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 颁布机构: | 榆林市人民政府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榆林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 生效日期: | 2007/01/17 | 颁布日期: | 2007/01/17 | 
            
          
         
        
          
            
              
                | 颁布机构: | 榆林市人民政府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榆林市 |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 生效日期: | 2007/01/17 | 
              
              	| 颁布日期: | 2007/01/17 |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榆政发〔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5〕8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建设厅等四厅委《关于公布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限
    (一)范围
    框架结构和高层建筑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砖混结构建筑正负零线以上的建筑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时限
    1、2007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框架托砖混结构建筑中使用使用实心粘土转。
    2、2008年1月1日起,榆林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2009年1月1日起,全市县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4、2010年1月1日起,全市建制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应当使用省建设厅确认登记的符合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
    三、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