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颁布机构: |
龙岩市人大(含常委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龙岩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21/01/22 |
颁布日期: |
2021/01/22 |
颁布机构: |
龙岩市人大(含常委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龙岩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21/01/22 |
颁布日期: |
2021/01/22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九号)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已于2020年11月23日经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1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