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 颁布机构: | 安徽省物价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6/23 | 颁布日期: | 2010/06/23 | 
            
          
         
        
          
            
              
                | 颁布机构: | 安徽省物价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6/23 | 
              
              	| 颁布日期: | 2010/06/23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的通知
(皖价办〔2010〕126号)
各处室、单位:
  最近,省政府召开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确保我局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省物价局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一、切实降低用电能耗
  (一)切实降低空调能耗。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原则上,今年空调制冷启用时间为6月21日至9月3日,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二)加强照明节电管理。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灯照明一律关闭。
  (三)强化日常节能措施。要建立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对电开水器采取分时关停措施,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电开水器。办公区电子显示屏,除重大活动期间,实行隔日开启。切实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四)积极推进节电改造。年底前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灯具。
  二、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要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在开水间配备隔夜水回收桶,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三、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新购公务用车提倡选择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
  四、强化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严格按要求采购。
  五、抓好资源循环利用
  积极做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积极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不使用塑料袋。
  六、加强能耗统计监测
  高度重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局属单位要明确统计人员,落实统计责任,按要求及时报送能耗数据和用能设备变更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八、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明确张华强、李言中为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分别负责对省政府内和招商大厦内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开窗开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局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用能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浪费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