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9/15 |
颁布日期: |
2008/09/15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9/15 |
颁布日期: |
2008/09/15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等六个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节能管理,规范能源审计,促进节能降耗,根据《节约能源法》以及《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河南省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省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能管理,规范能源审计,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审计,是指能源审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检验测试、诊断评价并提出节能改进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能源审计工作。
第四条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等县(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章 能源审计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 能源审计的对象为省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六条 能源审计分为政府监管能源审计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两种类型。
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政府监管能源审计:
(一)能源利用过程中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达到节能标准的;
(二)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
(三)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期满,需要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的;
(四)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
(六)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
(七)建设项目申请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性节能补贴、节能奖励或其他节能优惠政策的;
(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能源审计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省发展改革委员根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能源审计划。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等县(市)节能主管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本辖区需实施政府监管能源审计的企业名单。
第九条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能源审计,制订定期能源审计计划,并按照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安全使用能源。
企业自主能源审计结果经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等县(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在一个月内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申报节能项目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等依据。
第十条 能源审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含能源管理概况、用能管理概况及能源流程);
(二)企业的能源计量及能源利用统计状况;
(三)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测试与计算分析;
(四)企业能源消费指标计算分析;
(五)重点工艺能耗指标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分析;
(六)产值能耗指标与能源成本指标计算分析;
(七)节能量计算;
(八)节能效果评价与考核指标计算分析;
(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十)企业合理用能的建议与意见。
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能源审计内容从其要求。
第三章 能源审计实施
第十一条 政府监管能源审计由能源审计机构根据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制定的能源审计计划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从同级财政节能专项费用中列支。
第十二条 自主开展能源审计的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能源审计,也可以委托能源审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
第十三条 企业自主能源审计过程中对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的测试,应委托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节能测试资格的节能检验测试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 能源审计机构应于实施能源审计的前10日,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审计的时间、内容以及需要企业配合的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积极配合能源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能源审计机构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可以查阅企业能源利用和财务方面的有关资料,企业应当如实提供。
第十六条 能源审计机构应当为企业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 能源审计工作完成后,能源审计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报告及时报送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送接受审计的企业。
能源审计机构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应当包括第十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企业自主能源审计费用由被审计的企业承担,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者相关费用科目。
第四章 能源审计机构
第十九条 能源审计机构必须具有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取得市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从事能源审计的人员必须通过能源审计培训。
第二十条 从事能源审计工作的机构,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核查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能源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能源审计资格:
(一)不按标准和规范进行能源审计的;
(二)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弄虚作假,编造能源审计报告的;
(三)能源审计过程中谋取非法利益的;
(四)泄露接受审计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原则要求
审计内容分类 审计项目 内容要求 深度要求
1、审计事项说明 审计目的 根据审计要求和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审计目的。 简要说明。
审计依据 列出有关标准、法规。 列出的标准、法规与审计相关;审计时采用了列出的标准、法规。
审计范围 以审计类型确定审计具体范围。 审计的能耗范围与产值(项目)范围一致。
2、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简况 企业简介,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利税,员工数,总资产,占地面积等相关指标,主要产品简介及生产能力。 对企业介绍简明扼要。
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概况 主要工艺、主要设备的名称及生产能力;主要工艺流程图:从原料到成品的流程;主要工艺能源消耗情况。 对主要工艺介绍简明扼要;说清流程图中能耗的主要工艺框(工艺或工序)的能耗情况。
电力、热力、载能工质、供水等系统基本情况 电力系统包括配电、电力线路及主要供电设备情况;热力系统包括热力站、管网的情况;供水系统包括主要供水设备情况;载能工质系统包括转换站、主要转换设备。 对主要供能系统介绍简明扼要(供能系统除输配环节单元外,还包括企业自产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的生产单元即能源转换站房)。
企业能源流向概况 绘制企业能源流向图;对企业能源流向图作简要文字说明。
3、企业能源管理运行状况分析 企业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 企业领导应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定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推进目标责任制管理。 目标包括“十一五”期间目标和年度目标。评价目标责任实施情况。
企业能源管理机构和责权 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现状、节能管理网络,管理机构的责权;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分析。 对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运行情况有评价意见。
企业能源文件管理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综述;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依据管理文件,追踪检查每一项能源管理活动是否按文件规定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对企业能源管理计划、执行、检查、总结文件有评价意见。
企业能源计量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表和能源计量网络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完好率和受检率情况;计量存在问题分析。 对企业现有能源计量情况审核清楚。
企业能源统计管理 企业能源统计现状,包括原始记录、台帐、报表、分析报告等情况。 对企业现有能源统计报表的完整、准确性有审核意见。
企业能源定额管理 企业能源定额管理情况,包括能耗定额制定、下达、考核情况。 对定额管理的有效性有审核意见。
企业节能技改管理 企业节能技改管理模式;节年度节能技改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对节能技改项目的评估。 列出项目的年节能能力和实际节能量;对实施的重大节能技改项目有评估意见。
能源管理的有效性综合分析评估 对以上企业能源管理各主要环节管理状况及其各项活动的有效性作综合分析和评估。 对企业能源管理总体水平有综合评价。
4、企业能源统计数据审核 对能源购入、外供、库存、库途损耗数据的审核 对企业能源流程图中能源购入、外供、库存、库途损耗数据追溯到原始票据和库存记录。 编制企业购入能源实物消费平衡表。
对能源投入和产出数据的审核 对企业能源流向图中投入产出数据溯到原始计量数据。 至少抽查一个月数据。
对与能耗相关产出(产值、增加值和产品产量)数据的审核 对企业各产品产量数及企业的产值、增加值的复核;必要时应通过物料平衡复核产量。 说明与企业原上报数据有否差异。
对企业采用的能源折标系数的审核 对企业能源统计中采用的能源折标系数的正确性核查。 对未采用实测数并未采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时应说明采用的依据。
对企业购入能源费用、单价和质量的审核 根据财务票据,复核能源购入费用和单价。 对购入能源符合的单价高于市场价较多时应有原因分析。
5、企业能耗指标计算和分析 企业购入能源实物量平衡表 编制企业购入能源实物消费平衡表,平衡表中企业购、消、存数据与企业能源年报数据不相同时应有说明。 企业能源消费平衡综合表数据与上报统计局数据比较,有差异时说明原因。
按管理层次(企业、部门、产品、工序)计算并分析能耗指标 企业:企业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部门:部门综合能耗;产品: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工序:工序综合能耗、工序单位产出综合能耗。 列出主要耗能产品的综合能耗、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对大型企业,应有二级部门(分公司或分厂)数据;对生产工艺较长产品应分析主要工序能耗指标。
产品可比能耗计算和分析 有行业产品可比综合能耗计算方法的计算产品可比综合能耗和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列出计算公式,计算正确。
淘汰设备情况 查清被国家列入淘汰设备目录的设备的情况。 未列淘汰设备目录表应说明经审计企业无淘汰设备。
能源成本计算和分析 对成本计算原则进行审核;计算产品能源成本和单位产量能源成本。 企业生产能耗成本应等于所有产品能耗成本之和。
节能减排计算和分析(与审计期上一年度比) 产值节能量计算;产品节能量计算;产品结构节能量计算;上年完成的节能技改措施实际节能量计算;减排计算;分析要点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产品节能量、节能技改措施节能量完成情况对节能目标完成的影响程度。 当产品节能量与企业产值节能量有较大差异时,应有对产品结构节能量的分析。
6、企业节能潜力分析和建议 测试情况 对有较大节能潜力的设备应进行在线测试,必要时进行效率测试。 测试结果汇总表。
对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分析 通过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的分析、结合现场节能诊断,对企业的用热、用电等系统进行全面的用能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根据行业工艺、装备信息,分析企业现有工艺、装备的节能潜力;对企业余能余热资源调查,分析利用的可能性。 对主要供、用能系统进行系统性分析;对重点工艺、装备开展分析;查清有否淘汰工艺、生产能力;对产品能耗水平进行评估;余能余热资源调查清楚。
节能潜力汇总 按管理、设备、工艺总分类汇总企业节能潜力。 查明企业规划期内的节能潜力;节能潜力与节能目标差距较大时,必须阐明原因;查清有否淘汰工艺和生产能力
节能管理改进建议 列出节能管理改进建议清单,并汇总;主要管理措施的说明。 改进建议应实事求是。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与建议 列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清单,并汇总。 整改措施节能量与节能潜力差距较大时,必须阐明原因。
主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分析 对主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性的简要分析。 节能技术改造措施静态投资回收期原则上不大于6年;采用的节能技术应是先进的;有资金、技术上的保障,有时间节点。
主要整改措施 根据改进建议,由企业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有责任人,有实施内容,进度,节能效果等内容;汇总的整改措施可能取得的节能量应能保障企业完成节能目标。
7、审计结论 审计结论 对企业年节能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对企业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状况的评价;主要的节能潜力和改进建议。 评价基本正确,节能潜力分析合理,整改建议可行,应确保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
8、审计摘要 审计摘要 企业能源审计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企业能源消费结构(审计期内);各种能耗指标;能源成本与能源利用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节能潜力;审计结论和建议。 简明扼要;有企业重要能耗指标数据;并有评价、分析和建议;文字在2000字符以内;放在正文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