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开展建设行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江西省财政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劳动关系 |
生效日期: |
2004/09/10 |
颁布日期: |
2004/09/10 |
颁布机构: |
江西省财政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劳动关系 |
生效日期: |
2004/09/10 |
颁布日期: |
2004/09/10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生产
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赣建人[2004]46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建设行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赣建人[2004]4号)文件精神及全省建设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工作步伐,拟定于2004年10月12日---10月15日开展第一次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鉴定和操作鉴定两部分进行。
理论鉴定统一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操作鉴定统一时间为2004年10月13日—10月15日。各鉴定站根据本地实际,挑选鉴定条件成熟的工地和工种实施。
二、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对象及人数
本次统一鉴定的工种为建筑业八大主体工种。即: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木工、架子工、防水工。
鉴定等级为中级技能。
鉴定对象为本地建筑业企业的在岗职工及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各鉴定站须完成今年分配指标数的70%以上)
三、鉴定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工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全省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下达的技能鉴定指标分解到辖区的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由各企业集中报名参加技能鉴定。
(二)填写有关鉴定表格。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通过理论鉴定,成绩合格后,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交培训点转相应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操作鉴定。
(三)上报人数领取试卷。各建设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应于9月25日将参加理论鉴定、操作鉴定人数,报省厅人教处。于10月11日填写《江西省建设题库命题鉴定试卷申请表》到省厅人教处领取理论鉴定、操作鉴定试卷。
四、证书核发
我省建设行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培训与鉴定实行一次培训鉴定,颁发两证的原则。通过初、中级技能鉴定人员由鉴定单位将《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名册》和证书打印数据盘,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共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和省直单位的初、中级技能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共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加盖两部门印章。
五、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行业实际,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收费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基础上,鉴定收费调低为初级工140元,中级工160元,高级工180元。培训费1.2元/课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乱收费。
二00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