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银川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6/19 颁布日期: 2008/06/19
颁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银川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6/19
颁布日期: 2008/06/19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灾情后,市委、政府迅速反应,紧急动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同时,认真查找我市在突发性公共事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全市的应急管理能力。   一、加强应急管理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县(市)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应急工作检查与督查制度,确保应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快各类预案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政发〔2005〕148号),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市实际,按照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预案编制情况,尽快制定、修订和完善专项预案及保障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今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计划(见附录)的编制任务,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中心1506房间)审核备案。对未能按期完成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机制,全面掌握本行业、本地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动植物疫情疫病、环境污染、群体性上访等各种风险隐患情况。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应急办。   四、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应急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配备专人和通讯设施,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遇到突发应急事件后,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指导做出快速处置,必要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信息。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演练活动。各市级专项预案责任单位要制定出年度预案演练计划,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市应急办要适时组织对有关预案演练进行抽查,责成责任单位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科学规划和选择应急避难场所,以满足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应急所需物资、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避险常识,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要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新闻媒体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编发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培训班、宣传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保障计划责任单位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保障计划责任单位   1、银川市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局);   2、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国土资源局);   3、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市水务局);   4、大风及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5、浓雾天气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6、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7、暴雨雷电天气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8、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市农牧局);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市商务局);   12、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市交通局);   13、道路抢险应急预案(市建设局);   14、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交通局);   15、人防工程事故灾难处置预案(市人防办);   16、道路交通处置救援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17、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预案(市消防支队);   18、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   19、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建设局);   20、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建设局);   21、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供电局);   22、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   23、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市房管局);   24、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环保局);   25、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26、 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28、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市农牧局);   29、处置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工作预案(市公安局);   30、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市督办信访局);   31、处置公共场所滋事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32、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民族宗教局);   33、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市教育局);   34、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   35、银川市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市粮食局);   36、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讯保障计划(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37、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交通保障计划(市公安局、交通局);   38、银川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39、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保障计划(市公安局);   40、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资金保障计划(市财政局);   41、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