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方案

颁布机构: 沈阳市林业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沈阳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2/15 颁布日期: 2011/02/15
颁布机构: 沈阳市林业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沈阳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2/15
颁布日期: 2011/02/15
沈阳市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确任务、细化分工、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市林业局成立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赵奎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付毅慧、尚明铸、张国强、孙强、叶舒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国强兼任,副主任由黄静担任。   三、责任分工   赵奎礼局长负责森林火灾的全局指挥工作。   张国强局长负责协助赵奎礼局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赵奎礼局长分配的工作。   黄静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扑救力量及物资工作。   高延彬副主任负责指挥森林消防队伍的扑救工作。   李磊、张卓(组长)、李晓楠负责扑火物资运输、发放工作。   张军生(组长)、李化东、孙岩、史凯林负责火案侦破工作。   王挺(组长)、陈百玉负责火场照相、摄像资料收集工作。   办公室、防火办负责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及“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文秘工作,同时负责火场情况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计划财务处责后勤保障工作。   规划设计室负责火灾现场的过火面积及受害森林面积进行勘验工作,并于两日内将勘验报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对火灾林木死亡情况进行调查,并于两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其他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随时听候调遣。   四、相关要求   坚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做到有分有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五、应急处置   值班人员凡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应及时报告市防火办主任,由防火办主任及时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区、县(市)组织扑救,了解火情发生及发展动态,视情上报指挥部。   六、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启动《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森林火灾。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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