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颁布机构: 郑州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4/30 颁布日期: 2009/04/30
颁布机构: 郑州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4/30
颁布日期: 2009/04/30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郑卫〔2009〕7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美国和墨西哥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我国周边部分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出现人感染猪流感病例。为切实做好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的输入和发生,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郑州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郑州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目标   为确保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理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感染猪流感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密切跟踪,积极应对;依法防控,科学处置;加强准备,提高能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河南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境内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感染猪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   (二)机构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组织制定本地区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协调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根据《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2)疫情核实,提出疫点和疫区划定、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根据《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4)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送检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5)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6)按照《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和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7)指导医疗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8)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   (9)组织开展卫生宣教工作。   3.医疗机构职责   (1)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2)要协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3)对高度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   (4)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收治和报告工作,对高度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要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定点收治医院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各县(市)、上街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本地定点收治医院,转诊中要认真填写转诊记录单;   (5)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6)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建立功能完善的重症监护室;   (7)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个人防护;   (8)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   (2)负责依法开展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预防控制及个人防护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3)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4)会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级指挥、技术、宣教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地区人感染猪流感的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落实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技术指导组   (1)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指导开展人感染猪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专家指导组: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救治人感染猪流感病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3)病原学技术指导组:指导开展人感染猪流感病人样本的采集、运送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根据本地疫情发生性质、发展情况及时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建议政府开展铁路、机场、公路客运旅客的日常监测等相关措施,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卫生宣教组   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督导和开展人感染猪流感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疫情的确认   全市年度首例人感染猪流感病例由卫生厅组织人感染猪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诊断,并报卫生厅备案。   市级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进行诊断或排除。   市卫生局在接到辖区内人感染猪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在12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   四、应急处置   (一)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物资准备包括抗病毒药物(以达菲为主),流感疫苗、消毒药品、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包括卫生专业人员防护用品和大众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   (二)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后,要按照《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的要求,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在原有国家级流感哨点医院的基础上,增设一个县级医院做为流感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   (三)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发生后,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卫生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   五、样本的采集与运送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负责实施本辖区疑似人感染猪流感病例实验室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将标本送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统一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   根据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市预案启动机关宣布终止本市应急反应。   七、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地确定人感染猪流感的流行病学特征,追踪传染来源及传播方式,对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干预、消毒的效果进行评价。   八、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发布,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 附则   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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