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4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颁布机构: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1 颁布日期: 2020/02/11
颁布机构: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1
颁布日期: 2020/02/11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4号)   为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使用医用酒精和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要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医用酒精火灾危险性大,家中不宜大量存储,在使用时要远离火源,避免在厨房等有明火、高温设备的地方进行酒精消毒,避免在密闭的较小空间内使用;84消毒液要按照使用要求进行稀释使用,不能和酸性物质(如醋、洁厕灵等)混用,以防导致人员中毒。   二、居民家庭日常用电要落实“五不做”。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要“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家用电器不要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   三、医疗卫生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商场超市等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要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教授逃生和灭火应急处置方法,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歇业单位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对歇业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歇业期间,严禁场所内违规留宿住人。   五、复工复产企业开工前,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尤其要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要加强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检查,及时清理各类杂物,生产作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后方可恢复使用。   六、各相关单位、居(村)民住宅小区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必须留足宽、高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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