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颁布机构: |
南宁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3/03/25 |
颁布日期: |
2003/03/25 |
颁布机构: |
南宁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3/03/25 |
颁布日期: |
2003/03/25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3〕42号 2003年3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2003年1月29日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并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尽快制订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南宁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在发生特大或灾害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灾害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
本《预案》中特大事故,是指在我市境内发生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3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采取市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市长担任,特殊情况如市长不在南宁时,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副秘书长、公安、消防、经委、安全生产、卫生、红十字会、环保、质监、交通、民政、商贸、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县区以及驻南宁部队、武警南宁支队负责人组成。
(三)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分指挥部指挥长由相关副市长担任,分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1、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大事故发生时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或市应急联动中心首长指挥室;
2、警戒保卫分指挥部,由公安局负责;
3、医疗救护分指挥部,由卫生局及红十字会负责;
4、物资供应分指挥部,由市经委负责;
5、重大污染处理指挥部,由市环保局负责;
6、善后处理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总指挥领导下工作。
(一)组织协调各分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及时组织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疏散。
(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九)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迅速分别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政府值班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在二十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市应急联动中心在接到特大事故报警后,要及时报市政府值班室和通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抢险救灾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市联动中心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应急处理;市政府值班室接报后应当立即通知秘书长,由秘书长报告分管市长。同时,市政府值班室立即通知市环保局和公安局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环保局负责应急监测,防止污染事故,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证据收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迅速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助市领导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必要时政府可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武警南宁支队,请求给予事故抢救支援。
(三)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在防止造成污染事故的前提下,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通讯联络
市委值班室电话:2805641、2804159、2621385(传真)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5535868、5533393、5530598(传真)
市应急联动中心电话:110、119、120、12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5530736、5530735(传真)
五、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
(一)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自治区政府。
(二)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和控制,防止危害源扩大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三)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责任人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消防部门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灭火或防火准备工作。
(五)卫生部门及“红十字会”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六)经委、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
(七)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八)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应急处理预案
(一)氯气外泄事故处置方案(附后);
(二)氯乙烯气体外泄事故处置方案(附后);
(三)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附后)。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驻邕部队和武警南宁支队是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三)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教育干部职工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发布实施后,每年做一次演练,相应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也应做一次演练。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目标
一、南宁化工股份公司(地址:亭洪路80号):
该公司是生产基本化工原料的大型氯碱化工企业,产品有烧碱、液氯、盐酸、聚氯乙烯、农药等二十多种。目前,主要产品的日产量为:烧碱200吨、商品液氯30吨,盐酸100吨,聚氯乙烯50吨。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常贮量为:液氯80吨,氯乙烯单体50吨,液氨6吨,酒精1500吨,甲苯100吨。
该公司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条件苛刻,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生产中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化学事故。特别在遇到突然停电、停水、操作失控及自然灾害的非常情况下,有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化学事故的潜在危险。
根据该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突发化学事故后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以下场所、设备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目标:氯碱厂液化岗位
液氯计量槽8.4m3×3台
液氯贮槽34m3×2台
热交换器3m3×3台
蒸发器0.85m3×4台
2#目标:液氯包装场
液氯包装槽8.4m3×2台
液氯钢瓶1txl0只
0.5t×70只
3#目标:聚氯乙烯厂分馏工段
氯乙烯单体贮槽30m3×3台
4#目标:十二车间聚合工段
聚合釜33m3×5台
5#目标:十二车间气柜区
氯乙烯单体气柜1000m3×1只
乙炔气柜600m3×1只
300m3×1只
6#目标:分散在各车间的液氨贮槽
氯碱厂25m3×l台
15m3×1台
3m3×2台
农药厂7m3×l台
6m3×1台
5m3×1台
7#目标:酒精库、苯库等罐区
酒精罐2800m3×l台
2500m3×l台
纯苯罐600m3×1台
甲醇罐500m3×l台
甲苯罐178m3×l台
以上目标中,1#、2#、3#、5#、6#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危险性;3#、4#、5#、6#、7#存在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
二、南宁市自来水公司:河南水厂(地址:亭洪路72号)、陈村水厂(地址:大学西路11号),西郊水厂(地址:鲁班路1号)、中尧水厂(地址:中尧路17-2号)、凌铁水厂(地址:植物路53号)的加氯车间及液氯仓库,有氯气泄漏的危险。
三、南宁糖业股份公司制糖造纸厂(地址:亭洪路48号)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有氯气泄漏的危险。
四、南宁糖业股份公司蒲庙造纸厂(地址:邕宁县蒲庙镇)酒精车间及酒精仓库,有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有氯气泄漏的危险。
五、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地址:江南路158号)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有氯气泄漏的危险,甲醇库有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
六、宁振工贸公司(地址:邕宁县良庆镇)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有氯气泄漏的危险。
附件2
氯气外泄事故处置方案
南宁市有可能发生氯气泄漏事故的单位主要有:1、南宁化工股份公司的电解、氯气冷去干燥、氯泵、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等;2、南宁市自来水公司河南水厂、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凌铁水厂的加氯车间及液氯仓库;3、南宁糖业股份公司制糖造纸厂、蒲庙造纸厂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4、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5、宁振工贸公司液氯岗位及液氯仓库。当发生重大泄氯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采取以下应急抢救措施:
一、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断事故源。
二、市政府值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要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当机立断,不失时机地组织自救。凡能够切断气源或倒槽等措施消除事故的,要尽快处理,不可延误。如本单位确实不能控制,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堵漏、抢救的具体措施。
四、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现场。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者,要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
五、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收集事故情况,作出相应决策;
(一)视事故状况,作出是否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的决定。若要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应指令事故单位生产的调度部门按紧急停产的程序迅速执行。
(二)派出人员查明泄漏毒气的扩散情况。若需通知下风向扩散区域外撤离群众,要派出人员临场指导。
(三)命令各专业救援队迅速投入救援。
(四)按专业对口原则,向有关上级机关报告和向友邻地、市,县通报事故情况。
六、各专业救援队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速度召集人员,带上救援器材和装备,赶赴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部的指挥,迅速进人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一)市公安局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分禁区,设警戒线,组织巡逻检查,进行交通管制。如氯气扩散危及友邻地、市、县安全时,应协助友邻地,市县指导群众向上风方向的安全地带撤离。
(二)医疗救护队要与消防队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者应视其中毒症状采取相应的现场急救措施,重伤员应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三)专业应急分队队员要配戴好防护器具,协同消防警员抢救伤员,并做好协助事故单位堵漏的准备,必要时,参与堵漏。
(四)事故单位建立的抢险抢修队应迅速抢修被破坏设备,控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五)事故单位建立的通信联络队,运输队和后勤队服从指挥部的调遣,做好通信联系、运输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分管副市长的主持下,组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市消防支队、专家组和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查清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附件3
氯乙烯气体外泄事故处置方案
我市有可能发生氯乙烯气体外泄事故的单位有: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可能发生氯乙烯气体外泄的设备有:聚合釜、氯乙烯气柜、氯乙烯单体贮槽等装置。当发生重大氯乙烯气体外泄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采取以下应急抢救措施:
一、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并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断事故源。
二、市政府值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要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当机立断,不失时机地组织自救。凡能经切断气源或通过倒釜,倒槽、排气等措施消除事故的,要尽快处理,不可延误。如事故本单位确实无法控制,应立即向指挥部提出堵漏、抢救的具体措施。
四、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现场。消防车应停在上风方向或禁区外,消防队员应配戴好空气呼吸器,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要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救离现场,并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切断事故源,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五、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部后,按照各自的职责,尽快收集事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决策:
(一)一般泄漏可按企业原有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置。若氯乙烯气体泄漏量大,情况严重,则应立即命令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一定区域范围内停止一切明火作业,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保持原状,机动车辆就地熄火停驶,生产人员要保持镇静,坚守岗位,待命行动。
(二)查明泄漏的氯乙烯气体浓度,并根据风向和风速判断扩散和方向与速度,对下风扩散区域进行跟踪监测。如浓度严重超安全卫生标准,要组织扩散区人员撤离。
(三)命令各专业救援队迅速投入救援,并按专业对口原则,向有关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六、各专业救援队,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挥部集结,然后按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一)市公安局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分禁区,设岗警戒,组织纠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二)医疗救护队要与消防支队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者视其症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进行救护,重伤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三)抢险抢修队人员要配戴好防护器具,协同消防支队抢救伤员,并组织好突击人员协助堵漏。要迅速果断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四)市应急联动中心、后勤队要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做好通信联络、运输、后勤工作。
七、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其组成和任务与氯气外泄事故的相同。
附件4
化学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我市有可能发生化学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主要有:1、南宁糖业股份公司蒲庙造纸厂酒精车间及酒精仓库;2、南宁化工股份公司的总变电、电解、氢压缩、加氢站、盐酸、聚合、分馏、合成、乙炔、溶解等重点岗位(场所);氢气氯柜、乙炔气柜、氯乙烯气柜、氯乙烯单体贮槽等重点设备。3、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甲醇仓库。
当发生重大化学火灾爆炸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行动:
一、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并同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二、市政府值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要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赶赴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单位在报警同时,应组织力量酌情采用相应措施和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气体燃烧,应先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然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如油类物质燃烧,可用泡沫、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如为电气设备着火,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如一般可燃物燃烧,可用酸碱泡沫灭火器和大量的水灭火。若火灾中潜伏爆炸危险,指挥者应当机立断,把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四、消防部门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正确选择进攻路线,控制火势漫延,防止事态扩大。
五、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六、与医疗救护、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分管副市长的主持下,组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消防支队、专家组和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查清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附件5
拥有抢险救灾物资的单位及医疗救援电话
一、化学事故中毒急救专业医疗单位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电话:5319955
二、其它医疗救援单位
120急救中心 电话:120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 电话:0532-3889090
国家经贸委南方应急救援中心 (上海)电话:021-62533429
三、能够提供“中和”物资的单位
南宁医药批发站 电话:2534116
四、拥有起重设备的单位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2104271(车队办公室),拥有8T、10T、20T汽车吊;
广西第一安装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 电话:3108199,拥有40T汽车吊;
高速疏导大队障碍处 电话:2110029(办公室),拥有50T汽车吊;
五、拥有消防水车的单位: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2104390(公司消防值班室)
南宁石油分公司 电话:3150145、3150779
六、拥有防化服的单位
南宁化工股份公司 电话:2104258(安环部) 2104251(公司调度)
南宁石油分公司 电话:3150145、3150779
市消防支队值班室 电话:280032、28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