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对索须河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的通知

颁布机构: 郑州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8/15 颁布日期: 2009/07/15
颁布机构: 郑州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郑州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8/15
颁布日期: 2009/07/15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索须河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9〕59号) 中原区、荥阳市,市环保局、财政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索须河属贾鲁河的支流,同属于沙颍河流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尝河南省沙颍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文〔2008〕3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沙颍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文〔2009〕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索须河水污染防治力度,经研究决定对索须河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考核对象为:荥阳市、中原区、郑州高新区的索河入须河处、须河八仙桥、须河高速公路桥3个断面。补偿考核的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本文件从2009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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