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 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日期: 2009/03/30 颁布日期: 2009/03/30
颁布机构: 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日期: 2009/03/30
颁布日期: 2009/03/30
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皖卫妇[2009]47号) 各市、县卫生局、财政局:   现印发《安徽省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厅 省财政厅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省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目标。到2012年,完成所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房屋建设、基本设备配置、技术人员一轮岗位培训,全省80%以上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一级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标准,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明显增强。   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内容。重点是房屋建设、基本设备和救护交通工具配置。从2009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25个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共投资1亿元,完成100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主要用于基本设备和救护交通工具的添置,用于房屋修缮的经费原则上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三、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有关要求。   1、房屋修缮要求:本级筹资为主,省级给予适当补助,确保业务用房面积达到要求;建筑选址恰当,外观设计具有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使用《安徽省妇幼保健标识系统》(另发),装修设计新颖、内部环境温馨、布局合理,耐用、实用。   2、设备配置要求:根据当地妇女儿童医疗保健需要,按照“满足需求、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配齐妇幼保健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必需的其他拓展业务设备,由建设单位自行配齐,确保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工作的正常运转   3、人才培训与引进:各地在修缮房屋和添置设备的同时,要积极引进人才,完成现有卫生技术人员新一轮的岗位培训、业务进修,确保业务技术水平明显提高。   4、推广适宜技术、扩展服务项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大力推广卫生部推广的妇幼保健服务适宜技术,根据当地妇女儿童保健需求,努力扩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规划与立项。2009年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妇幼保健工作发展需要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的原则和标准,编制本单位2009-2012年能力建设规划,经同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备案。   年度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立项。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制定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同级卫生、财政审核后,于2009年6月底以前向省卫生厅、财政厅提交项目申请。经省卫生厅、财政厅审核后编制2009-2012年建设计划,分年度实施。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3)建设内容:房屋修缮内容和面积,拟添置设备配置清单和人才配备情况;(4)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6)项目建设周期;(7)加强当地妇幼卫生工作的措施和妇幼卫生发展指标目标值;(8)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各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配备熟悉基本建设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人员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质量第一,严格进度管理;及时报送信息,加强项目建设内容、社会效益宣传;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项目验收后完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房屋修缮和设备添置项目,由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招标公告文本、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及时报省卫生厅存查。   六、资金拨付和管理。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计划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省财政于每年4月底前将补助资金下拨到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用款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出申请,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七、项目实施与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同级卫生行政、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导与检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廉政建设规定、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项目验收与考核。项目结束后,同级卫生行政、财政部门应组织项目验收与考核,并将结果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同时接受同级审计部门审计。项目实施列入省民生工程考核内容,省卫生厅、财政厅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验收与考核结果进行审核。项目验收考核结果与新的项目安排和经费挂钩。   九、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各建设单位在进行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努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健全妇幼保健网络,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严格技术规范和管理,重点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免费婚前保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点工作。实现妇幼卫生发展指标稳定进步,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   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   1、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设备配置目录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考核表   附件1   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备选设备目录 类别 序号 装备器械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妇女保健设备 1 妇科检查床 个 2 2 妇科治疗仪 台 1 3 红外线乳腺透照仪 台 1 4 多普勒胎心诊断仪 台 1 5 胎儿心电监护仪 台 1 6 产后康复治疗仪 台 1 7 电子阴道镜 台 1 8 雌激素测定仪 台 1 儿童保健设备 9 儿童视力筛查仪 台 1 10 儿童听力筛查仪 台 1 11 儿童弱视治疗仪 套 1 12 儿童智力测试仪 台 1 13 经皮测胆红素仪 台 1 14 儿童牙椅 台 1 其他设备 15 妇幼保健巡回指导车 辆 1 16 全自动双目电动显微镜 台 1 17 微量元素检测仪 台 1 18 全自动生化仪 台 1 19 尿液分析仪 台 1 20 心电图机 台 1 21 血球计数仪 台 1 22 超声波诊断仪 台 1 23 数字化X光机 套 1 24 健康教育设备 套 1 25 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 台 4   注:省、市妇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设备配置目录另定   附件2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200  年  月  日          考核专家: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 考核记录 得分 1 制定发展规划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问题分析数据详实,有说服力;发展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内容充实,措施得当,可行性强;资金筹集计划实在、用途合理; 5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可信;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和人才培训计划恰当;项目筹资、建设周期、招标方案、效益分析符合要求,妇幼卫生指标有一定高度,但有实现可能。遵守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 10     3 项目招标 公平公开公正,无投诉,无违规操作。 5     4 项目实施与管理 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度严谨,管理规范,进度较快,档案齐全, 10     5 项目资金管理 筹资到位、专帐管理、开支合理、帐目清楚。 5     6 项目实施监督 及时报送信息,在大众媒体宣传3次以上。地方每季度督查一次,审计良好,无违规事件发生。 5     7 项目验收与考核 (1)建筑面积、外部环境、内部装修、标识系统使用等符合要求;科室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室内环境温馨、 (2)基本设备齐备,其他设备按需配置,设备质量高、性能好、运行正常、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3)人才引进占现有人员15%以上,技术人员数量足、素质高,4年内全部参加了新一轮的岗位培训和专科进修。 20 20 10     8 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政策落实,网络健全,技术规范,管理科学,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妇幼卫生发展指标稳定进步,妇女儿童满意度和健康水平提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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