往年偏少1~4成。且降水季节分布不均,春、秋季偏多,夏季偏少3~7成。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相对减少,但不排除其它灾害性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⑵ 人为致灾因素变化趋势
2011年我市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明显增加,且规模增大,人为挖山削坡、灌溉、采矿等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问题将更加突出,不合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将会加剧。
2.2011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类型仍将以自然因素、不合理人为活动引发的中小型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为主。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损失为正常偏低的年份,与其相比,2011年地质灾害将仍呈上升趋势。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范围和对象
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城关区皋兰山、大砂沟、白塔山、桃树坪、盐场堡~徐家湾、五一山~九州开发区一带;七里河区彭家坪、雷坛河~金沟一带、阿干镇矿区;安宁区徐家湾~沙井驿一带;西固区金沟~达家台一带;红古区海石湾、窑街一带;榆中县兴隆山山前小康营~柳沟河一带、夏官营~来紫堡宛川河河谷地带;皋兰县石洞镇、大砂沟一带;永登县中堡~城关、铁合金厂~连城铝厂一带。主要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村民、基础设施、厂矿企业、铁路、公路及旅游景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主汛期和2~4月份冻融期。主汛期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灾害防治为主,其余月份以滑坡、崩塌等灾害防治为主。
四、2011年主要防治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和省级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注重基础研究和调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主要防治任务有:
(一)重点治理工程
继续完成国家、省上的续建项目和我市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治理工程质量和效果。
(二)搬迁避让工程
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对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西固区等5个县区9个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
(三)监测预警工程
1、做好监测预防。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
2、做好预警预报。当发现前兆明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报警,通告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群众及时撤离,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国土、气象部门应在汛期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3、做好巡查检查。组织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巡查、排查,特别做好主汛期的排查、检查及其它防范工作。
4、建设省级监测预警示范区。组织建设8个野外监测站、对180处重要隐患监测点进行标准化监测、建立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制作九州示范区地质三维立体模型。
(四)基础调查和科研工作
1、做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兰州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申报、命名和建设工作;
2、做好中国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兰州科学试验基地2011年主要工作(野外选址、建设方案编制、勘查设计等);
3、制定《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4、编印《2010年度地质环境公报》;
5、编制《兰州市山洪泥石流防治总体规划》;
6、编制《兰州市申报国家和省地质灾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六)宣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在人口密集区、集镇、村庄和学校等多种场所,利用公告牌、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划、制度和年度方案。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兰州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3号)、市政府《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兰政发〔2009〕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09〕127号)等法规、规划和制度。全面落实《兰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任务,及时制定实施县级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监测到点、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机制。认真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据市政府制定的《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公路、水利、安监、教育、园林、绿化、气象、民政、卫生、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确保及时到位。2011年年度市财政预算已列支2000万元,县区财政也要列支相应专项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治理工程、搬迁避让补助、监测预警及基础调查和科研等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上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设场地需进行专门治理,防止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