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通知

颁布机构: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日期: 2009/05/12 颁布日期: 2009/05/12
颁布机构: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日期: 2009/05/12
颁布日期: 2009/05/12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通知 各相关出口企业及代理报检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4月3日发布了《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09年第25号),我局及下属各分支局、办事处已将公告的事项通知了相关出口企业。鉴于仍有部分企业不了解公告的内容,特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   二、我局自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实物检验、检测、核价和监装等项工作。对外贸易关系人可根据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的要求向我局申请检验。申报检验的程序、时间和单证要求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三、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装运前检验不限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四、根据埃及法律和《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合格判定依据依次适用埃及强制标准、有关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等。   五、我局将在出口检验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对外贸易关系人凭我局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向埃及进出口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办理进口申报。   六、对向埃及出口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故意虚假申报出口产品品名、商品归类、价格和安全卫生指标的贸易公司或生产企业,经查实后,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七、对外贸易关系人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aqsiq.gov.cn 查阅和下载25号公告。   八、我局已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业务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在报检大厅公布。对外贸易关系人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jyjgs.aqsiq.gov.cn 下载各地检验检疫局联系窗口的信息。   特此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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