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颁布机构: 广州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1994/03/06 颁布日期: 1994/03/06
颁布机构: 广州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1994/03/06
颁布日期: 1994/03/06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通知 (1994年3月6日 穗府[1994]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通知》(粤府〔1994〕13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贯彻执行《规定》的领导。《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执法依据,是加强我省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法规文件,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对贯彻执行《规定》的领导,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理解和掌握《规定》条文,遵章守法,自觉地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认真做好《规定》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等宣传工具,集中时间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宣传《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基本内容,让《规定》的主要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证《规定》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   三、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依据《规定》和其他消防法规加强消防监督。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消防监督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消防执法人员要正确运用消防法规,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断提高消防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