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陕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卫生)
生效日期: 2008/04/22 颁布日期: 2008/04/22
颁布机构: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陕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卫生)
生效日期: 2008/04/22
颁布日期: 2008/04/22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47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省发现、查处了两起职业病危害的典型案例,反映了我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薄弱、忽视职业病防治的普遍性问题。3月7日《华商报》以“凤县48工人血铅超标”为题,曝光了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原铅冶炼厂造成务工人员血铅超标的问题。4月1日,省监察厅发出《关于安康市石泉县原“长健祥源”石英砂厂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陕监发〔2008〕5号),对安康市石泉县原“长健祥源”石英砂厂资金投入不足,生产设备简陋,安全管理不到位,忽视职业病的防治,未依法对该厂务工人员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先后造成在厂务工的汉阴县农民徐登奎等4人死亡,石泉县农民罗贤发五级伤残,同时导致陈均业等多名在厂务工人员患有与矽肺病有关疾病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针对上述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问题,再做如下通知: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原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安全监管部门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是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三是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职业卫生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由于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职工受粉尘、高温、毒物和噪声的危害严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事故有所抬头。尤其是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的职业危害尤为突出,许多作业场所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严重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依法行政,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要把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切实加大对矿山开采、冶炼、建筑、电力、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及装饰材料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特种作业、生产性建设项目要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各地在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要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落实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和职业危害防治机制,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强化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对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三、标本兼治,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治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职业卫生安全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卫生安全执法队伍;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规和标准;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岗前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加强技术指导,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示范等措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注重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措施和适用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从源头上杜绝和控制职业危害。   四、创新思路,加强卫生安全设施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帮助和督促企业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要从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防治设施、应急救援预案、劳动保护等环节入手,采取治理措施。在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时,要认真审查企业是否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和职业安全检测检验,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劳保用品是否齐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法规规定的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舆论监督   职业安全危害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环节多、范围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合检查和执法,互相沟通信息,加强联系,全面掌握职业卫生安全情况,及时消除职业危害隐患。要积极配合卫生、劳动等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保证职业卫生安全的资金投入,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忽视职业危害防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促进全省职业卫生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六、以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切入点,夯实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基础   实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是依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是一项基本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申报,接受监督”。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省局结合全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字[2007]15号),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申报的范围比较广,只要是陕西省范围内存在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申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市、区、县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把职业卫生申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机构,明确职责,严密组织,层层落实,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群及危害状况。对未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的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是要突出重点。在申报过程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突出非煤矿山、石油化工、轻工、军工等行业和领域,把底数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实。坚持预防为主,把申报和防范工作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预防工作,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三是抓紧进度,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2008年10月底,是我省完成申报工作的最后时限,省局也对直接监管的中央及省属企业规定了完成时限。各地由于各自的开展情况不一样,可根据具体情况,尽量把时间安排得更加合理,以确保我省能够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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