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日期: |
2010/03/29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10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
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将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使防震减灾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属地分级管理、以财政投入为主并稳定增长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将开展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台站运行维护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群测群防观测点的岗位补贴,改善基层台站和观测员的工作生活环境,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认真落实省编办、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冀机编办〔2007〕145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冀震发〔2008〕24号)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不健全、措施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努力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及时上报各类地震监测信息,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跟踪实施方案,完善专家为主、专群结合、准确高效的震情监测和跟踪体系,切实做好震情跟踪和震情形势研判工作。加快全市地震监测台站优化改造步伐,加大监测密度,消除监测盲点,做好监测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对于各类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的行为,公安、地震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水平。
三、全面提升城乡震灾综合防御能力
推进城市地震安全建设,在房地产项目和固定资产项目行政审批改革中,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加强对建筑物特别是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监管力度,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督导,确保质量。按照“处处建安全岗”的要求,在社区、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在新建居民小区预留必要的空地作为居民应急避难场地。加快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项目实施进度,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抓紧开展地震小区划的前期调研立项工作,力争早日实施。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出台减免优惠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抗震安全农居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市内各区要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四、着力增强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继续推动大型企业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单位以及水库、燃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活动。市、县、乡、村四级地震应急预案要在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地震局)备案,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要定期对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生命线工程单位要储备必需的应急自救装备和物资,保证震后城市基本功能的恢复;有次生灾害源的单位,要保证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不产生次生灾害或迅速控制次生灾害;民政部门要储备或调拨震后两天灾民所需的生活物品,落实外援物资及运输渠道,保证灾民生活物品的衔接;财政部门年度预算中要预留救灾资金;地震部门要配备地震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等设备,确保地震应急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要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业队伍,发挥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作用,形成以专带群、以群促专的协调联动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宣传周”等时机,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五进”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和学校课堂教育内容,在全市中小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演练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建设。加大对农村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群众防震减灾知识水平。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