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5/07/11 |
颁布日期: |
2005/07/11 |
颁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5/07/11 |
颁布日期: |
2005/07/1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41号 2005年7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对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战果,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落实经费,制订方案,完善措施。交通、公安、发展改革、宣传、工商、质监、安全监管和法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做好治理工作。对领导不重视、协调不力、经费不落实、辖区各固定治超检查站和流动治超检查站不能做到联合执法、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抓住治理重点,坚决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与技术措施并重,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严密防堵与积极疏导相结合,明确重点,坚决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一)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按照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在治超检查站进行集中治理。要依法加大卸载和处罚的力度,真正实现严管重罚,公安部门对超限超载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尤其对已公布的重点监管车型要从严处罚。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对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继续抓好“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更正工作。各市(地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更正标准,加快车辆吨位更正和行驶证换发工作,确保年内更正率达到95%以上。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型,不得通过车辆检验。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汽车非法维修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改装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坚决予以取缔,并公开曝光。
(三)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经营者、营运驾驶员以及为超限超载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和各类货物分装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关闭;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要加强监管,确保货物源头装载符合要求;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对全区固定治超检查站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化建设。凡有必要实行双向检查的路段,全部实行双向检查。固定治超检查站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行科学管理。要加强流动治超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执法方式和手段。各治超检查站对绕行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加大查处力度。要加快公路通行费实施计重收费工作进度,通过采取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加重收取通行费的办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要加强各级治超办的自身建设,做好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国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全国2005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意义、法规、政策以及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依法治理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合法运输、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治理人员深入到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服务中心、货物装载源头、汽车维修厂家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以取得广大车主和运输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畅通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周到、良好的服务和交通运输环境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治理过程变成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要正确处理治理超限超载与促进运输的关系,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跟踪了解市场动态和公路交通流量变化,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要注重堵疏结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以法,综合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让运输业户获得合理回报,又不能影响正常的物资运输和经济发展。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既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严管重罚,又要规范公路收费,防止出现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纪教育,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自治区监察厅要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治超办公室、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各市、县(区)进行明查暗访,对徇私舞弊、内外串通、借机谋取私利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