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颁布机构: |
安徽省物价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6/23 |
颁布日期: |
2010/06/23 |
颁布机构: |
安徽省物价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6/23 |
颁布日期: |
2010/06/23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的通知
(皖价办〔2010〕126号)
各处室、单位:
最近,省政府召开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确保我局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一、切实降低用电能耗
(一)切实降低空调能耗。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原则上,今年空调制冷启用时间为6月21日至9月3日,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二)加强照明节电管理。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灯照明一律关闭。
(三)强化日常节能措施。要建立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对电开水器采取分时关停措施,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电开水器。办公区电子显示屏,除重大活动期间,实行隔日开启。切实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四)积极推进节电改造。年底前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灯具。
二、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要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在开水间配备隔夜水回收桶,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三、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新购公务用车提倡选择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
四、强化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严格按要求采购。
五、抓好资源循环利用
积极做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积极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不使用塑料袋。
六、加强能耗统计监测
高度重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局属单位要明确统计人员,落实统计责任,按要求及时报送能耗数据和用能设备变更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八、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明确张华强、李言中为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分别负责对省政府内和招商大厦内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开窗开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局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用能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浪费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