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关于严格限制载货汽车驶入市区的通告
        
        
          
            
              
                | 颁布机构: |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贵阳市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 生效日期: | 2009/09/28 | 颁布日期: | 2009/09/23 | 
            
          
         
        
          
            
              
                | 颁布机构: |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贵阳市 |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 生效日期: | 2009/09/28 | 
              
              	| 颁布日期: | 2009/09/23 |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严格限制载货汽车驶入市区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营造良好的交通环保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际,现将禁止载货汽车驶入市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贵阳环城高速以内禁止过境载货汽车驶入;贵阳市区一环线以内(含一环线)全天(00:00至24:00)禁止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驶入,7:00至22:00禁止轻型货车驶入。
  二、过境货车请从贵阳环城高速公路通行。
  三、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确需驶入禁行道路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可向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货车夜间通行证(通行时段为23:00至次日7:00),按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通行。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一环线指由市南路、解放路、浣沙路、枣山路、北京路、宝山北路、宝山南路组成的环路。
  六、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七、本通告自2009年9月28日起施行。
  特 此 通 告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