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试点方案

颁布机构: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5/09/20 颁布日期: 2005/09/20
颁布机构: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5/09/20
颁布日期: 2005/09/20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试点方案》的通知 (浙食安委办〔2005〕30号)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精神,有效评价食品工作安全状况,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是督促各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的试点工作。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试点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以评促管,正确导向”的原则,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试点范围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2005年先在温州、金华两市(包括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选择若干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05年10月1日前将试点县(市)名单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组织的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三、评价指标及比重   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三大部分。   ㈠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详见附件一),占总分的55%;   ㈡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详见附件二),占总分的30%;   ㈢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详见附件三),占总分的15%。   四、工作要求   1、综合评价工作由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试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综合评价的管理指标按照评价要求,做好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建立相应的台帐记录和档案。   2、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问题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品种,作为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检测品种;评价项目可根据各类品种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加。   3、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12月前委托中介组织对温州、金华市进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评价调查。其他市的试点县(市、区)的满意度指标评价工作,由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按附件6要求进行。   4、请温州、金华市于200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数和食品企业生产许可(QS)情况、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数及认证情况(ISO9000、HACCP)、食品经营(批发、超市、零售)企业数,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数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畜、禽平均日需要量,2005年食品案件发生数及查处情况等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5、各市应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试点县(市、区)的综合评价报告(试点市为自评报告),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6、2006年1月底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温州、金华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接受评价的试点市,并上报省政府。试点县(市、区)的综合评价工作由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评分汇总表详见附件五。   附件:1、《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试行)》   2、《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表(试行)》   3、《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   4、《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5、《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评分汇总表(试行)》   6、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评价要求   附件1:   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试行)   被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日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价  要  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政府工作情况 1.1政府及领导重视情况 1.食品安全工作应列入政府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工作应提交市长办公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形成纪要或有记录。查会议纪要或记录,纪要或记录3份以上不扣分,少1份扣0.3分,无纪要或记录不得分。 1 2.分管领导重视,工作到位力度大.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有分管领导检查、解决食品安全具体问题的背景材料和采取的措施。查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的记录,3次以上不扣分,少1份扣0.3分,无记录不得分。 1 *3.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全部到位。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未完成的,按辖区内县(市)数比例扣分。 1 *4.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或方案应以市政府办公室或食安委的名义及时制定下发,工作计划或方案应内容完整、目标具体,可操作性强。查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1个县(市)未下发扣0.1分,1个县(市)的计划或方案内容不完整或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0.1分。 1 5.应完成各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中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查目标完成情况背景材料,部分目标未实现扣0.3分,多数目标未实现扣0.8 分。 1 *6.2005年底前应完成“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省定年度工作目标。基本完成“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查目标完成情况背景材料,以上四项一项目标未完成扣0.5分。 2 1.2工作协调情况 *1.各市、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协调机构应全部成立,并制定下发有关制度。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应有具体事例)。查辖区内各县(市)协调机构成立文件和制度下发情况,1个县(市)未成立扣0.1分,1个县(市)的协调机构未下发有关制度扣0.1分,配合不到位扣0.3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政府工作情况 1.3部门落实情况 1.市级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主要部门领导应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情况。了解部门领导的熟悉程度,不熟悉扣0.5分,很不熟悉不得分。 1 *2.市级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主要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工作方案或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综合协调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市)的工作落实情况应进行检查,并有记录。查有关部门方案和检查记录,1个部门未制定工作方案扣0.1分,1个部门未对辖区内各县(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扣0.1分。 1 3.市级各部门应明确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查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或有关材料,缺1个部门扣0.1分,扣完为止。 1 4.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结论明确。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和背景材料,查处不及时,结论不明确扣0.5分,未查处不得分。 1 5.各部门应互相协调配合。抽查企业对各部门协调工作的反映情况,发放企业调查表,企业反映一般扣0.5分,差不得分。 1 监管保障措施 2.1经费落实保障情况 1.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应列入市、县财政预算,或划拨临时专项经费,确保本地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的需要。查财政拨款到位的具体凭证或计划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0.5分,未划拨经费的不得分。 1 2.2 检测监测体系情况 1.应建立食品检测监测网络,检测机构应有相应的资质,能保证监管工作检测需要。查检测网络情况,检测网络不够健全扣0.5分。 1 2.3制度保障情况 1.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发布制度和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查制度、发布的信息及其背景材料,未制定制度扣0.5分,信息整合与共享不够好扣0.3 分,未及时发布信息扣 0.2分。 1 2.应制定完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查应急预案及其内容的完整性,未制定应急预案不得分,预案内容不完整扣0.5分。 1 *3.应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应有力度。查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背景材料及责任人员处理记录,未制定制度扣0.5分,责任不够明确扣0.2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力度不够扣0.2分,未按规定追究的扣0.5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措施落实情况 3.1食品源头监管 1.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查农业或渔业部门的监测数据,残留超标率下降不明显扣0.5分,上升不得分。 1 2.“瘦肉精”平均检出率1%以下。查农业部门的监测数据,1%以下满分,1%以上不得分。 1 3.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规模明显增加。查本年度基地增加数量(基地个数及亩数)和增加百分率,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证书,增加明显不扣分,增加缓慢扣0.5分,没有增加不得分。 1 4.应制定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计划,并落实。查日常监管计划及记录,未制定计划扣0.5分,源头污染控制成效不够显著扣0.2分。 1 3.2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1.企业应建立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检验制度。抽查企业,索证索票齐全,批批检验不扣分;索证索票基本齐全,多数原料检验扣0.2分;索证索票不够齐全,部分检验扣0.4分;索证索票不全,少数检验扣0.6分;未索证索票,未检验不得分。 1 2.应制定非法加工点、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非食品添加剂加工整治计划,并严格实施。查整治计划及取得成效的详细背景材料,打击措施不够具体,整治力度不够大,成效不够显著的扣0.5分。 1 3.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标识规范。查法定检验机构抽检报告书,少数不合格扣0.2分,多数不合格扣0.5分。 1 4.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查背景材料,整治工作力度大,卫生许可证发放规范,无证和不符合卫生条件企业得到清理和查处不扣分;卫生许可证发放、无证和不符合卫生条件企业清理查处基本符合要求扣0.2分, 卫生许可证发放不够规范、无证和不符合卫生条件企业清理查处力度不够大扣0.4分;卫生许可证发放不规范、无证和不符合卫生条件企业清理查处工作差不得分。 1 5.按质检总局QS管理要求,规定产品应全部获得QS标志。全部获QS标志不扣分,大部分获QS标志扣0.2分,部分获QS标志扣0.4分,大多数未获QS标志不得分。 1 6.规模以上企业60%以上通过ISO9000、HACCP双认证不扣分,59%-30%扣0.3分,29%-11%扣0.5分,10%-1%扣0.8分,无企业通过双认证不得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措施落实情况 3.2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7.县城和市辖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70%,基本消除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查县城和市辖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县城和市辖区生猪定点屠宰率90-95%扣0.1分,90%以下扣0.3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75-65%扣0.1分,65%以下扣0.3分。 1 8.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分片式定责制等日常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监管模式,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查制度和定责分工规定,未建立制度扣0.5分,无定责分工规定扣0.5分。 1 3.3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1.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查市场准入情况,准入和前置审批不够严格扣0.5分,乱审批不得分。 1 2.建立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进货制度,并落实。查制度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情况,随机抽查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或食品批发市场各一个,超市、商场有1个未建立制度扣0.1分,农贸市场或食品批发市场个别经营户未建立制度扣0.1分,多数未建立制度扣0.2分,均未建立扣0.3分;超市、商场有1个未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扣0.1分,1个档案内容不全扣0.05分, 农贸市场或食品批发市场个别经营户未建立扣0.1分,多数经营户档案内容不全扣0.1分,多数未建立扣0.2分,均未建立扣0.3分。 1 3.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并有安全检测措施。各抽查一个市场,1个市场有个别经营户未建立制度扣0.05分,多数经营户未建立制度扣0.1分,未建立扣0.2分;1个市场检测设施不健全扣0.1分,进市不严格扣0.1分;扣完为止。 1 4.严厉打击“三无产品”和过保质期产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等行为,严肃查处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及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抽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各1个,发现个别“三无产品”和过保质期产品扣0.2分,发现以上其他一个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1 5.散装食品销售应符合规范。抽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1个,1个商场或超市散装食品销售不够规范扣0.1分,不规范扣0.2分,很不规范扣0.3分;食品批发市场个别经营户不规范扣0.1分,多数经营户不规范扣0.2分;多数经营户不规范扣0.3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措施落实情况 3.3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6.建立如市场巡查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并严格实施。抽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各1个,有1个未建立制度扣0.1分,都未建立制度扣0.5 分;有1个执行不严、成效不显著扣0.1分。 1 3.4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1.积极推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等领域的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查量化分级管理背景材料,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85-75%扣0.2分,75%以下扣0.5分,60%以下扣0.8分,50%以下不得分。 1 2.建立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抽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各2个,有1个未建立制度扣0.1分,都未建立制度扣0.5分;1个食堂无中毒现象发生但食品安全仍有隐患扣0.05分,有中毒现象发生扣0.1分,中毒造成死亡的不得分。 1 3.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并落实。查制度和日常监管记录,未建立制度扣0.5分,日常监管力度不大,成效不够显著扣0.2分,未进行日常监管不得分。 1 3.5重点地区和品种的整治情况 1.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应有监管重心下移农村的具体措施。抽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得到有效遏制不扣分,基本控制扣0.2分,未控制扣0.5分,情况严重不得分。 1 2.儿童食品整治应制订方案,有措施。查成效,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扣分,取得较好成效扣0.2分,力度不够大、成效不显著扣0.4分。 1 3.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虚假广告。打击有力度、有措施,成效明显不扣分;取得较好成效扣0.2分;取得一定成效扣0.4分。 1 3.6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1.政府、部门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启动,并制定工作方案。查试点方案与进度,未制定试点方案扣0.5分,进度缓慢扣0.3分。 1 3.7大案要案查处情况 *1.对大案要案反应快,报告及时,查办迅速,有结果。查大案要案背景材料及查处情况,反应、报告及查办不够及时扣0.4分,无结果扣0.3分,未查处不得分。 1 2.涉嫌犯罪大案要案应移送及时。查文件与卷宗,移送不及时扣0.3分,无文件与卷宗扣0.5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自查情况 自查评分 检查组检查情况 检查组评分 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4.1 宣传教育措施 1.应制定食品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查方案和取得成效的文字影像背景材料,未制定方案扣0.5分,成效不明显扣0.2分。 1 2.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培训计划、培训名单及记录,其中一类人员有计划未举行培训扣0.4分, 一类人员无计划有培训扣0.1分,两类人员均无计划、未培训不得分。 1 3.采取各种形式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常识。查普及宣教的背景材料,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扣0.5分。 1 4.积极与媒体沟通协调,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宣传食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曝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媒体报道背景材料,媒体报道不够深入、客观、及时扣0.5分。 1 综合协调情况 5.1 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情况 1.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协调机制落实得好,及时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问题,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查会议记录,未召开部门协调会议、通报食品安全信息不得分,召开会议不及时,通报信息不及时扣0.5分。 1 2.食药监部门应积极主动牵头 组织协调各部门认真制定年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和督导督查等各项工作。查具体背景材料,牵头作用发挥一般扣0.3分,发挥不好扣0.5分。 1 3.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分析和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开展食品风险分析与评估。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及开展工作的具体背景材料,未制定制度扣0.5分,有制度,但创新较差,成效不显著扣0.3分。 1 5.2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情况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查处工作应有方案或计划,有部署,有查处结果。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方案或计划及处理结果的背景材料,牵头不够主动,组织查处不够及时处理不够到位扣0.3分,牵头不主动,组织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扣0.6分。 1 2.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背景材料及上报材料,未制定制度扣0.5分,报告不够及时扣0.2分,未报告扣0.5分。 1 其他 6.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食品安全事件应消灭在萌芽状态。查新闻媒体曝光情况,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0.2分;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0.1分;未被中央媒体和省级媒体曝光不扣分。 1   注:1.管理指标评价总分为55分,有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7项、54个评价要点(其中带“*”号的重点项目7项)。   2.用语解释:基本、一般表示达到标准;较好表示达到良好标准;好、完备、显著、到位等表示达到优秀标准。   3.请在表中自查情况和检查组检查情况栏中逐项填上基本、一般,较好、好、完备、显著、到位等;在自查评分和检查组评分打上具体得分。   评价人员(签名):   附件2:   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表(试行)   被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日期: 重点品种 评价品种 评价项目 检测方法和引用标准 分值 检测情况 检查组评分值 抽样方法及评分说明 粮食 大米 农药残留(有机磷) GB/T 5009.145-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5 抽样方法: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检测机构从每个评价城市中选择一个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县城小超市或商场或农贸市场购取大米、上市猪肉各4个样品,婴幼儿奶粉、乳饮料各2个样品,叶菜、果菜、球茎类蔬菜和预包装腐竹、豆腐皮、香干2个样品,水果(2个品种)、水发产品、冻虾或活虾2个样品,共160个样品。购样遵循随机原则,在同一城市、同一销售业态,不得购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类商品。购样时应注明样品名称、商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规格、等级及购样市场名称等内容,购样数量为检验量的2倍,一份作检验、一份作留样或备用。评分标准:大米、上市猪肉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25分,婴儿奶粉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5分,乳饮料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5分,叶菜、果菜、 肉类 上市猪肉 瘦肉精 上市猪肉“瘦肉精”检测方法和引用标准: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NY/T468-2001《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5 蔬菜 叶菜、果菜、球茎类 农药残留:有机磷 蔬菜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依据:GB/T5009.145-2003《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46-2003《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T18630-2002《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的农药残留量的简易检验方法 酶抑制法》;《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GB/T5009.199-2003)。 3 豆制品 预包装腐竹、豆腐皮、香干 理化指标: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苯甲酸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 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面筋卫生标准》;国质检执[2002]183号文附件2《食品中次硫酸氢钟甲醛(吊白块)的检测方法》, 判断指标:不得检出。 3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致病菌 重点品种 评价品种 评价项目 检测方法和引用标准 分值 检测情况 检查组评分值 抽样方法说明 儿童食品 婴幼儿奶粉 蛋白质、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GB/T 5413.1-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蛋白质的测定;GB/T 4789.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 4789.4-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1.5 球茎类蔬菜和预包装腐竹、豆腐皮、香干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分,水果(2个品种)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5分,水发产品、冻虾或活虾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5分。省级各部门年度抽样计划品种评分标准:全面完成计划不扣分,完成计划的100%(不含)-90%扣1分;完成计划的90%(不含)-80%扣2分;完成计划的80%(不含)-70%扣3分;70%(不含)-60%扣4分;完成计划的60%(不含)以下不得分。说明: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总分为32分。2005年对温州、金华的综合评价指标为本表重点品种中儿童食品和其他两项,分值各为15分。评分标准:儿童食品一个样品不合格扣0.15分,其他全面完成计划不扣分,完成计划的100%(不含)-90%扣2分;完成计划的90%(不含)-80%扣4分;完成计划的80%(不含)-70%扣6分;70%(不含)-60%扣8分;完成计划的60%(不含)以下不得分。 乳饮料 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微生物(霉菌、大肠菌群) 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28-2003(1)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检验;GB/T 4789.15-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1.5 水果 自定2个品种 农药残留:有机磷 1.水果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依据:GB/T5009.145-2003《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46-2003《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1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2. 其他项目检测依据:柑桔NY/T5014-2001;香蕉NY/T5021-2001。 3 水产品 水发产品 甲醛 1.GB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2.鲜活水产品氯霉素和呋喃类药物残留检测依据分别为:SN/T0347《出口肉中氯霉素残留量检测方法》;SN053O-1996出口肉品中呋喃酮残留量检验方法;SN053O-1996出口肉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3.甲醛采用NY5172-20U2《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方法检测,水发产品本身含有甲醛本底,采用试剂快速检测法易误判。 3 冻虾或活虾 氯霉素 其他 省级各部门年度抽样计划品种 按省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按有关质量标准检验。 5   附件3: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   所在城市:                           问卷编号:□□□□□   尊敬的消费者:   您好!感谢您百忙中参加我们的调查活动。您所参加的调查是由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省调查活动。您的真实回答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地食品监管、消费情况,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基础。您的个人资料我们绝对保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调查员:            督导员:          审核人: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   问卷填写要求   请按照调查问卷的提问顺序和填答提示逐一填答,以免漏答。第五题包含的每小题请按题后要求回答。第20题为多选题,请在合适的选项序号上划√。其余题目均为单选题,请在“□”内填上选项的序号。   □1.您是否知道本市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项工作。[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知道;   B、听说过;   C、不知道   □2.您对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评价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3.您对本市食品安全的感觉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放心;   B、一般;   C、不放心   □4.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咨询、提建议的处理情况。[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比较好;  B、一般;   C、不好   5.某市发生一起餐厅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此事若发生在您所居住的城市,您对有关部门的处理效果认为:[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6.请您对本市以下食品的放心情况进行评价[单选,请在选项相应的方格内画√] 食品类别 放心A 一般B 不放心C 食品类别 放心A 一般B 不放心C 01米、面 02肉及肉制品 03蔬菜 04水果 05奶制品 06豆制品 07水产品 08儿童食品 09白酒 10 葡萄酒   □7.日常生活中 对于“食品安全”您[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关注;   B、比较关注;   C、不关注   □8.您获取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主要来自哪些途径?[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电视;  B、报刊杂志;  C、因特网;  D、其他   □9.如果买到劣质食品,您会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与经营者交涉; B、算了,自认倒霉; C、向消协投诉;   D、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E、向媒体反映情况; F、司法途径 G、其他   □10.您最常去购买食品的场所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商场、超市;   B、集贸市场、批发市场;   C、食杂店、小摊点; D、食品连锁店;  E、其他   □11.您采购食品最关注什么?[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安全;   B、价格;   C、品牌;   D、包装、标识   □12.在平时生活中,您是否遇到过不安全的食品问题?[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经常遇到;  B、有过,但很少;  C、从来没有过   □13.您认为所在城市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那一个环节?[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生产环节(含种植、养殖等);  B、加工环节;  C、流通环节(批发、零售、仓储等);   D、消费环节(餐饮店、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E、 其他   □14.您认为所在城市最不放心的食品是什么[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粮食;  B、蔬菜;  C、肉及肉制品; D、奶制品; E、水果; F、豆制品;   G、水产品; H、食用油; I、儿童食品;  J、酱油   K、醋;  L、白酒;   M、葡萄酒; N、 说不好   □15.在食品安全方面,您最担心的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食品添加剂(如人工色素、香精、防腐剂等)超量使用问题;   B、有毒有害物质(如农药、抗生素.重金属)高残留问题;   C、使用转基因原料,标签中不予说明的问题;   D、散装食品卫生问题;  E.食品过期变质问题;  F、其他   □16.通常情况下,您最关心食品标签的哪项内容?[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食品名称;  B、配料表;  C、净含量;  D、厂名、厂址; E、生产日期;   F、保质期;   G、产品标准号 H、价格;   I、特殊标识   J、其他   □17.下面各种不诚信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行为和现象中,您遇到最多的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  B、缺斤少两;   C、虚假或错误标签标识;   D、利用大众媒体虚假宣传; E、过期食品仍销售 F、其他   □18.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您认为比较重要的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严格检验检疫; B、加大处罚力度; C、开展消费者教育;   D、诚信经营;   E、规范生产;   F、行业自律;    G、其他   □19. 当前,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方面,您最需要的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B、安全饮食知识; C、食品营养知识; D、食品贮存知识;   E、食品生产加工知识;   F、食品烹饪知识; G、食品添加剂知识;   H、儿童食品安全知识;   I、问题食品曝光; J、其他   20. 您所在街道或乡镇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多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开设了相关的课程;   B、举行了相关知识竞赛;  C、举办了相关知识讲座;   D、张贴了有关宣传资料;  E、发放了有关宣传资料;  F、其他活动;   G、没有开展相关活动;   H、不知道   个人基本情况   □21.您的年龄:[单选,请按周岁年龄并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17岁及以下; B、18-35岁; C、36-55岁; D、56岁以上   □22.您的职业或身份:[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公务员; B、企事业单位员工; C、在校学生; D、农民/农民工;   E、社区居民(含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 F、其他   □23.您的文化程度是:[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大学本科及以上; B、大学专科; C、高中、中技、中专; D、初中及以下   □24.您的性别:[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男;  B、女   □25. 您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单选,请在题号前的方框内填选项的字母]   A、500元以下;    B、500-1000元;   C、1000-2000元;   D、2000-30000元   E、30000元以上   附件4: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一)   评价地区: 调查问卷发出数量(份) 调查问卷回收数量(份) 题号 A a B b C c D d 分数 1 2 3 4 5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6-10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二)   评价地区: 调查问卷发出数量(份) 调查问卷回收数量(份) 题号 A a B b C c D d E e F f G g H h I i J j K k L l M m N n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说明:本表A、B、C、D…表示选调查问卷中A、B、C、D…的人数,a、b、c、d…表示选调查问卷中A、B、C、D…的百分数。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汇总单位(盖章):   附件5: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评分汇总表(试行)   评价地区:                         评价日期:200 年 月 日 评价指标 评价分数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得分 说明 管理指标 55 优秀 ≥45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良好 ≥40 合格 ≥33 不合格 <33 检测指标 30 优秀 ≥25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良好 ≥22 合格 ≥18 不合格 <18 消费者满意度指标 15 优秀 判分标准(1~4题):1.80%≤a+b-c≤100%为2分;2.60%≤a+b-c≤80%为1分;3.60%≤a+b-c≤40%为0.5分;4.a+b-c<40%为0分。第5题各小项在上述情况下依次为0.5、0.3、0.1和0分。 ≥13 1.仅对附件三中1~6题的指标进行评价,7~20题指标供制定政策措施时参考。2.a、b、c分别为回答选项A、B、C的百分比;3. 1~5题每题2分,第五题每小题0.5分共5分。 良好 ≥11 合格 ≥9 不合格 <9 总分 100 减分 10 年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8-10分;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4-5分;辖区内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3分;辖区内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扣l-2分;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扣l-2分。以上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认。2.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指:危害严重、涉及范围广的。3.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指:危害严重但影响仅限于本辖区内的。 加分 10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体制、机制、制度、模式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有创新,视情况加1-10分。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是指: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独创或在少数省市实施的,并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在全国具有借鉴意义,经总体比较后确认的。 合计   说明:各项指标在良好以上、重点项目(带*)不扣分,且总评分85 分(含)以上者为总评优秀,各项指标在合格以上,且总评分75 分(含)以上者为总评良好,各项指标在合格以上且总评分60分(含)以上者为总评合格,其他为总评不合格。   评价人员:                    汇总人:   汇总日期:200 年 月 日   附件6: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评价要求   一、调查对象和抽样   调查对象为16-65岁的城市消费者。调查对象为农民工的, 必须在本城市有连续6个月以上 (含6个月)工作经历 , 而且同一工地或集体宿舍只能调查一人。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问卷访问的方法。各城市样本抽取做到“条、块”分布均匀。“条”是指:调查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或身份等的分布情况与当地分布情况基本一致。“块”是指:选取调查对象的区域要分散,避免在同一单位选取过多同一身份的调查样本。为此,抽取样本时必须严格按照如下要求:   1、每个城市随机选取不少于3个城区( 城区数量小于3个的,每个城区均须参加调查,郊县不参加调查),并将样本平均分配至各城区;   2、从每个城区中随机选取不少于5个街道( 街道数量小于或等于5个的,每个街道均须参加调查)参加调查,并将样本平均分配至各街道;   3、从每个街道中随机选取不少于2个居委会参加调查,并将样本平均分配至各居委会。   二、调查规模和样本分布   每个城市抽样比例以城镇人口万分之六为基础,保证各城市的基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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