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转发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北省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7/04/24 颁布日期: 2017/04/24
颁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北省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7/04/24
颁布日期: 2017/04/2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发改电力〔2017〕4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国华、省建投、华润河北分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安全〔2017〕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治理措施、如期完成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各级地方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方案要求各种上报材料及时抄送本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并配合安监部门做好有关专项检查工作。   三、各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要认真排查摸清本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分布,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化学品安全风险档案、危险源数据库等上报本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安全〔2017〕65号)(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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